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书信文档 >  承诺书 > 内容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现实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3 06:15:49     阅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举家迁徙的数量越来越多,人口迁移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农民工问题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存在的现实问题入手,试图找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力求引起社会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的更大关注。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流动的方式已逐渐由分散、不固定的流动向家庭的、相对固定的形式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已不是“单身外出”,而是“举家迁徙”。这种“举家迁徙”所带来的必然后果,是流动人口中的学龄儿童数量逐年增多。2012年10月30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儿童慈善需求研究报告(2012)》透露,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14周岁以下流动儿童占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比例为12.44%。根据这一比例和全国进城务工人员总量1.4735亿推算,全国14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的数量达到1833万。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农民工问题已经到了社会必须去关注而且应该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时候了,而在这诸多问题中,我认为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必要,虽然我们看到党和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已经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也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但不容置疑的是仍然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需要我们去正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公立学校设置或明或暗的门槛,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难度
  很多公立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都设置了一些条件,如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凭登记备案表)、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和其他相关手续;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而言,要办全如此多的证确实很难!他们需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托人、跑路,尤其是租购房证和劳务或受聘合同,还有很多人不能顺利办上。有的公立学校并不是农民工子女办齐了上述一些证件就可以顺利就读,有的还须考试即所谓择优录取,以此为条件把一些农民工子女堂而皇之地拒之门外,据调查广西、宁夏、江西等省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择优录缺”的门槛。有的地方虽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所在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但实际上农民工子女想进入就近的优质学校还是存在很大难度。
  二、农民工群体工作的流动性使其子女的受教育带有不稳定性
  由于农民工群体自身的局限性,他们在城里一般难以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大都从事一些脏、累、差、流动性强的体力活,因而决定了他们居住地的经常变动,这给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带来很大的不连贯性。中间转学、中途回家等情况频繁发生,大量的学籍变动也在所难免,而这也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扰。使他们的再入学也带来很多不便。再由于我国教育体系的不一致,由于农民工子女随父母的流动使他们在学习内容上缺乏连贯性,要不断适应不同难易程度的教材与教育教学,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学习难度。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户籍制度的不统一,使农民工子女在升学考试中还存在很大障碍,特别是高中阶段,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几乎不可能,这对于他们来说,极不合理也很不公平。
  三、较同龄人而言,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现象更为严重
  农民工子女由于父母工作的流动性、不稳定性以及他们居住环境的恶劣性和父母知识能力的有限性,再加上他们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很有限,还有其他许多社会的原因,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不应该由他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承受的问题和压力,长期的问题和压力又没有引起父母的注意,逐渐产生了厌学的情绪,再加上家庭经济能力的有限,逐渐的父母就认可接受了这样一种结果,由于这种原因和其他原因导致很多农民工子女失学、辍学。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流动儿童失学情况严重,失学率达9.3%,全国失学流动儿童总数超过100万;中途辍学现象突出,8岁到14岁流动儿童的失学比例由0.8%增长到15.4%;超龄现象严重,9周岁还在上一年级的占19.7%。尽管在农村同样存在相当大比例的辍学问题,然而,与农村的辍学现象相比,流动儿童的辍学问题后果显然更严重。农村孩子辍学直接带来的后果是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贫困,而流动儿童的辍学可能直接带来城市的贫困和城市生活的不稳定。
  四、农民工子女选择上什么学校带有很大的被动性,没有体现出受教育权的权利特性
  随着党和国家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可以说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6年制定下发了《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公安部于1998年3月公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200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4~2006年连续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三农”问题,其中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同样得到了重视。与此同时,各省制定了本行政区内的实施细则,再加上2006年新的《义务教育法》出台,可以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似乎已经处在一个完备的权益保护体系之下。但是,这么完备的权益保护体系在实践运作的过程中却呈现出另人担忧的状态,虽然有“两为主”的原则,但主动权并不在他们手中。首先,在入学问题上选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还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带有太多的无奈,即使有幸能上公办学校也不是所有的公办学校都向他们开放,他们只能选择政府指定的部分学校;即使开放,也不是无条件的,前面已就此问题作了阐述,哪怕就是分班也还存在一定的歧视性,遭遇的很有可能是集体单独编班。其次,在升学问题上更是没有系统完善的制度保障,这要看各地具体地政策法规,“小升初”障碍还小一点,中考和高考难度就比较大,可以说他们升学的命运并不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带有很大的被动性。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现实问题及原因分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现实问题及原因分析.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