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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项目采购管理复习资料,综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12-14 15:16:33     阅读:

第一章 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 1.1项目采购概述 1.1.1采购的定义和内容(识记) 项目采购管理被定义为:为达到项目范围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或服务所需的过程。

执行组织:一般为业主或者业务代表,是业主方管理项目的组织。

分类:
(1) 按采购内容,分为有形采购和无形采购。

1)货物采购 属于有形采购,是指购买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投入物,如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建筑材料等,并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

还有大宗货物,如药品、种子、农药、化肥、教科书、计算机等专项合同采购,它们采用不同的标准合同文本,可归入上述采购种类之中。

2)土建工程采购 也是有形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或其他商定的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即选定合格的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并包括与之相关的服务,如人员培训、维修等。

3)咨询服务采购 咨询服务采购不同于一般的货物或土建工程采购,它属于无 形采购。咨询服务采购包括聘请咨询公司或单个咨询专家。咨询服务的范围很广,大致可分为4类:
1)项目投资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服务,如做项目的预可 研和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现场勘查、设计等业务;

2)工程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制服务;

3)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执行性服务 4) 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

(2)按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包括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国际、国内询价采购、直接采购、自营工程。

采购的业务范围 1)确定所要采购的货物或土建工程。或咨询服务的规模、品类、规格、性能、数量和合同或标段的划分等。

2)市场供求现状的调查分析。

3)确定招标采购的方式——国际/国内竞争性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

4)组织进行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5)合同的实施和监督。

6)合同执行中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必要行动或措施。

7)合同支付。

8)合同纠纷的处理等。

采购与项目执行的关系 1)项目周期(6个周期) 2)项目周期与采购安排 >1.项目鉴别阶段 >4.项目谈判阶段 >2.项目准备阶段 >5.项目执行阶段 >3.项目评估阶段 >6.项目总结阶段 3)项目执行 4)采购在项目执行中的重要性 1.1.2 项目采购的主要过程(理解) 1)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计划:指确定哪些项目需求,以从实施组织之外采购产品或服务的过程。该项过程应在范围定义期间完成。它涉及到考虑是否需要采购、采购什么、如何采购、采购的价格、采购多少、何时采购。(Whether、How、What、How many、How much、When )。

措施:进行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采购计划编制的工具技术→采购计划编制的结果 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 ①范围说明书 ②产品说明书 ③采购资源 ④市场状况 ⑥约束条件 ⑤其他计划编制输出 ⑦假定 2)询价计划编制 询价计划编制包括支持询价工作所需的文档准备工作。

措施:
询价计划编制的依据:(1)采购管理计划 (2)工作说明书 (3)其他计划编制的结果 询价计划编制的工具和技术 询价计划编制的结果:(1)采购文档(2)评价标准 3)询价 询价是从预期的卖主那里获取有关项目需求如何被满足的意见反馈(建议书或投标书)。

措施 询价的依据:(1)采购文档(2)合格的卖主清单 询价的工具和技术:(1) 投标者会议(2)广告 询价的结果---------建议书(或投标书) 4)供方选择 供方选择包括接受建议书(或投标书),即用于选择供货商的评价标准,在供方选择决策过程中,除了成本或价格以外,还可能需要评价许多其他因素。

措施 供方选择的依据:(1) 建议书(或投标书)(2)评价标准 (3)组织政策 供方选择的工具和技术:(1)合同谈判(2)筛选系统 (3)加权系统(4)独立估算 供方选择的结果 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确保卖方履行合同要求的过程。

措施:
合同管理所依据的材料:(1)合同(2)工作结果 (3)变更申请(4)卖方发票 合同管理的工具和技术:(1)建议书(或投标书) (2)评价标准(3)组织政策 合同管理的结果:(1)来往函件 (2)合同变更(3)支付申请 6)合同收尾 合同收尾类似于管理收尾,它涉及产品核实(所有的工作是否正确、满意地完成)和管理收尾。合同条款可以对合同收尾规定具体的程序。

措施 合同收尾的依据 合同收尾的工具和技术-------采购审查 合同管理的结果—(1)合同归档(2)正式验收和收尾 1.2 项目采购方式 1.2.1 国际竞争性招标及程序(识记) 世界银行于1951年将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作为一种很好的采购方式加以推广。要求制作完整的英文标书,在国际上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刊登招标公告。

特点:
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招标;
高效;
经济;
公平。

取得的效果:
1)帮助借款者以最低价格取得符合要求的工程或货物;

2)保证世界银行规定的所有合格货源国的投标者有机会参加投标;

3)确保根据事先确定的各方所知的准则,公正、公开地进行采购;

4)避免贪污贿赂的行为;

5)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承包商和制造商参加投标。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在《采购指南》中均有原则性的规定和要求。

1.2.2 有限国际招标方式及程序(识记) 有限国际招标(Limited International Bidding,LIB)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开刊登广告,而直接邀请有关厂商投标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适用情况:
1)采购金额较小;

2)有能力提供所需货物的供货商、服务的提供者或工程的承包商数量有限;

3)有其他特殊原因,证明不能完全按照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如紧急的援建项目等;

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不同:有限国际招标方式不必刊登广告、不实行国内优惠。

1.2.3 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及程序(识记) 国内竞争性招标(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NCB) 1.适用情况:
1)合同金额小;

2)土建工程地点分散,而且施工时间可能拖得很长;

3)劳力密集型的土建工程;

4)在国内能够采购到的货物或工程,其价格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

5)如果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所带来的行政或财务上的负担,明显地超过ICB所具有的优越性,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

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不同:有限国际招标方式不必刊登广告、不实行国内优惠。

2.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不同:
1)广告只限于刊登在国内报纸或公办的杂志上;

2)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可用本国语言编写。

总的原则:公开竞争、经济、效率。

3.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般包括编写招标文件、刊登招标广告、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等步骤。

1.2.4 其他采购方式(理解) 1.国际和国内询价采购 2.直接采购 3.自营工程 1.3 项目采购的法律基础(理解) 1.3.1 招标投标法 1.按法律效力的不同,分三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地方性招标投标法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

2.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1.3.2 建筑法 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发承包、建筑许可、建筑监理、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规定 2. 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对发包的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3. 对承包的规定:(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2) 联合承包(3)禁 止建筑工程转包(4)建筑工程分包 1.3.3有关国际组织对国际项目采购的规定 1.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示范法》制定的目的,促进下列目标实现:
1)使采购尽量节省开销和提高效率;

2)促进和鼓励供应商和承包商参与采购过程;

3)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为供应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竞争;

4)规定给予所有供应商和承包商以公平和平等的待遇;

5)促使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提高公众对采购过程的信任;

6)使有关采购的程序具有透明度。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率和透明度等 适用范围:采购实体、货物、工程、服务 2. 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协议》的基本目标:(1)国民待遇原则(2)非歧视原则 《协议》的适用范围 3. 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 《采购指南》是世界银行为向其成员提供项目贷款制定的统一规则,它使项目贷款能够规范化运作,并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采购指南》的目的使那些负责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或国际开发协会提供贷款予以部分或全部资助的项目项目的人员,了解在项目采购所需要的货物和工程方面所做的安排。

《采购指南》的原则:
1)在项目实施包括有关货物和工程的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效益;

2)世界银行愿为所有合格的投标者提供竞争的机会;

3)世界银行愿意促进借款国本国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4)采购过程要有较高的透明度。

《采购指南》的适用范围:1)采购项目的范围2)投标资格的范围 第二章 项目招标 2.1 项目招标的策划 2.1.1 项目采购管理模式(识记) 1.传统工程: 设计-招标-建造 传统模式又称设计-招标-建造方式:
优点 1.管理方法成熟,各方都熟悉有关程序 2.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和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以控制 3.可自由选择咨询工程负责监理工程的施工 4.可采用双方均熟悉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 缺点 1.项目周期长 2.业主管理费较高 3.前期投入较高 4.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2.建筑工程:简称CM分为:1.代理型2.非代理型 最能体现CM模式优点的情况: 1.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建设工程 2.时间因素为重要的建设工程 3.因总的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定价的建设工程 3.设计建造:简称DB分为:1.竞争型2.谈判型延伸出EPC EPC模式特征: 1.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 2.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 3.实行总价合同 4.设计管理:两种形式:1.业主分别签2.业主只与设计管理公司签 5.BOT:即建设-运营-移交 (1)项目的提出与招标 (2) 项目发起人组织投标: 发起人往往是联合体 (3)成立项目公司: 签署各种协议 (4) 项目建设和运营: 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对总承包商工作进行建立,确保顺利及资金支付 (5) 项目移交 2.1.2 项目承包方式和范围划分(识记) 项目分标考虑的主要因素 1. 工程特点: 场地集中、工程量不大、技术上不复杂,由一家承包,反之分标. 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小项目一家承包,大项目分标 3.工地管理:(1)工程进度衔接(2).工地现场的布置和干扰 4. 有利于发挥承包商特长: 大型项目,分标让承包商各取所长 5. 其他因素: 资金;
国内国际情况 2.1.3 项目的合同的策划(理解) 合同策划的注意事项:
1.各个时间段的互相兼顾 2.不同部门的协调 3.做好工和各相关合同的协调 合同体系的确定 业主和主要合同关系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 其他方面的合同关系 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条件的选择 合同条件应与双方的管理水平相配套 选择双方都熟悉的、标准的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的适用注意其他方面的制约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 2.2.1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的要求(理解) 1.内容全面 2.条件合理 3.标准明确 4.文字规范、简练 2.2.2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编制的原则(理解)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国际组织规定 3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4风险的合理分担 5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6文件内容力求统一 2.2.3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识记) 1.招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资料表 4.合同条件 5.技术规范 6.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保函格式 7.工程量表 8.协议书履约保证和预付款银行包含的格式 2.3 项目招标管理 2.3.1 项目招标的程序(理解) 一、招标准备阶段 (1)申请招标(2)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二、招标投标阶段 (1)公布招标公告(2)资格预审(3)编制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5)标前会议 三、决标成交阶段:(1)开标(2)评标(3)定标 2.3.2 项目招标管理程序(理解)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3.招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5.资格预审 6.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送审 7.评标 8.定标 第三章 项目投标 3.1 项目投标的策划 3.1.1 项目投标决策(理解) 1.投标决策主要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1)查证信息并确定信息的可靠性 (2)对业主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 (3)分析本企业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可承揽的工程任务数量 (4)确定投标后,结合实际对本企业的实力作出合理的评价 (5)在各方信息的基础上,从竞争谋略的角度确定高价、微利或保本投资策略 2.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要因素 (1)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 (2)投标竞争形式和竞争对手的情况 (3)法律、法规情况 法律适用原则:
1.强制适用工程所在地原则 2.意思自治原则 3.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4.国际法优先国内法原则 (4)投标风险的情况 (5)投标人自身的实力 (1)技术实力(2)经济实力(3)管理实力(4)信誉实力 3.投标项目的选择—下列情况投标人应放弃投标 1)本施工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2)工程资质要求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的项目 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无力承担的工程项目 4)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5)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潜在竞争对手参加的项目 4.投标报价的类型 (1)竞争型(2)盈利型(3)生存型 5. 投标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1)可行性(2)可靠性(3)盈利性(4)审慎性(5)灵活性 3.1.2 建设工程投标策略与技巧(识记) 建设工程投标策略 1.知己知彼,把握形式 2.以长制短,以优胜劣 3.随机应变,争取主动 投标技巧 1.扩大标价法 2.不平衡报价法 3.多方案报价法 3.2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 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组成(识记)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以下: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未成立联合体的不采用)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査资料(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11)投标须知规定的应填报的其他材料 在实际编制中应注意不要遗漏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根据需要, 确有必要时,可适当增加相应内容. 3.2.2 投标文件的编制步骤(识记) (1)研究招标文件,重点是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熟悉招标文件、图纸、资料 (3)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调价文件及材料和设备价格情况 (4)编制实质性响应条款,包括对合同主要条款、提供资质证明的响应 (5)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6)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依据计算报价,并仔细核对,确保准确,在此基础上正确运用报价技巧和策略,并用科学方法作出报价决策 (7)填写各种投标表格 (8)投标文件的封装。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分装 第四章 项目评标 4.1 项目评标的程序与内容 4.1.1 项目评标的程序 (理解) • 初评:(1)各标分析比较 (2)推荐优势标进入终评 • 终评:(1)深化综合考虑商务、技术标(2) 推荐2-3名投 标以供决策 4.1.2 项目评标的原则 (理解) •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 严格保密 • 独立评审 • 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4.1.3 项目评标的内容(识记) • 行政性评审 (1) 投标人的合格性检查 (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4) 报价计算的正确性 (5) 投标书的实质性响应 •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技术资料的完备 (2)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 (4)施工质量的保证 (5)工程材料和机器设备供应的技术性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6)分包商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 (7)审查投标文件中有何保留意见审查投标文件中对某些技术要求 有何保留性意见 (8)对于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设方案作出技术评审 •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报价的正确和合理 1)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2)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3)审査投标人报价中的外汇支付比例的合理性 (2)投标文件中的支付和财务问题 1)资金流量表的合理性 2)审查投标人对支付工程款有何要求,或者对业主有何优惠条件 (3)关于价格调整的问题 (4)审查投标保证金 • 澄清投标书文件的问题 • 综合评价与比较 4.2 项目评标的办法 4.2.1最低投标价法 (应用) 4.2.2.综合评分法 (应用)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
价格、技术、财务状况、综合实力、信誉、业绩、服 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评价总得分的公式:
评标总得分=F1*A1+F2*A2+—+ Fn x An Fu F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u A2,…,AM\ 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 100 4.2.3复合标底法 (应用) 复合标底以A和B加权平均作为评标标底 P=A x a+B x b 式中 A—投标人的投标价平均值 B—招标人设定的标底 a,b—投标价平均值的权重和设定标底的权重 a,b取值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设置标底编制的准确性 2)设定标底的保密程度 3)投标人的数量 4)招标人的期望 招标人希望接近期望水平的报价中标,因此设定标底的权重b应取得大些, 平均值的权重a取得小些 4.2.4两阶段评标法 (应用) 先进行技术标评审,只有技术 标按评标办法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的评审,最后通过经 济标的比较来确定推荐中标单位的一种评标方法。

一般适用于施工条 件复杂、艰险,施工技术要求高,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机械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大中型工程的施工招标评标 。评标时,要求除总分合格外,每一评标项目的最低得分不得低于合格等级 4.2.5价值工程法 (应用) 用价值工程的方法来衡量一个施工队伍综合素质水平的好坏,即价值高低 价值高低建议采用公式 V=Q/P+T*I+M 式中V—用以招标、评标的综合指标,以髙者为优 Q—施工队伍过去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及信誉的综合分值 P—报价金额(万元) T—施工队伍投标工期(月) I—工程投人使用后甲方每月获得的效益(万元/月),故T*I就是工期对效 益的影响 M—施工队伍投标时三材用量换算的金额(万元) 价值工程法的优点如下:
1)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评标,用数据说话有说服力,可减少矛盾、减少争议 2)综合考虑质量信誉、报价、工期和三材用量几个因素,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报价决定取舍的做法,也改变了单纯依靠工期或质量选择施工队伍的片面性 3)在质量信誉、报价、 工期和三材用量几个因素中,把质量因素放在首位。用价值工程法进行评标,其原理清楚易懂,操作方便 4.3 项目评标报告(识记)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依据第四十三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

第五章 合同的法律基础 5.1 合同法律关系 5.1.1 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识记) (1)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组织.法人分为企业 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3)其他组织:1)法人的分支机构2)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3)合伙型联营企业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5.1.2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识记) 定义: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非物质利益。

5.1.3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识记)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关系的性质,它是连接主体的纽带。这种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来源可以分为法定的权利、义务和约定的权利、义务。权利和义务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超过了范围的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2 国际合同法简介 5.2.1 国际经济法—概念及产生(识记)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说 •国际公法范畴 •国家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广义说 •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种规范所形成的一个法律分支 •国家、经济组织,也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法律特征:1.主体的普遍性 2.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3.法律规范的多样性 基本原则:
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全球合作原则 4.有约必守原则 5.2.2 国际公法—概念及特点(识记) 国际公法也称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 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有如下特点:
(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还包括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和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 (2)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不是国家之上的法律。即不存在超越国家之上的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然后强加于各国 (3)国际法不存在超越国家的强制实施法律的机关,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际法主体本身的行为 渊源:
国际条约 •只对缔约国有约束力,对非缔约国无约束力 •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国际习惯 •最古老、最原始的国际法渊源 基本原则: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2)互不侵犯原则 3)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4)平等互利原则 5)和平共处原则 (2)民族自决原则 5.2.3 国际私法(识记)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事关系,可以称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介 5.3.1 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识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5.3.2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有形、无形、劳务、工作成果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办法 2.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5.3.3 合同的订立(理解) 1.要约 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 2.承诺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生效 承诺的内容 5.3.4 合同的效力(识记) 1.无效合同 (1)无效的合同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生伤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建设公司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的。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部分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付。

2. 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行为 第六章 常见的几种合同形式 6.1 建设工程合同 6.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识记)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2.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1)对缔约主体的限制;
2)质量监控非常重要 3.合同责任的法定性 6.1.2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理解) 《合同法》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指施工界区,即施工人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

(2)建设工期;
完成施工任务的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

中间交工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工程。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条款;
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 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 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协助。

6.1.3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识记)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 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6.2 买卖合同 6.2.1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识记) 《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3)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6.2.2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解) 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或者地址) (2)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4)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5)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6)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7)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2.3 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识记) 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査 1)查询合同相对方的工商登记信息 2)查询合同相对方的组织机构代码 3)登录合同相对方的网站 (2)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的审查 1)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等 2)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3)交货和验收方式 4)质量异议期限及处理 5)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查 6.3 委托合同 6.3.1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识记)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区别于行纪合同 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 3.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6.3.2 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理解)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委托标的 3.受托的权限范围 4.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5.委托期限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报酬支付 8.违约责任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0.其他约定事项 6.3.3 签订委托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识记) 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2)委托事项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 (4)代理期限明确 (5)支付报酬明确 1)无偿的委托合同 2)有偿的委托合同 (6)合同应当合法 (7)转委托 (8)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第七章 合同实施管理 7.1 合同实施管理体系 7.1.1 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理解) (1)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2)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 (3)要建立文档系统 (4)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7.1.2 合同实施过程控制(理解) 对工程目标进行强有力的控制 •合同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费用控制 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 •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进行有效控制 •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对合同实施过程加强信息管理 •信息化管理 •明确信息流的途径、建立系统、加强业主分包商的信息管理 7.1.3 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变更、施工方法的变更、工程变更、工程变动、增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 7.1.4 合同实施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 合同索赔有两方面:一是与业主的关系;
二是与分包商的关系 总承包商,一方面要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减少工程损失;
另一方面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尽可能减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赔。

7.2 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 7.2.1 合同分析(识记) 1.合同分析的含义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接触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2合同分析的必要性、目的和作用 (1)合同分析的必要性:
1)许多合同条文采用法律用语,往往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通过补充和解释,可以使之简单、明确、清晰 2)同一个工程中的不同合同形成一个复杂的体系,十几份、几十份甚至上百份合同之间有十分复杂的关系 3)合同事件和工程活动的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费用等),各方的责任关系,事件和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极为复杂 4)许多工程小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所涉及的活动和问题不是合同文件的全部,而仅为合同的部分内容,全面理解合同对合同的实施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5)在合同中依然存在问题和风险,包栝合同审查时已经发现的风险和还可能隐藏着的尚未发现的风险 6)合同中的任务需要分解和落实 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会有许多争执,在分析时就可以预测预防。

目的和作用: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7.2.2 合同总体分析(识记) 合同总体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等,通过合同总体分析,将合同条款和合同规定落实到一些带全局性的具体问题上。总体分析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在合同签订后实施前;
二是在重大的争执处理过程中,如在重大的或一揽子索赔处理中,首先必须作合同总体分析。

7.2.3 合同工作分析(理解) 合同工作分析:是指在合同总体分析和进行合同结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等,确定各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工程小组的合同工作,以及划分各责任人的合同工作。

7.2.4 合同交底(理解)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如下:
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7.3 合同控制 7.3.1 合同控制的依据、程序和方法(识记) 1.合同控制的依据:
1)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 2)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计量结果等 3)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书面记录 2. 合同控制的程序 1)合同评审的内容 2)合同审批 3)合同洽谈 3.合同控制的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到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 理的知识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7.3.2 合同实施监督(理解) 1.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它有别于一切企业及经济同监督管理组织对合同的管理活动。

2. 合同实施监督管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种外部监督管理,是区别于合同中的经济行为和司法行为 3. 合同实施监督管理是一种以事后管理为主,事后管理与事前、事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4. 合同实施监督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贯穿于合同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 7.3.3 合同跟踪(理解) 施工合同跟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

1.合同跟踪的依据: 1)合同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 2)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 3)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 2.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祝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 2)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 3)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 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施工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 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 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7.3.4 合同实施情况的偏差分析和处理(应用) 1.合同实施情况的偏差分析:
(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1)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 质量标准、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或功能要求)等 2)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 被起诉,对承包商资信、企业形象、经营战略的影响等 3)最终工程经济效益(利润)水平 2.合同实施的偏差处理: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 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7.3.5合同实施的沟通问题(理解) 合同实施的沟通问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建立良好的沟通体系;

(2)积极有效的沟通;

(3)使用合理有效的沟通方法。

7.4 合同实施后评价与档案管理(理解) 7.4.1 合同实施后评价的内容 合同实施后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预定的合同战略和策划是否正确,是否已经顺利实现 2)招标文件分析和合同风险分析的准确程度 3)该合同环境调查、实施方案、工程预算,以及报价方面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4)合同谈判中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以后签订同类合同的注意点 5)各个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八章 工程合同变更、转让和终让 8.1 合同变更 8.1.1 合同变更的概念(识记)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8.1.2 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理解) 1.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3.对合同内容要求不明确的推定 8.2 工程变更 8.2.1 工程变更范围的确定(理解) 工程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栝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3.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删减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实施工作除外 5.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工箱设备、材料或服务 6.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8.2.2 工程变更的估价(识记) 1.工程变更估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2.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单价变更工程费用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换算新单价或价格 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价格 8.2.3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用) 1.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 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2.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8.3 合同转让、终止 8.3.1 合同权利的转让(理解) 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 权利,但从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除外。

8.3.2 合同义务的转让(理解)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8.3.3 合同终止(识记) 合同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的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的。

第九章 风险管理及合同担保 9.1 风险管理概述 9.1.1 风险因素(识记) 风险因素是风险事件的潜在因素。

转化条件:在具备一定的条件时,风险因素才有可能发生风险事件,这一定的条件称为转化条件。

触发条件:即使具备转化条件,还必须具备另外的条件时,风险事件才会真的发生,这种条件称为触发条件 当风险事件只能造成损失时,应设法消除转化条件和触发 条件;
当凤险事件可能会带来机会时,则应努力创造转化条件和触发条件,促使其实现。

9.1.2 风险来源(识记) 系统风险(市场风险、不可回避风险、不可分散风险) 非系统风险(可分散风险、可回避风险、公司特有风险) 9.2 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 9.2.1 风险识别(识记) 在资料收集完整的基础上,要识别工程项目风险,应该从以下 四个方面分析工程项目的不确定性,从而确定存在的风险:
(1)不同建设阶段的不确定性分析 (2)不同目标的不确定性分析 (3)按照工作分解结构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4)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不确定性分析 9.2.2 风险评估(识记) 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风险本身的界定 包括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强度、风险持续时间、风险发生的区域及关键风险点 对风险作用方式的界定 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否会引发其他的相关风险,风险对企业的作用范围 (3)对风险后果的界定 在损失方面:如果风险发生,对企业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在冒风险的利益方面:如果企业冒了风险,可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9.3 风险应对策略与措施(识记) 9.3.1 风险应对策略 1.风险规避 2.风险转移 3.风险缓解 4.风险自留 5.风险利用 9.3.2 风险应对措施 1.规避风险 •政策制度限制 •重新定义调整 •撤出现有区域 2.接受风险 •不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市场对产品重新定价 •合理设计组合抵消风险 3.降低风险 •资产散放 •降低可能性 •检查计划,授予决策 4.分担风险 •保险• 再保险 •转移风险 •补偿风险 9.4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管理 9.4.1 合同签订过程的法律风险及其管理(理解) 1.审查对方的合同主体资格 (1)对方是否正常营业 (2)经营范围 (3)经营期限 (4)法定代表人 2.审查合同内容 (1)审查合同效力 (2)合同条款 3.合同形式 (1)合同签章 (2)合同见证、公正 (3)订立形式 9.4.2 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律风险及其管理(理解) 1.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 (1)不确定因素的合同变更 (2)合同违约 (3)不可抗力的不能履行 2.合同履行时的风险防范 (1)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的条件 9.5 合同担保 9.5.1 合同担保的概念及内容(识记)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 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力的法律制度 9.5.2 合同担保的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9.6 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类型(识记)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付担保。

第十章 合同索赔管理及违约责任 10.1 索赔概述 10.1.1 索赔的概念、特征和作用(识记) 1.索赔的概念 狭义的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他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于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力;
而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

广义的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方面,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

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 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2.索赔的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3. 索赔的作用 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 ,无理争利。

10.1.2 索赔的诱因及索赔管理(理解) (1)监理工程师的延误 (2)业主的延误 (3)难以预见的因素 10.2 违约责任 10.2.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及特点(识记) 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方面,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债务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承担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法律后果. 2.违约责任的特点 (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6)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财产责任 10.2.2 违约行为及处理方式(理解) 1、违约行为 (1)预期违约的概念。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认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2.违约责任处理方式 (1)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才可以免责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损失赔偿的原则:
1)金钱等价原则 2)可避免后果原则 3)可预见性损失赔偿原则 (3)违约损失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1)违约金的选择性 (2)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3)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 (4)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适用范围、性质、数额都不同。

(5)违约金与定金 1)定金支付原则。

2)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

性质不同、支付时间不同。

3)违约金和定金的选择 (6)违约责任的免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的选择权:一是规定权利人可以自由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责任形式;
二是优先适用违约责任;
三是优先适用侵权责任。

10.3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10.3.1 工程索赔起因及相应的索赔内容(识记) 1.索赔的起因 1.风险分担不均 2.施工条件变化 3.工程变更 4.工期拖延 5.业主违约 6.合同缺陷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 10.3.2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1)意向通知 (2)提出索赔申请 (3)提交索赔报告 (4)索赔处理 第十一章 国际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简介 11.1 新版FIDIC合同条件 11.1.1 FIDIC合同简介(理解)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 的法文缩写。该联合会始建于1913年,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拥有80多个会员国的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表我国于1996年10月加人该组织。

11.1.2 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识记) 1.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特点 1)公正合理、责任分明 2)程序严谨,易于操作 3)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相结合 2. 新版合同条件的总体特点 (1)在编排格式上统一化 (2)新版合同条件在语言上比以前的老版本更简明 (3)新版合同条件之间的分工更加明晰,应用范围更广,覆 盖面更宽 (4)新版合同条件对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更为科学、严谨 11.1.3 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体系(理解) 《施工合同条件》 《生产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简明合同格式》 11.2 国际其他合同条件分析 11.2.1 NEC合同条件(识记) 1.NEC合同简介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 )发行的NEC (the New Engineering Contract),合同文本,以弹性、清晰、浅显为诉求,适用于各类型工程。

2.NEC系列合同的分类 (1)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3)专业服务合同 (4)裁判者合同 3.NEC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灵活性 (2)清晰和简洁 (3)促进良好的管理 11.2.2 JCT合同条件(识记) 1.JCT合同文本 JCT ( Joint Contract Tribunal,联合合同委员会)于1931年在英国成立(其前身是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并于1998年成为一家在英国注册的有限公司。

2.JCT合同的特点及其与中国建筑施工合同的异同 一方面,建筑师由发包方委任并付薪。在某种目的情形下,建筑师完全代表发包方的利益而作为一个代理人来行为,例如决定发布一个指示来修改工程。作为发包方的代理人,适用民法上关于代理人的法律规定,即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发包人承担。

另一方面,在其他情况下,建筑师负有依合同以独立的职业理念来作出决定或提出观点的职责,而不偏袒发包方或承包方。

11.2.3 AIA系列合同条件(识记) AIA合同的保险:业主责任保险、承包商责任保险、财产保险。

第十二章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12.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12.1.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识记) 随后是七个保函格式范本,包括:母公司保函范例格式、投标保函范例格式、履约担保函-即付保函范例格式、担保保证范例格式、预付款保函范例格式、保留金保函范例格式和业主支付保函范例格式其中除履约保函和履约担保范例格式外, 其余五种范例格式都是1988年版FIDIC红皮书未曾包括的内容 最后是投标函、合同协议书和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

12.1.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版本的特点(理解) 1.内容更新 2.对承包商的工作也提出了更严格、更具体的要求 3.对雇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没收履约保证作出更明确规定 4.对工程的检验和维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索赔争端与仲裁方式及规定的变化(DAB) 6.合同的使用条件更为广泛 12.1.3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识记) 1.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12.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2.1 业主(识记) 业主将项目委托给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后,余下的义务不仅仅是给付咨询和工程费用,他还承担其他一系列相关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1)业主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

2)许可、执照或批准。

3)业主人员。

4)业主的资金安排。

5)业主的索赔。

12.2.2 工程师 工程师由业主任命,与业主签订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督,并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能满足合同的要求 。1)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利 2)由工程师委派 3)工程师的指示 4)工程师的替换 5)确定 12.2.3 承包商(识记) 承包商是指其表述已被业主接受并收到中标函的当事人,根据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外还可以根据合同的要求负责一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

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2)履约担保 3)承包商代表 4)分包商 5)合作 6)放线 7)安全程序 8)质量保证 9)施工现场数据 10)中标金额的充分性 11)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12)进度报告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1)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示,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 ,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商应提供舍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承包商文件,以及此项设计 、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所有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承包商人员 、货物、消耗品及其他物品和服务 3)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注承担责任 4)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 安全责任:
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 2)负责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3)尽量清除现场和工程不需要的障碍物,以避免对人员造成危险 4)在工程竣工和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保卫和看守 5)为公众和邻近土地的拥有人、占用人提供所需的临时工程,如道路、人行路、防护物和围栏等 12.2.4 指定分包商 1)指定分包商的概念。

指定分包商是由业主指定、选定,完成某向特定工作内容并承包商 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2)反对指定。

3)在工程师根据分包合同向指定的分包商出具支付证书时,承包商应按该证书向指定分包商给付工程款,此种款项应从暂定金额中向承包商支付,并同时向承包商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设定的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

12.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价格和付款(识记) 12.3.1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根据12.3款“估价”的规定确定或商定且根据合同进行调整后的款额,而不是指业主在中标函中对承包商的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接受的合同款额”。

12.3.2预付款 预付款是业主以无息贷款的方式提供给承包商的一笔启动资金。

12.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 1.工程量计量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对工程的估算量,不能 作为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工程量的结算依据。

2.承包商提供报表 3.业主的支付 12.3.4 竣工结算 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的84天内,承包商应按工程师规定 的格式报送竣工报表,列出按合同完成的所有工作的价 值及他认为应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12.3.5 保留金 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受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12.3.6最终结算 最终结算是指颁发履约证书后,对承包商完成全程工作价值的详细结算,以及根据合同条件对应付给承包商的其他费用进行核实,确定合同的最终价格。

12.5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的工程师 12.5.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雇主应任命工程师,该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工程师的人员包括有恰当资格的工程师及其他有能力履行上述职责的专业人员。

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

12.5.2 工程师的授权 工程师可以随时将他的职责和权利委托给助理,并可撤回此类委托或授权。被委托职责或授予权利的每个助理只有权利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对承包商发布指示。

12.5.3 工程师的指示 工程师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承包商发出指示,以及为实施 工程和修补缺陷所必须的附加的或修改的图纸。

12.5.4 工程师的撤换 如果雇主准备撤换工程师,则必须在期望撤换日期42天以前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拟替换的工程师的名称、地址及相关经历。

12.5.5 工程师的决定 每当合同条件要求工程师按照本款规定对某一事项作出商定或决定时,工程师应与合同双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

12.6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NEC合同的比较(识记) 12.6.1 合同的原则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鼻祖是ICE合同,也就是说,先有ICE合同后有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与 NEC合同在原则上由本质区别。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相对于NEC合同,FIDIC《施工合同条件》更青睐于承包商,它维护承包商的利益更多,而NEC合同倾向业主。

12.6.2 合同的结构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共分为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

NEC合同旨在用于那些包括所有的传统领域。

12.6.3 项目的组织模式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项目管理的执行人是工程师,而 NEC合同规定,项目管理由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共同承担,其中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管理及检查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其余的由项目经理负责;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准仲裁的执行人是工程师,由于依附于雇主而很难独立,而NEC合同的准仲裁人是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由雇主和承包商公共聘任,更具独立性和公正性。

12.6.4 承包商的义务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注重工作范畴的界定,而NEC却对实施 的细节步骤加以明述。

12.6.5 索赔问题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有一个专门的“索赔程序”条目,而NEC合同对此没有相应条款。

项目采购管理课后问答题(1-10) 第一章 项目采购基本原理 思考题 项目采购管理有哪些主要过程? 答:采购管理主要有6个过程。分别为:
1.采购计划编制。

2.询价计划编制。

3.询价。

4.供方选择。

5.合同管理。

6.合同收尾。

项目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答:采购方式可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大类。

招标采购包括: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国际或国内询价采购(通常称为“货比三家”)、直接签订合同和自营工程。

我国项目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哪些? 答: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实行。

2000年5月1日,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0年6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方法》 2000年7月1日,国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2000年7月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1年7月27日,国家计委颁布政策[2001]1400号《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 2002年2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2003年5月1日,开始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这些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形成并完善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建筑法》对工程的承发包有哪些规定? 答:对发包的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对承包的规定: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2.联合承包。

3.禁止建筑工程转包 4.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筑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有关国际组织对国际项目采购有哪些规定? 答: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 简述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的适用范围。

答:采购项目的范围:《采购指南》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世界银行贷款资助的项目中,有送货物、工程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这里的相关服务是指围绕采购所需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和初期的维修等,但《采购指南》不包括咨询服务的内容。

投标资格的范围: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支付会员国国民提供的,在会员国生产的,或由会员国提供的货物和工程的费用。因此,会员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投标者无资格参加那些由世界银行提供全部或部分贷款的项目招标。

第二章 项目招标 思考题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有哪几种?各有什么特点? 答: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简称CM模式。CM模式可以有多种组织方式,常用的两种形式:一是代理型CM模式,又称为纯粹的CM模式。二是非代理型CM模式,又称为风险型CM模式。

优点:1.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建设工程。2.时间因素为重要的建设工程。3.因总的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定价的建设工程。

应用CM模式都需要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高水平CM单位,这可以说是应用CM模式的关键和前提条件。

EPC模式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EPC模式的特征:1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2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3总价合同。

何为BOT模式?其运作程序如何? 答: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这种项目管理模式依靠外国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建造,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它是指东道国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在特许期满时将工程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运作程序:1项目的提出与招标。2项目发起人组织投标。3成立项目公司,签署各种合同与协议。4项目建设和运营。5项目移交。

工程分标时应考虑哪些因素影响? 答:1工程特点。2对工程造价的影响。3工地管理。4有利于发挥承包商的专长,增加对承包商的吸引力,使更多的承包商来投标。5其他因素。

何为合同策划?合同策划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合同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落实采购计划,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项目的实施策略、承发包模式、管理模式、采购计划的基础上必须对与工程相关的合同进行策划。

应该注意以下方面:1由于各个合同不在一段时间内签订,容易引起失调,因此它们必须纳入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计划体系中统筹安排,做到各个合同之间互相兼顾。2不同部门的协调。3做好工程各相关合同的协调。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原则有哪些? 答:编制要求:招标人在拟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规及国际惯例,本着尽力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力求按照内容全面、条件合理、标注明确、文字规范简练等要求做好招标文件的拟定工作。

编制原则:1.遵守法律和法规。2遵守国际组织规定。3投标书的编制要求。4.风险的合理分担。5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6文件内容力求统一。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由哪些内容组成? 答: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招标资料表。4合同条件。5技术规范。6投标书格式和投标保函格式。7工程量表。8协议书履约保证和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格式。

保函有几种?各自的用途是什么? 答:保函有两种:
1投标保函。主要目的是担保投标人定标前不撤销其投标。保函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2.5%,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相同,一般为90天。

2履约保函。主要目的是担保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正常履约,防止承包商中途毁约,以保证业主在承包商圆满实施合同时能得到资金赔偿。履约保函通常为合同额的10%,有效期到缺陷责任期结束。

项目招投标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招标程序:1招标准备阶段。包括申请招标、编制招标有关文件。2招标投标阶段。包括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标前会议。3决标成交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定标。

无效标书的情况有哪几种? 答: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地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模糊、无法辨认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第三章 项目投标 思考题 简述投标决策内容及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要因素。

答:决策内容:
1、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 2、倘若去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 3、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已优胜劣 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要因素:
(1)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

(2)投标竞争形式和竞争对手的情况。

(3)法律、法规的情况。

(4)投标风险的情况。

(5)投标人自身的实力。(技术实力、经济实力、管理实力、信誉实力) 投标决策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1.可行性。2.可靠性。3.盈利性。4.审慎性。5.灵活性。

工程项目投标的策略和技巧有哪些?如何合理运用? 答:投标的策略:
1.知已知彼,把握形式。

2.以长制短,以优胜劣。

3.随机应变,争取主动。

投标的技巧:
1.扩大标价法。

对工程中变化软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扩大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以来减少风险。这种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2.不平衡报价法。

先期开工的能够早日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报高些。

经过核算工程量,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的单价适当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的单价适当降低。

对设计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可以提高单价;
而面对内容不明确的项目可降低单价。

对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可以将单价提高,这样即不影响投标总价,对有利于多获利润。

对暂定项目中实施的可能性大的项目,单价可报高些;
预计不一定实施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报低些。

零星用工(记日工)单价一般可稍高于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为记日工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但如果招标文件中已经假定了记日工的“名义工程量”,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提高总报价。

对于允许价格调整的工程,当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则后期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单价报价高;
反之,报价低。

3.多方案报价法。

如果发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范围很不具体、明确,或条款很不清楚、不公正、或对技术规范的要求过于苛刻,可先按招标文件听要求报一个价,然后再说明;
假如招标人对合同要求做某些修改,报价可降低多少。

如果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某些不合理但可以改进的地方或可能利用某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替代的地方,或者发现自己的技术和设备满足不了招标文件中设计图纸的要求,可以先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报一个价,然后再另附一个修改设计的比较方案,或说明再修改设计的情况。

投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受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保证金。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0.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须知规定的应填报的其他材料。

简述投标文件编制的步骤。

答:1.研究招标文件,重点是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熟悉招标文件、图纸、资料。

3.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调价文件及材料和设备价格情况。

4.编制实质性响应条款,包括对合同主要条款、提供资质证明的响应。

5.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6.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依据计算报价,仔细核对,确保准确,在此基础上正确运用报价技巧和策略,并用科学方法做出报价决策。

7.填写各种投标表格。

8.投标文件的封装。

投标文件编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格格式。

(2)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仅一份,“副本”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份数提供,同时要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4)所有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填报的投标文件应反复校核,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均无错误。

(6)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某百分比时,开具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防泄露报价。

(7)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包封,避免由于包封不合格造成废标。

(8)认真对待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的条件,以免被判为无效标而前功尽弃。

(9)建设工程投标文件的签署、加封、递送。

第四章 项目评标 思考题 1.何为项目评标? 答:所谓评标是指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2.项目评标所依据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①公平、公正、科学、择优②严格保密③独立评审④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3.项目评标的具体程序和内容有哪些? 答:一、行政性评审:(1)投标人的合格性检查。(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4)报价计算的正确性。(5)投标书的实质性响应。

二、技术评审:(1)技术资料的完备。(2)施工方案的可行性。(3)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4)施工质量的保证。(5)工程材料和机器设备供应的技术性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6)分包商的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7)审查投标文件中有何保留意见审查投标文伯中对某些技术要求有何保留意见。(8)对于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支付宝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三、商务评审:(1)报价是否合理。(2)投标文件中的支付财务问题。

四、澄清投标书文件的问题:其内容和规则包括:要求投标人补充报送某些报价计算的结节资料;
要求特别对其具有某些特点的施工方案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证明其可靠性和可行性,澄清这种施工方案对工程价格可能产生的影响;
要求投标人对其提出的新建议方案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也能要求补充其选用设备技术数据和说明书;
要求投标人补充说明其施工经验和能力,澄清对某些外国并不知名的潜在中标人的疑虑。

五、综合评价与比较:(1)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支付宝的各基岩 综合评价标准。(2)能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除外。

4.项目评标的办法有哪几种?它们的内容和计算公式分别是什么? 答:1.最低投标价法。2.综合评分法。(3)复合标底法。(4)两阶段评标法。(5)价值工程法。

5.项目评标报告是什么?包含那些具体内容? 答: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应该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废标情况说明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不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经要 第五章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思考题 1.何为法人?法人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 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的 四个条件:“(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非物质 利益 物,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求又能为人类所控制和支配 的物质实体 行为,是指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 智力成果,是指人们脑力劳动的成果或智力方面的创作,也称为非物质财富 非物质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及其他权利 3.国际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1)主体的普遍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以及不同国家 之间的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2)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3)法律规范的多样性。国际经济关系既可通过国内民商法、经济法调整,也 可通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予以规范 4.订立合同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答: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 原则 5.何为要约、承诺? 答:《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六章 常见的几种合同形式 三、思考题 1.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一般来说,除了作为双务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外,建设工程合同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各环节,均体现了国家较强的干预 合同责任的法定性 2.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合同法》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指施工界区,即施工人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

(2)建设工期;
完成施工任务的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

中间交工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工程。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条款;
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 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 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协助。

3.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 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4.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和主要内容? 答: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3)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或者地址) (2)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4)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5)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6)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7)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和主要内容? 答: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区别于行纪合同 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相互信任为前提 3)委托合同未必是有偿合同 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 委托标的 3)受托的权限范围 4)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5)委托期限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报酬支付 8)违约责任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0)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章 合同实施管理 三、思考题 1.何为合同分析? 答: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接触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2.何为合同总体分析及合同工作分析? 答:合同总体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等,通过合同总体分析,将合同条款和合同规定落实到一些带全局性的具体问题上,总体分析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在合同签订后实施前。二是在重大的争执处理过程中。

合同工作分析是指在合同总体分析和进行合同结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等 ,确定各项管理人员及各工程小组的合同工作,以及划分各责任人的合同工作。

3.合同交底的任务有哪些? 答: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到一致理解。

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工程小组或分包人。

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

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

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

6.明确相关事件这间的逻辑关系。

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

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跟踪的对象有哪些? 答:1.承包的任务。

2.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5.合同实施中偏差分析的内容有哪些? 答:合同实施中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6.合同实施中偏差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合同实施中偏差处理措施有四种: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

7.合同实施后评价的内容有哪些? 答:合同实施后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预定的合同战略和策划是否正确,是否已经顺利实现。2.招标文件分析和合同风险分析的准确程度。3.该合同环境调查、实施方案、工程预算,以及报价方面的问题及经验教训。4.合同谈判中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以后签订同类合同的注意点。5.各个相关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

第八章 工程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三、思考题 1.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合同的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变更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3)对合同内容要求不明确的推定 2.工程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答:工程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栝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3)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删减任何工作,但要交他人实施工作除外 5)何永久工程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工箱设备、材料或服务 6)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工程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程序是什么? 答: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确定后14天内,提出 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 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 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 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4.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有哪些? 答:《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5.在何种情况下,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③债务相互抵消;

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⑤债权人解除债务;

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风险管理及合同担保 三、思考题 1.风险来源有哪些? 答:系统风险(市场风险、不可回避风脸、不可分散风险) 非系统风险(可分散风险、回避风险、公司特有风险 2.何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答:风险识别是指通过某种或几种方式,尽可能全面地辨识出影响工程项目总目标 实现的风险,并恰当地分类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后,对于风险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 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3.风险的应对策略有哪些? 答:工程项目常用的风险应对策略有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缓解、风险自留和 风险利用,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 4.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答:1)审査对方的合同主体资格 对方是否正常营业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 2)审查合同内容 a. 审查合同效力 b. 合同条款 3)合同形式 a. 合同签章 b. 合同见证、公证 c. 订立形式 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答:1)合同的履行过裎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 或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 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 6.工程建筑合同担保的类型有哪些? 答:工程建设合同中经常采用的担保类型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支 付担保等 第十章 合同索赔管理及违约责任 四、思考题 1. 简述索赔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答:狭义的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他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于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 赔偿或补偿的权力;
而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

广义的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方面 2. 索赔的诱因有哪些? 答:(1)监理工程师的延误 (2)业主的延误 (3)难以预见的因素 3.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的特点有哪些? 答: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一方面,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债务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另一方面,承担违约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特点:
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6)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财产责任 4. 违约金与定金有何区别? 答:1)性质不同,违约金是预定赔偿额的性质,无惩罚性;
定金是合同担保性质, 有惩罚性(丧失定金所有权或双倍返还定金) 2)违约金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支付;
定金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前预先支付 5. 索赔程序、索赔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答:索赔程序有:1)意向通知2)提出索赔申请3)提交索赔报告4)索赔处理 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哪几种? 答:1)工期索赔 网络分析法b.对比分析法c.劳动生产率降低计算法d.简单加总法 2)费用索赔 a.总费用额计算方法 b.人工费索赔额的计算方法 c.费用索赔中管理费的分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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