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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现状的比较研究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0 06:14:20     阅读:


  摘要:加大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比重,形成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间的合作共育,是世界各国早期教育改革的趋势。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现状,探讨两国间存在的差异,从而对我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关键词: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美国;中国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教育的早期重要性。作为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早期教育对幼儿的一生具有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根据美国学者布朗芬布伦纳创建的生物生态学理论,我们不难看出,早期教育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体系,它需要家长的参与与合作,共同形成早期教育合力,从保育、教育入手双管齐下,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从而实现生态化教育,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儿童。[1]。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以及外来的多元价值观给早期教育和家长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改变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之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加强二者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整合双方的教育资源,共同引导儿童健康发展[2]。然而,我国家长对在早期教育中的参与观念认识不够,认为把幼儿送到幼儿园是自己在消费的过程,只在期末时检验幼儿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而忽略了儿童的学习兴趣、品德素质等问题[3]。
  美国则十分重视家长在儿童早期教育中的积极参与,上自联邦政府,下至地方政府,以学校为核心,以社区为资源集散点,共同制定早教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机构活动的意识与理念,指导家长参与活动的方式与方法,进而从根本上促进早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4]。
  因此,对中美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现状的比较研究,可为我国推进“家园共育”理念提供参考和借鉴的依据。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运用,从而丰富我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理论,促进早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概念界定
  1.家长参与
  大量国外文献中将“家长参与”作出以下定义:一方面,家长参与指家长在家庭中与儿童自主开展各项活动;另一方面,指家长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的各项活动。其中,家长可以扮演受教育者、指导者、建议者或支持者等多种参与角色[5]。
  2.早期教育
  “早期教育”多用于美国教育阶段的划分中,指对0~8岁儿童开展的教育[6]。中国多指对3~6岁儿童实施的教育,并采用“学前教育”进行定义。
  3.家长参与早期教育
  广义的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指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家长自主开展教育的过程。狭义上指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家长与早期教育机构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即家长采取各种途径参与早期教育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早期教育机构也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家长的参与行为;另一方面指家长与早期教育机构之间的相互延伸作用,即早期教育机构开展的各项活动是在了解家庭教育风格、理念的基础上开展的,同时,家长在家庭中对儿童的教育活动也是在早期教育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的[7]。
  本文主要从狭义的家长参与早期教育入手,对中美现状进行对比分析。
  三、中美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现状比较
  1.早期教育理念
  中国的早期教育理念承袭于中国的应试教育,更注重知识和技能的获取,而忽略了儿童的个体差异及对儿童道德等各方面的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儿童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发展,儿童形成书本知识至高无上、不容逾越的思想。此外,儿童交友对象的选择建立在学习成绩优异、经常受老师表扬的基础上,导致班上学习能力较差的儿童被冷漠或忽视[8]。
  然而,美国则秉承“动手学习”的早教理念,要求儿童释放潜能,在游戏和体验中学习。老师们崇尚让儿童多动手、多体验,养成主动学习、探究的习惯,在各种益智、团队游戏中学会体验和探索的本领,形成健康的价值观和学习方法,真正地成为知识的主人。
  2.早期教育机构:
  中国的早期教育机构一般是托儿所、幼儿园或者是学前亲子教育中心。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类型则多种多样,具有公立、私立、个体等不同的表现形式,主要的教育机构类型有:儿童保育中心、学前教育中心、幼儿园、幼儿学校、家庭日托[9]。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早期教育机构比中国更加多样,其划分细致,囊括不同年龄、不同发展程度的儿童的教育需要[9]。这样的机构设置更利于按照儿童的不同年龄特点及个体需求提供最适宜的早期教育。
  3.“早期教育中家长参与”的理论基础:
  中国“师尊生卑”的伦理道德观念根深蒂固,教师处于教育的中心地位,具有毋庸置疑的绝对权威。由于教师的地位不可侵犯,家长们坚信早期教育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教师来做决定,他们甚至认为幼儿园将决策权交给自己是为了推卸责任。因此,中国更多地以幼儿园或教师作为理论基础的起点,强调设计教育活动,重视课程与教学的独特功效,参与过程也更加重视捍卫教师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10]。
  相反的,美国是一个极度商业化的社会,如果将教育也看成是一种商品,那么家长势必就是教育的消费者,商品也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制造的。因此,美国更多地是从家长的角度入手,强调考虑家长的特点,重视不同家长对教育的需求。参与过程以儿童为中心,根据儿童的兴趣、需求及能力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从而促进儿童的全面、自主发展[11]。
  4.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方式:
  中国“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有: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12]。这些方式均采取单向的传导路径,即由教育机构发出信息,由家长接受信息,幼儿园与家长间相互独立、彼此平行。在此过程中,家长无法充分了解教育机构所秉承的教育理念、开展的教育活动、要求儿童达到的发展水平等,自然也无从发挥家长参与早期教育的主动性。早期教育机构则认为家长不配合教育,将儿童接受教育的过程看作是无法逃脱的任务。这种互相隔离的状态便无法共同为儿童营造促进发展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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