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局简介
明治(1868年为明治元年)政府早期,日本政府在研究欧美各国的工业产权制度后,于19世纪80年代颁布《商标条例》《专卖特许条例》《外观设计条例》和《实用新型法》,建立了日本工业产权制度。日本于1899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78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政府机构。
一、职能
JPO的职能为:工业产权申请受理、审查、授权或注册;工业产权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产权制度的重新审视,工业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为促进日本产业发展,对工业产权信息的完善。
二、日本专利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JPO由总务部,审查业务部、第一至第四审查部、复审部组成,另设直属局长领导的工业产权审议会。所设七部门职责为:
(1)总务部
所属部门包括:①秘书处:综合协调JPO局内事务;②总务处:起草工业产权方针、规划;③国际处:国际合作。为完善以国际协调为目标的工业产权制度及环境,与欧美发达国家合作,与发展中国家就电子化、审查、人才培训进行合作;加强打击假冒产品和盗版产品的国际合作;④技术检索处重新审视工业产权制度。根据日本工业产权政策。计划以及国际间磋商的结果,适时进行相关法令的修订、《审查标准》的重新审视;⑤信息系统处:信息系统维护与管理;⑥专利文献处:为适应用户的多种需求,致力于提高因特网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的利用率,完善工业产权信息馆藏。
(2)审查业务部
其职责为:①受理发明专利申请;②受理、注册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③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④修订《初审标准》。
(3)第一至第四审查部
其职责为:①审批。授权或注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②修订《实审标准》。
(4)复审部
其职责为:审理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复审部可替代地方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对审查结果不服的案件进行一审审理。
2、日本专利局人员编制及审查员人事管理情况
近5年来,日本专利局职员总数基本保持稳定,在2470—2716人之间。2006年,审查员人数占总人数的61.4%(2005年为58.7%),复审审查员占14.2%(2005年为14.7%)。
JPO工作人员属国家公务员,欲进入日本专利局任审查员,须通过日本国家公务员录用I种(理工科)考试;应聘行政人员则须经国家公务员录用II种考试合格。
通过I种考试者,在接受3个月的培训后任见习审查员;经更进一步培训和实习(通常是入局后4年),升任审查员。因审查工作要求具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必要时审查员被派往日本大学和国外进修法律和外语,以提高素质。按工作业绩,实审审查员亦可能担任复审审查员,再任管理工作职位。除审查和复审业务,审查员亦有从事专利信息利用促进工作及与国际机构合作的工作机会。
三、日本专利局国际间的合作和局内工作
为应对来自亚洲等国家经济竞争力迅速提高的挑战,转变日本经济增长方式,继2002年制定《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和《知识财产基本法》,2003年设立知识财产战略本部之后,2006年7月,日本政府又研究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大纲》。为加强知识财产保护,《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就加快专利审查、制定仿制假冒产品对策等推出多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本社会高度重视知识财产方针政策的环境下,日本专利局近年来为加快确权、促进知识财产保护、加紧开展国际合作以及在局内为加快审查、提高审查质量的努力。
日本专利局积极参加WIPO于2006年9月举行的关于专利制度实体协调的国际磋商发达国家会议,与其他国家局继续就“现有技术定义、新颖性,创造性,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方法”等议题开展研讨。
日本专利局继续加强与美欧两局的合作。在2006年日美欧三方会议和三局专家会议上,JPO与USPTO、EPO再次就互相利用审查和检索结果、减轻申请人费用负担等措施。知识产权制度及相关实施机制的协调等进行研究和讨论。
为进一步实现检索和审查结果的共享,JPO和USPTO于2006年7月启动“日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项目试行,并将于2007年7月正式实施该项目,以及开展优先权文件的电子交换,2007年内还将开始试行“日美专利申请格式的统一”。2007年4月,JPO与KIPO开始实施“日韩专利审查高速公路”,7月将与UKIPO开始试行为期一年的“日英专利审查高速公路”,且将与EPO、德国专利商标局、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就实施相关项目进行研究。
在局内,根据2006年1月制定的《加快专利审查行动计划》,日本专利局采取延长审查工作时间,大幅增加审查员等措施。按照2007年初公布的《2007促进创新加快专利审查改革计划》,JPO扩大现有技术检索外包,促进新的检索机构的加盟;在专利审查第一部设置“审查质量管理室(暂定名)”,加强审查质量管理体制;还将建立光盘和平板显示等4个重要技术领域(申请量正呈增长趋势)有关学术文献数据库,以提高现有技术检索质量。
四、2002—2006年日本专利局的收支状况
日本专利局的收支系其预算获国会批准后的自收自支。
2006年度,日本专利局总收入预算2105亿日圆(约合13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7.27%;总支出预算为1185亿日圆(约合77亿元人民币),增长0.87%。
五、1996—2005年日本专利局发明专利、新实用新型、旧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统计数据
2005年,JPO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27078件,较上年增长0.9%;授权122944件,是上年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