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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关于十种重点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8-13 21:06:46     阅读:

金集镇关于十种重点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央文明办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和省创指暗访组反馈问题,重点围绕门前三包不到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非机动车逆行及机非混行车辆乱停放、不文明养宠、牛皮癬、随意倾倒污水、乱晾晒、乱堆放、毁绿种菜、私拉乱接等十种不文明行为,通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行动,实现村民文明行为逐步规范、村民文明生活方式逐渐养成、村民文明素养持续提升。

二、 整治步骤 1、 宣传发动(2020年6月1日---6月10日) 利用电子显示屏、车载小喇叭、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媒介,运用专题宣传教育、“小手拉大手”、主题班队会、入户宣传、信息提醒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养宠、文明生活方式等常识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关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内容,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知晓文明行为常识、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氛围。

2.集中整治(2020年6月10日----8月10日) 各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周边公交车站、旅游景点、学校及周边、医院、居民小区等区域和场所实行定点检查与随机检查,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以“现场处罚、强制学习、集中曝光”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各执法部门每周将查处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时间、地点、不文明行为类别、处罚现场照片等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融媒体中心、城管局,分别在天长电视合、天长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天长文明网、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上予以“曝光”,其中涉及公职人员的,镇文明办将向所在村(社区)、部门通报,根据情节轻重,在文明创建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降低个人和部门的年度文明奖和绩效考核发放比例。

3.巩固提升(2020年8月10日以后) 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容易出现反弹的“顽疾”,围绕在宣传引导、集中整治过程中,群众反响好、工作效果佳的举措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固化,形成常态长效,确保标本兼治。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1. 门前三包不到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专项整治。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全面告知镇区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并以此作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授予牌匾,亮牌经营。镇城管执法中队和镇区路段包保単位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检查,督査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规定,共同维护镇容环境。

(牵头领导:王义田;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中队;责任单位:镇直各路段包保单位) 2.非机动车逆行及机非混行专项整治。对镇区各路段定时不定时开展巡査,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并给与罚款,同时可以采取强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条文的方式,给与当事人教育警示。(牵头领导:董振元;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3、年辆乱停放专项整治。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保持对镇区的高密度巡查,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拖离现场,并在指定地点依法处理、开展教育。乡镇道路两侧、居民小区、街面道路宜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线。居民小区、街面道路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不服从物业、单位或社区管理的,安监办立即跟进处理,镇派出所配合。

(牵头领导:董振元 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镇城管执法中队、镇安监办) 4.不文明养宠专项整治。镇派出所、城管联合成立工作组,对镇区散养、无人管理的犬只进行收容处置。严禁居民携犬出户不束犬绳牵引、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警示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责任范围开展劝导管理和举报工作,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现场处置。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有公安部门给与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牵头领导:董振元 王义田 ;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执法中队;责任单位:镇直单位、各村(社区)) 5.牛皮癣专项整治。镇城管执法中队、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及时清除环卫保洁范围内的牛皮癬;镇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中队开展张贴各类非法小广告人员的侦查、处罚和警示教育工作。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及村(社区)负责及时清除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责任区域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设备上的牛皮癬,并对清理后的现场进行美化提升。

(牵头领导:董振元 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城管执法中队、镇派出所、镇直各单位、村(社区)) 6.随意倾倒污水专项整治。对镇区主次道路巷道及两侧、餐饮门店附近雨水篦、垃圾桶附近的污水留痕进行全面清洗,对涉及的个体工商户给与严肃训诚,并制定管理规则,确保问题不二过。

(牵头领导: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城管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 7.乱晾晒专项整治。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对沿街门店居民小区内部乱晾晒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镇城管执法中队要严禁沿街门店和居民在镇区道路两侧公共区域乱晾晒行为;并负责清除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的晾晒绳,在小区合适区域探索设置公共晾晒区,制作专用晾晒架,满足群众防治病媒滋生的需求。(牵头领导: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城管执法中队) 8.乱堆放、乱养殖专项整治。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沿街门店因门前三包不落实而走廊堆放杂物的强制清理;负责强制清理物业小区和无物业小区各类乱堆放物品和建筑垃圾、养殖的家禽家畜,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长期保持。(牵头领导: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城管执法中队) 9.毁绿种菜专项整治。镇城管执法中队、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清除管理范围公共绿地中的菜地并及时补绿;负责清除物业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的菜地并及时补绿或硬化,其中物业小区补绿或硬化由小区物业负责,无物业小区补绿或硬化由社区负责对菜地进行美化。(牵头领导:王义田;
责任单位:镇城管执法中队 各村(社区)) 10.私拉乱接专项整治。镇规划办牵头组织供电所对全镇弱电架空线路进行全面规整;对小区私拉乱接线路进行全面清理,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对拒不执行的居民个人依法予以处理,镇派出所给与协助。(牵头领导:王义田;
责任单位:规划办 供电所) 四、工作要求 1.做好一份通告,广为宣传。镇文明办拟定整治10种不文明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巷道入口、公园入口、各类宣传栏、电子屏、电子宣传车广为宣传,达到家喻户晓。

2.做好工作方案,认真谋划。10种不文明行为涉及点位多与广大村民的自觉性息息相关。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必须认真谋划,明确措施,成立专班、责任到人,在规定时间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3.认真研究政策,出手精准。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法律、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制定到位的处罚措施,切不可以文明执法为借口,不执行法律规定,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得到充分维护。同时做到堵疏结合,对屡禁不止、群众执行有困难的,要开动脑筋,拿出解决问题的管用、长久的办法,做到既能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又不违背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

4.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共识。10种不文明行为是全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的难点,也是上级关注并不断指出的工作短板,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无缝宣传,凝聚共识,让全国文明城市提升的规定成为群众的需要,营造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5.増强责任意识,齐抓共管。10种重点不文明行为,有的部门可以独立完成,有的需要齐抓共管才能管住管长久。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强化协作意识,加强沟通,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推进依法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在今后的上级暗访和测评中再出现类似情况,在哪个部门管辖范围出现上述不文明行为的,镇文明办将设立扣分项,在年度考核中给与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全镇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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