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书信文档 >  悔过书 > 内容

【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工贸企业节后复工检查表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2-13 09:18:33     阅读:

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工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审核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工审批的企业范围 1.主要是工业生产、科技创新、港口物流、限上批发等领域企业。

2.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除保障疫情防控的以外,其他企业原则上暂不复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二、复工审批的总体原则 1.坚持安全复工、有效复工的原则。要确保生产人员身体健康、安全流动,生产条件、生产环境安全可控。要引导企业分析形势,根据上下游等各种因素制订复工计划,力求达到复工预期效益。

2.坚持分级审核、统一审批的原则。根据企业用工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审核:用工在200人以下(不含200人)的企业,由属地负责审核;
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申请,统一报市政府审批。

3.坚持公开透明、过程管理的原则。要加强对复工后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督查指导,确保复工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可控。原则上,经审批后的复工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三、企业申请复工的必备条件 企业申请复工前,要开展生产能力的评估。

主要评估:
一是是否有充足的原材料,是否能满足持续生产要求;

二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情况,是否保持配套协作、物流运输通畅。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复工计划,分类确定全面复工、局部复工、阶段性复工等不同情况,明确复工经营场所、所需人员、电力需求等要素,并同时具备以下八个条件:
1.必须落实企业防控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员工健康检查、厂区防疫消毒、公共区域消毒、防疫宣传教育、防疫物资储备、餐饮住宿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企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加强与所属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2.必须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每一位返岗人员均需提供身体状况证明。员工在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无异常的可以返岗;
其中,春节后过后员工正式居家隔离之日起,或2月9日24时后开始计算时间。企业要负责通知离开的员工,不得提前返岗。要严格排查登记每位员工返岗前14天内的外出史或接触史,以便追溯核查。复工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员工,一律不得返岗。

3.必须严格实行医学观察。企业要督促新来的员工、返岗员工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督促其向居住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
对由企业集中医学观察的员工,企业要落实临时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照100:1设立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根据外来员工规模,按照50:1设立集中观察场所。

4.必须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和卫生防疫措施。企业要根据复工人数和经营场所面积,备足口罩(按1只/4h·人的标准配备)、75%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7天所需的使用量,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企业要设立体温检测点,建立员工进出检测、消毒防疫制度。对用工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按50人/台的标准装配红外线体温测量设备。要对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电梯间、班车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关闭浴室、中央空调等易引发传染的场所和设施。

5.必须做好员工餐饮保障。企业对所有员工应提供午餐,实行集中配送、错峰错位、分散用餐。原则上,不能在食堂集中就餐。企业对外来员工要统一增加提供早、晚餐。

6.必须做好刚返回外地员工住宿保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对1月27日起从外地返回的员工,提供相对集中的居住。人数较多的企业应自行负责解决。新来员工可以单独租住套间,不能混居、不能租住群租房。企业要协同加强员工下班后的管理,教育引导员工下班后严禁打牌饮酒、聚会聚餐。

7.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必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必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必须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到管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必须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完备;
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8.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上下班考勤、办公、作业、就餐等人流管控措施,排队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避免造成人员集聚。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四、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 1.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

2.企业复工返岗员工名册;

3.企业复工方案(方案内容要包括企业复工计划、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

4.疫情防控预案;

5.安全生产方案。

企业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 1.属地审核检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要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的拟返岗员工情况、防护物资保障、厂区防疫消毒、疫情防控方案及各项准备情况。核查通过的企业,复工申请统一汇总报市工信局。

2.部门协同复核检查。

市工信局在收到属地企业复工申请后,当天应将相关报告分发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协同开展复核。对用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重点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要牵头做好企业防控方案和防控能力的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市应急局要牵头做好复工前企业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检查审核,并在接到报告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情况反馈市工信局。同时根据各地需要,做好相应指导协助工作。

(三)及时完成审批 市工信局在各地、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每天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市政府统一审批。

其中,用工在500人以下的企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用工在500人以上的企业,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五、切实加强复工企业的全过程监管 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防疫物资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

3.外来车辆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每日对进出车辆、来访人员做好登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进厂车辆进行消杀防疫,进厂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和安全防护,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疫情应急管控到位。要按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发热、乏力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立即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5.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要紧盯危化品、交通运输、冶金等工贸、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强精准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复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改。

6.每日报告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每日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报告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强化企业复工的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信、卫生健康、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和各地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复工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全市企业复工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地要将复工情况,于当日17时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工情况的梳理通报。

2.强化属地责任。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企业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派员驻厂和挂钩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均派驻至少1名驻厂员,驻厂工作时间与企业生产经营时间同步;
员工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由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领导挂钩联系;
超过1000人的企业,由市领导挂钩联系。

3.强化监管责任。各地要会同市工信、发展改革、商务、卫生健康、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釆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4.强化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运输等企业复工面临的重点难题。市工信局要协调企业配套、物流等问题;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及时做好企业转贷,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市人社局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鼓励企业尽量使用本地员工,并加强技能培训,协调解决缺工问题;
市商务局要牵头协助企业外贸产品顺利出关。要着力推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5.强化执纪问责。要严格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审核和审批程序执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同意企业复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企业擅自复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工贸企业节后复工检查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关于做好全市工贸企业复工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工贸企业节后复工检查表.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