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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学校的现状与改造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3 06:07:48     阅读:


  农村弱势群体是指农村人口中家庭残缺、残疾、智力障碍或者经济收入极端低下的特殊群体,可以说他们是弱势中的弱势。本文所探讨的弱势群体儿童暂且限于出身于弱势群体家庭,但身体和智力发育正常的儿童。弱势群体儿童集中的学校一般地处偏僻农村,教学设施、师资水平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十分落后。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效地帮扶弱势群体儿童,必须改造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的学校。
  
  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学校
  的现状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并且通过苏南对苏北的对口支援,推进苏北落后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的学校处于什么现状?弱势群体儿童的帮扶存在哪些问题?为此,笔者进行了专门调查,调查以苏北某贫困县为个案。采用电话采访、面谈、走访等形式,访问了上至教育局局长,下至中小学校长、普通教师、弱势群体儿童的家庭,走访了十几所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的学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弱势群体儿童的辍学率远远高于普通正常儿童。江苏省在全国属于经济发达省份,该县相对来说属于贫困县,该县义务教育普及率为91%,仍然低于国家要求的97%的底线。而弱势群体儿童的辍学率则远远高于该县的平均水平,小学阶段为47%,初中阶段则高达86%。造成弱势群体儿童高辍学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弱势群体儿童的家庭困境使很多儿童连买文具都很困难,他们往往过早地支撑家庭,小学教育完成都十分困难,能念完初中的寥寥无几。同时家长也缺乏教育信念和理念,接受教育的目标仅仅停留在识字和算术上,成才是他们不可企及的梦想。但是造成高辍学率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经济的帮扶。目前农村弱势群体儿童所得到的帮扶仅仅是部分学费的减免,而且减免的比例很小。对弱势群体儿童来说,仅仅减免部分学费是远远不够的,有些儿童的学费即使全免,他们也难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还需要给予额外的经济援助。目前,弱势群体儿童集中学校帮扶经费的缺乏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学校的自主经费紧张,无力帮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规定收取的学杂费应由学校支配,用于书本的购置、学校设施的维修和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但由于该县财政十分紧张,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上缴,大部分用于统筹发放全县教师的工资,县财政返还给学校每个学生36元,作为办公经费。这样紧张的自主经费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连教学设施的维修都十分困难,根本挤不出经费用于弱势群体儿童的帮扶。
  ②政策性经费的“真空”。江苏省在大力推进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中,省级财政给予了大量的转移支付,但是,县教育财政以及转移支付经费并没有划出一定的专门经费用于弱势群体儿童的帮扶,政策性经费存在“真空”现象。③缺少捐助经费。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的学校由于地处偏僻农村,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不像城市学校可以宣传动员企业、社团、公民个人进行捐助。况且学校普通教师的收入较低,一般学生的家庭也不富裕,捐助经费极为有限,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2.帮扶机制的缺失和帮扶内容的狭窄不能满足弱势群体儿童多方面的帮扶需求。对弱势群体儿童的帮扶没有一个学校制定相应的制度。例如,对弱势群体儿童的情况没有逐一摸清,没有进行排查公开。“春蕾计划”是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于1989年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救助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工程,已经成为著名的社会公益品牌,被称为我国三大社会公益活动之一,写进了《中国儿童状况》白皮书,大约为贫困女童提供每学期150元的资助。但是由于缺乏机制的保障,以至于“春蕾计划”资助的对象40%是教师或其亲属子女。还有学校将“春蕾计划”的资助与学生的成绩挂起钩来,只有那些成绩优良的贫困女童才能得到资助。对弱势群体儿童仅有学费减免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具有多方面的帮扶需求:
  ①权利维护。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理应享受普通公平的教育机会,因此,对他们的经济援助和教育帮扶是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但是儿童本身年龄的幼小、家庭社会关系的贫弱,使他们难以有效地进行权利的维护。
  ②学习辅导与生活关怀。弱势群体儿童的父母由于残疾、智力障碍等原因,在学习方面难以对儿童进行必要的辅导和督促,他们往往成绩不佳,当面临以能力公平为准则的选拔性考试时,他们就会成为失败者。不仅如此,又由于家长监护能力的缺失,弱势群体儿童容易染上社会不良习气,结交社会不良分子,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成为社会的严重隐患。
  ③心理支持。弱势群体儿童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家庭的残缺、社会支持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的心理十分自卑、敏感和孤独,和同学缺少正常交往,难以融入群体之中。他们难以感受到童年阳光的灿烂,他们像风雨中的小鸟,需要给他们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针对弱势群体儿童多方面的帮扶需求,需要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扶。然而,目前学校的帮扶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机制上都是严重缺失的。
  3.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使弱势群体儿童的处境更加困难。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人口出生率下降,加上乡村道路的“砂石化”,交通的便利使很多家庭的孩子转入乡镇中心小学,导致村小学的学生数量明显减少。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近两年江苏省加快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现在很多村只保留了幼儿班,1~6级并入乡镇中心小学或新组建的规模较小的完全小学。这样一来,儿童上学的距离远了,离家距离不等,远的在5公里以上。离家距离较远的儿童上学一般有四种选择:
  ①家长接送。儿童上学、放学每天四遍接送成为家长的一个负担。
  ②雇佣专人接送。离家距离特别远、并处于同一条上学线路上的学生家长往往雇佣专人,用小公共汽车、马自达等接送。安全问题不谈,每个学期要花去200多元的接送费,一年就是四五百元。
  ③寄宿。在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附近的老师或居民利用自家的房子,为上学不便的儿童提供食宿。江苏省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中即将推行的“六有”工程,其中两项就是有食堂、有宿舍。学生年龄幼小、自理能力差不说,寄宿费、生活费又会成为一笔更大的额外开支。
  ④投奔亲戚。学生的亲戚如果离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较近,会成为他们上学的一种选择。
  以上四种选择对于弱势群体儿童来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他们的家庭残缺或父母的智力障碍使他们不能像其他儿童一样由家长周到地接送;社会关系的贫弱使他们投亲奔友也很困难;原本家庭贫困,额外的接送费、寄宿费、生活费成为他们上学的更大障碍。
  
  农村弱势群体儿童集中学校
  的改造
  
  1.转变社会理念,认清帮扶的重要意义。
  现代社会发展史已经证明,自由、平等、效率都是现代社会应追求的基本价值。在经济领域应以效率价值优先,而在社会、政治、教育领域应以平等价值优先。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对弱势群体儿童进行教育援助,可以同时兼顾自由、平等、效率等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由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极端不均衡,大量的低素质劳动力将成为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最大的“瓶颈”。而贫者通过自身的培训以及子女的教育来改变命运又是他们最迫切的愿望,所以帮扶弱势儿童符合社会发展的效率价值。从“天赋人权”到“乌托邦”,从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实现教育的机会、过程、结果的普遍公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进行机制创新,给弱势群体儿童以公平的教育机会,消除弱势困境的代际延续,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平价值的。如果弱势群体得不到关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他们的子女得不到教育援助,中国社会很有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社会财富和取得的现代化成就毁于一旦,因此,帮扶弱势儿童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自由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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