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书信文档 >  委托书 > 内容

构建“以省为主”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的思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1 07:23:57     阅读:


  【摘      要】我国自2006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基本做到了“县级统发、银行直达”,但仍存在保障水平不高、不均衡的问题。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逐步实现,应将教师工资保障重心上移,构建“以省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即由省级政府统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所需经费,在省级财政设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专项账户”,按月拨付到县;县级财政为每位义务教育教师设立个人工资账户,将省统工资和本级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工资,通过国库按月直达教师银行账户,并对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给予专项支持和激励。
  【关键词】义务教育;工资保障;以县为主;以省为主
  中图分类号:G40-0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6)01-0004-04
  自2006年我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来,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基本做到了“县级统发、足额预算、一人一卡、按月发放、银行直达”,形成了比较稳定的长效机制,教师的工资水平有了稳步的增长,职业吸引力和幸福感也大大增强。目前的问题是,由于教师工资是以县为主承担和管理的,一些县财力薄弱,教师的工资水平(主要是绩效工资)相对较低,“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发生了教师为提高收入水平集体罢课、请愿、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大力推进,省级统筹能力的加强,应实行更高层级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即由“以县为主”上升到“以省为主”,让省级政府成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主要保障者。
  一、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的现状分析
  1. 我国义务教育基本形成了中央、省级保运转和基本建设,县级保教师工资经费的支出结构
  始于2005年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这项改革在巩固和完善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等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简称“一补”);同时,同步安排资金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实行边“免”边“补”、“补”大于“免”的做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
  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完善,我国已全面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后与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合并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为8 ∶ 2;中部地区为6 ∶ 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一补”资金,中央按照地方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的50%给予奖励;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 ∶ 5比例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各省根据经济发展等情况,确定了省内各级政府分担比例,做到了“省拿大头”。如湖北省落实义务教育新机制经费,中央和省级共承担了91%;地方应承担的资金总量中,省级财政占73%。
  此外,教师工资主要由县级财政负担,以县级为单位发放。对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基本工资确有困难的县,省级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增加转移支付的办法帮助解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地区给予了一定支持(即将推行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规定,按照现行教师工资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对中西部及东部困难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2008年底,为了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际工资收入与公务员之间距离不断拉大的局面,中央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具体操作仍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办法,由省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具体落实。但是,省级政府对于财力薄弱的地区如何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按照什么项目、什么标准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并没有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以至于到了各地,特别是各县能发多少就发多少,致使各地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保障力度差距很大。
  2. 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一些难题逐步得到破解,而影响教师工资水平的体制性障碍一直未从根本上解决
  探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轨迹,不难发现,国家在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上,除了不断提高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校舍维修改造财政补贴标准外,还采取了一些专项措施解决特殊困难。如为解决北方地区学校冬季取暖问题,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在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分省核定取暖费补助标准;为解决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运转困难,从2010年起,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为增强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从2013年起,中央财政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为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成本高的问题,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农村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200元;为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运转水平,中央财政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从2014年起,按年生均4000元标准落实,以后逐步提高;针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不高的问题,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此外,通过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专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提升,特别是在乡村,当地最好的建筑是义务教育学校,不少学校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丽风景;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等,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福利待遇,增强了教师岗位的吸引力;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状况有所改善,体质明显增强;通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卸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这些年,中央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是“有求必应”,哪里有困难,中央财政就支持到哪里,哪个环节最薄弱,中央政府就调集人财物支援到哪里。

《构建“以省为主”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的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构建“以省为主”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的思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