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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三命通会完整注解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08 12:37:54     阅读:

. 《三命通会》 三命通会 卷一 ○论五行生成 天高寥廓,六气回旋以成四时;
地厚幽深,五行化生以成万物。可谓无穷而莫测者也。圣人立法以推步者,盖不能逃其数。观其立数之因,亦皆出乎自然。故载于经典,同而不异, 推以达其机,穷以通其变,皆不离于数内。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咸有所自也。水,北方子之位也,子者,阳之初一,阳数也,故水曰一;
火,南方午之位也,午者,阴之初二,阴数也,故火曰二;
木居东方,东,阳也,三者,奇之数,亦阳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阴也,四者,偶之数,亦阴也,故金曰四;
土应西南长夏,五者,奇之数,亦阳也,故土曰五。由是论之,则数以阴阳而配者也。若考其深义,则水生于一。天地未分,万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见于水,故《灵枢经》曰:“太一者,水之尊号。先天地之母,后万物之源。”以今验之,草木子实未就,人虫、胎卵、胎胚皆水也,岂不以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质化,莫不备阴阳之气在中而后成。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
物熟则甘,土之味也。甘极而后淡,淡,本也。然人禀父母阴阳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肾,左肾属水,右肾属火。火曰命门,则火之因水而后见。故火曰次二。盖草木子实,大小虽异,其中皆有两以相合者,与人肾同,亦阴阳之兆。是以万物非阴阳合体则不能化生也。既阴阳合体,然后而春生而秋成,故次三曰木,次四曰金。盖水有所 属,火有所藏,木有所发,金有所别,莫不皆因土而后成也。

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后成。兼其土数,五以成之,则水六,火 七,木八,金九;
土常以五之生数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 是生成之数皆五以合之。明大衍之数,由是以立,则万物岂能 逃其数哉? ○论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相克,其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运六气、岁月 日时皆自此立,更相为用,在天则为气:寒、暑、燥、湿、风 ;
在地则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 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原其妙用,可谓无穷矣。

木主于东;
应春。木之为言触也,阳气触动,冒地而生也。

水流趋东以生木也;
木上发而覆下,乃自然之质也。

火主于南,应夏。火之为言化也,毁也,阳在上,阴在下 ;
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钻木取火,木所生也。然火无正体, 体本木焉。出以应物,尽而复入,乃自然之气也。

金主于西,应秋。金之为言禁也,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 披沙拣金,土所生也。生于土而别于土,乃自然之形也。

水主于北,应冬。水之为言润也。阴气濡润,任养万物也。

水西而东,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顺下而达,乃自然之性也。

土主于中央,兼位西南,应于长夏。土之为言吐也,含吐万物,将生者出,将死者归,为万物家。故长于夏末,火所生 也。土或胜水,水乃反土,自然之义也。

五行相克,子皆能为母,复雠也。木克土,土之子金反克 木;
金克木,木之子火反克金;
火克金,金之子水反克火;
水 克火,火之子土反克水;
土克水,水之子木反克土。互能相生, 乃其始也;
互能相克,乃其终也。皆出乎天之性也。《素问》 所谓水生木,木复生火,是木受窃气,故水怒而克火。即子逢 窃气,母乃力争,与母被鬼伤,子来力救,其义一也。强可攻 弱,土得木而达;
实可胜虚,水得土而绝;
阴可消阳,火得水 而灭;
烈可敌刚,金得火而缺;
坚可制柔,木得金而伐。故五 者流行而更转,顺则相生,逆则相克,如是则各各为用,以成 其道而已。

○论支干源流 夫干犹木之干,强而为阳;
支犹木之枝,弱而为阴。昔盘 古氏明天地之道,达阴阳之变为三才。首君以天地既分之后, 先有天而后有地,由是气化而人生焉,故天皇氏一姓十三人, 继盘古氏以治,是曰天灵淡泊,无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 以定岁之所在。其十干曰:于逢、旃蒙、柔兆、疆圉、著雍、 屠维、上章、重光、玄 、昭阳;
十二支曰:困敦、赤奋若、 摄提格、单于、执徐、大荒落、敦洋、协洽、 滩、作噩、阉 茂、大渊献。蔡邕独断曰:“干,干也。其名有十,亦曰十母, 即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
支,枝也。其名十有二,亦 曰十二子,即今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戍亥是也。”谓之天皇氏者,取其天开于子之义也;
谓之地皇氏者,取其地辟于丑之 义也;
谓之人皇氏者,取其人生于寅之义也。故干支之名在天 皇时始制,而地皇氏则定三辰,道分昼夜,以三十日为一月, 而干支始各有所配。人皇氏者,主不虚王,臣不虚贵,政教君 臣所自起,饮食男女所自始,始得天地之气而有子母之分,于 是干支始有所属焉。至于伏羲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 万物与人,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以作甲历 而文字生焉。逮及黄帝授河图,见日月星辰之象,于是始有星 官之书。命大尧探五行之情,占斗纲所建,于是始作甲子配五 行纳音之属。

○总论纳音 尝观《笔谈》论六十甲子纳音,本六十律,旋相为宫,法 也。纳音与《易》纳甲同法:乾纳甲、坤纳癸,始于乾而终于 坤。纳音始于金,金,乾也,终于土,土,坤也。五行之中, 惟有金铸而为器,则音响彰,纳音所以先金。

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子,律吕相生之法也。甲子, 金之仲,同位娶乙丑,隔八下生壬申;
金之孟壬申,同位娶癸 酉,隔八上生庚辰;
金之季庚辰,同位娶辛已,隔八下生戊子。

火之仲戊子,娶乙丑,生丙申;
火之孟丙申,娶丁酉,生甲辰 ;
火之季甲辰,娶乙已,生壬子。木之仲如是左行,至于丁已, 中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 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自子至于已为阳,故自黄钟至于仲 吕皆下生;
自午至于亥为阴,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夫上·5 · 下生者,正谓天气下降,地气上升。

数之所合,变之所由出也。乾为天,坤为地,乾坤合而为 泰;
德为父,红为母,德红合而为东;
干为君,支为臣,干支 合而纳音生。是故甲乙为君,子丑为臣,子丑甲乙合而为金。

盖五行之在天下,各有气性,有材位,或相济或相克,若成器 未成器,旺中受绝,绝中受气,惟相配而取之为不同耳。此金 之数之所以难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异。

○论纳音取象 昔者,黄帝将甲子分轻重而配成六十,号曰花甲子,其花 字诚为奥妙,圣人借意而喻之,不可著意执泥。夫自子至亥十 二宫,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属,始起于子为一阳,终于 亥为六阴,其五行所属金、木、水、火、土,在天为五星,于 地为五岳,于德为五常,于人为五脏,其于命也为五行。是故 甲子之属乃应之于命,命则一世之事。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 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子丑二位,阴阳始孕,人在 胞胎,物藏根,未有涯际;
寅卯二位,阴阳渐开,人渐生长, 物以拆甲,群葩渐剖,如人将有立身也;
辰巳二位,阴阳气盛, 物当华秀,如人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始有进取之象;
午 未二位,阴阳彰露,物已成齐,人至五十、六十,富贵贫贱可 知,凡百兴衰可见;
申酉二位,阴阳肃杀,物已收成,人已龟 缩,各得其静矣;
戌亥二位,阴阳闭塞,物气归根,人当休息, 各有归着。详此十有二位先后,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晓。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为海中之金?盖气在包藏,有名无形,犹人之在母腹也;
壬寅癸卯绝地存金,气尚柔弱,薄若缯缟, 故曰金泊金;
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气已发生,金尚在矿, 寄形生养之乡,受西方之正色,乃曰白蜡金;
甲午乙未则气已 成,物质自坚实,混于沙而别于沙,居于火而炼于火,乃曰沙 中金也;
壬申癸酉气盛物极,当施收敛之功,颖脱锋锐之刃。

盖申酉金之正位,干值壬癸,金水淬砺,故取象剑锋而金之功 用极矣;
至戌亥则金气藏伏,形体已残,锻炼首饰,已成其状, 藏之闺阁,无所施为,而金之功用毕,故曰庚戌辛亥钗钏金。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盖气居盘屈,形状未伸,居于水地, 蚕衰之月,桑柘受气,取其时之生也;
庚寅辛卯则气已乘阳, 得栽培之势力其为状也,奈居金下,凡金与霜素坚,木居下得 其旺,岁寒后凋,取其性之坚也,故曰松柏木;
戊辰己巳则气 不成量,物已及时,枝叶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故 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杨柳盛夏叶 凋,枝干微弱,取其性之柔也,故曰杨柳木;
庚申辛酉,五行 属金而纳音属木,以相克取之。盖木性辛者,唯石榴木;
申酉 气归静肃,物渐成实,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
观 他木至午而死,惟此木至午而旺,取其性之偏也。戊戌己亥, 气归藏伏,阴阳闭塞,木气归根,伏乎土中,故曰平地木也。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涧下水?盖气未通济,高段非水流之所,卑 湿乃水就之乡,由地中行,故曰涧下水;
甲寅乙卯,气出阳明, 水势恃源,东流滔注,其势浸大,故曰大溪水;
壬辰癸巳,势 极东南,气傍离宫,火明势盛,水得归库,盈科后进,乃曰长 流水也;
丙午丁未,气当升降,在高明火位,有水沛然作霖, 以济火中之水,惟天上乃有,故曰天河水;
甲申乙酉,气息安 静,子母同位,出而不穷,汲而不竭,乃曰井泉水;
壬戌癸亥, 天门之地,气归闭塞,水历遍而不趋,势归乎宁谧之位,来之不穷,纳之不溢,乃曰大海水也。戊子己丑何以取象霹雳火? 盖气在一阳,形居水位,水中之火,非神龙则无,故曰霹雳火 ;
丙寅丁卯,气渐发辉,因薪而显,阴阳为治,天地为炉,乃 曰炉中火也;
甲辰乙巳,气形盛地,势定高冈,传明继晦,子 母相承,乃曰覆灯火也;
戊午己未,气过阳宫,重离相会,炳 灵交光,发辉炎上,乃曰天上火也;
丙申丁酉,气息形藏,势 力韬光,龟缩兑位,力微体弱,明不及远,乃曰山下火也;
甲 戌乙亥谓之山头火者,山乃藏形,头乃投光,内明外暗,隐而 不显,飞光投乾,归于休息之中,故曰山头火也。庚子辛丑何 以取象壁上土?气居闭塞,物尚包藏,掩形遮体,内外不交, 故曰壁上土;
戊寅己卯,气能成物,功以育物,发乎根,壮乎 萼蕊,乃曰城头土也;
丙辰丁巳,气以承阳,发生已过,成齐 未来,乃曰沙中土也;
庚午辛未,气当承形,物以路彰,有形 可质,有物可彰,乃曰路傍土也;
戊申己酉,气以归息,物当 收敛,龟缩退闲,美而无事,乃曰大驿土也;
丙戌丁亥,气成 物府,事以美圆,阴阳历遍,势得其间,乃曰屋上土也。

余见路旁之土播殖百谷,午未之地,其盛夏长养之时乎? 大驿之土通达四方,申酉之地,其得朋利亨之理乎?城头之土 取堤防之功,五公恃之,立国而卫民也;
壁上之土明粉饰之用, 臣庶资之,爰居而爰处也;
沙中之土,土之最润者也,土润则 生,故成齐未来而有用;
屋上之土,土之成功者也,成功者静, 故止于一定而不迁。盖居五行之中,行负载之令,主养育之权, 三才五行皆不可失;
处高下而得位,居四季而有功;
金得之锋 锐雄刚,火得之光明照耀,木得之英华越秀,水得之滥波不泛, 土得之稼穑愈丰。聚之不散,必能为山,山者,高也;
散之不 聚,必能为地,地者,原也。用之无穷,生之罔极,土之功用 大矣哉!五行取象,皆以对待而分阴阳,即始终而明变化。如甲子 乙丑对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阴阳之分也;
壬寅癸 卯对壬申癸酉,金泊剑锋,金木之辨,刚柔之别也;
庚辰辛已 对庚戌辛亥,白蜡钗钏,乾巽异方,形色各尽也;
壬子癸酉对 壬午癸未,桑柘杨柳,一曲一柔,形质多别也;
庚寅辛卯对庚 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坚一辛,性味迥异也;
戊辰己巳对戊戌 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对戊午己 未,霹雳天上,雷霆挥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对丙申丁酉, 炉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灭也;
甲辰乙巳对甲戌乙亥,覆 灯山头,含光畏风,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对庚午辛未,壁上 路旁,形分聚散,类别死生也;
戊寅己卯对戊申己酉,城头大 驿,东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对丙戌丁亥,沙中屋上, 干湿互用,变化始终也。

圆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
因近取远,莫逃金木水火土。

以干支而分配五行,论阴阳而大明终始。天成人力相兼,生旺 死绝并类。呜呼!六十甲子圣人不过借其象以明其理,而五行 性情、材质、形色、功用无不曲尽而造化无余蕴矣。

○释六十甲子性质吉凶 甲子金,为宝物,喜金木旺地。进神喜,福星,平头,悬 针,破字。

乙丑金,为顽矿,喜火及南方日时。福星,华盖,正印。

丙寅火,为炉炭,喜冬及木。福星,禄刑,平头,聋哑。

丁卯火,为炉烟,喜巽地及秋冬。平头,截路,悬针。

戊辰木,山林山野处不材之木,喜水。禄库,华盖,水禄 马库,棒杖,伏神,平头。

己巳木,山头花草,喜春及秋。禄库,八吉,阙字,曲脚。

庚午土,路旁干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贵,截路,棒杖,悬针。

辛未土,含万宝,待秋成,喜秋及火。华盖,悬针,破字。

壬申金,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头,大败,妨害,聋哑, 破字,悬针。

癸酉金,金之椎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聋哑。

甲戌火,火所宿处,喜春及夏。正印,华盖,平头,悬针, 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热气,喜土及夏。天德,曲脚。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贵,平头,聋哑,交 神,飞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处,喜金及夏。华盖,进神,平头, 飞刃,阙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聋哑。

己卯土,破堤败城,喜申酉及火。进神,短夭,九丑,阙 字,曲脚,悬针。

庚辰金,锡蜡,喜秋及微木。华盖,大败,棒杖,平头。

辛巳金,金之幽者,杂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 贵,截路,大败,悬针,曲脚。

壬午木,杨柳干节,喜春夏。官贵,九丑,飞刃、平头、 聋哑,悬针。

癸未木,杨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华盖,短夭, 伏神,飞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禄马,截路,平头,破字,悬针。

乙酉水,阴壑水,喜东方及南。破禄,短夭,九丑,曲脚, 破字,聋哑。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华盖,平头,聋哑。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贵,德合,平 头。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 九丑,杖刑,飞刃。

己丑火,电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华盖,大败,飞 刃,曲脚,阙字。

庚寅木,松柏干节,喜秋冬。破禄马,相刑,杖刑,聋哑。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禄,交神,九丑, 悬针。

壬辰水,龙水,喜雷电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禄马库, 退神,平头,聋哑。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变化。天乙,官 贵,德合,伏马,破字,曲脚。

甲午金,百炼精金,喜水木土。进神,德合,平头,破字, 悬针。

乙未金,炉炭余金,喜大火及土。华盖,截路,曲脚,破 字。

丙申火,白茅野烧,喜秋冬及木。平头,聋哑,大败,破 字,悬针。

丁西火,鬼神之灵响,火无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 神,平头,破字,聋哑,大败。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华盖,大败,八专, 杖刑,截路。·11 ·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阙字,曲脚。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坟墓,喜木及火与春。华盖,悬针,阙字。

壬寅金,金之华饰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头,聋哑。

癸卯金,环钮钤铎,喜盛火及秋。贵人,破字,悬针。

甲辰火,灯也,喜夜及水,恶昼。华盖,大败,平头,破 字,悬针。

乙巳火,灯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禄马,大败, 曲脚,阙字。

丙午火,月轮,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 平头,聋哑,悬针。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华盖,羊刃,退神,八专,平头, 破字。

戊申土,秋间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马,杖刑,破 字,悬针。

己酉土,秋间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丑,阙 字,曲脚,破字,聋哑。

庚戌金,刃剑之余,喜微火及木。华盖,杖刑。

辛亥金,钟鼎实物,喜木火及土。正禄马,悬针。

壬子木,伤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丑,平头,聋哑。

癸丑木,伤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华盖,福星,八专, 破字,阙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禄马,福神,八专,平头, 破字,悬针,聋哑。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禄,喜神,八专,九刃,曲 脚,悬针。·12 ·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禄库,正印,华盖,截路,平 头,聋哑。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禄库,平头,阙字,曲脚。

戊午火,日轮,夏则人畏,冬则人爱,忌戊子、己丑、甲 寅、乙卯。伏神,羊刃,九丑,棒杖,悬针。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华盖,羊刃,阙 字,曲脚,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禄马,八专,杖刑, 破字,悬针。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禄,交神,九丑,八专,悬 针,聋哑。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华盖,退神,平头,聋哑,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马,大败,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变为小弱,小弱者欲变盛大也耶。

先贫贱而后富贵则荣华,先富贵而后贫贱则卑辱;
不可以其先 贫贱而不论其富贵,亦不可以其先富贵而不论其贫贱也。且生 年属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则木之盛大可知;
若月日时胎不 见他木,则以松柏论,万一上见杨柳木或柘榴木,则舍大就小, 不以松柏论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则木之小弱可知,若月 日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杨柳论,万一见松柏木或大林木,则弃 小论大,不可以杨柳论也。以至天上火、剑锋金、大海水、大 驿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灯火, 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 盛大者,或引凡而入圣,或先重而后轻,皆当从其变者而论之, 不可拘于一端。

甲子,从革之金。其气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则吉,戊申乃金临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
癸巳系金生于 巳,水旺于子,纳音各有所归。又为朝元禄,忌丁卯、丁酉、 戊午之火。

乙丑,自库之金。火不能克。盖已藏之金自无克害冲破, 未有不显荣者,独忌己丑、己未之火。阎东叟云:“乙丑为正 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贵寿考,春夏吉中有凶;
入格则建功享 福,带煞类为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未成器, 金见火则成,多见则吉。” 丙寅,赫曦之火。无水制之则有燔灼炎热之患,水不可过, 独爱甲寅之水,就位济之。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云:“ 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采发应, 主魁甲之贵。” 丁卯,伏明之火。气弱,宜木生之,遇水则凶,乙卯、乙 酉水最毒。

戊辰,两土下木。众金不能克,盖土生金,有子母之道。

得水生之为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 挺刚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特立独奋,随变成功;
更逢旺 气,则有凌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己巳,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于我无伤;
忌见生旺之金。

阎东叟云:“己巳在巽,为风动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 土,运规东南,方成材用,虽外阳内阴,别无辅助,则其气虚 散,更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伤其气。

木多却有归,盖木归未也。阎东叟云:“庚午、辛未、戊申、 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镇静,和气融洽,福禄优裕,入格则多 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爱之功。” 壬申,临官之金,利见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则为灾害。《玉宵宝鉴》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复 旺,旺则伤物;
不可见火,见火则自伤。” 甲戌,自库之火。不嫌众水,只忌壬戌。所谓墓中受克, 其患难逃。《五行要论》云:“甲戌火为印为库,含至阳藏伏 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复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气湮郁而不发,借己亥、辛卯、己巳、 壬午发,未木生之则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则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众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 祥莫大焉。《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 神俱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
春夏为济物之气,多建 利泽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 破也。《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为涣弱之水,阴 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 均协,为贵达崇显之气。” 戊寅,受伤之土。最为无力,要生旺火,以资其气。忌己 亥、庚寅、辛卯诸色木克,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论》云:“ 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 灵袭中,福庆之辰;
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 贵公子多于此日生;
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贵得丁卯、甲戌、乙亥、己 未之火,由合而来,以致其福。《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 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为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 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为久假 不归之徒。” 庚辰,气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丧其器, 病绝火无害。若甲辰、乙巳火,恶不可言;
亦不能克众木,盖我气亦聚耳。阎东叟云:“庚辰之金具刚健沈厚之德,禀聪明 疏通之性。春夏福祸倚伏,秋冬秀颖充实;
入格则兼资文武, 带煞则好弄兵权。”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体气完备,炎烈炽化而不亡。

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盖金生于巳,而不能生败于午,绝 于寅而气散,复见生旺之火,乌可当之?《五行要论》云:“ 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 凶之吉;
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多 则烬矣。虽生旺之金,亦不能伤。盖金就我败,得金反贵。水 土盛者亦贵。惟忌甲午金伤之。《五行要论》云:“壬午,自 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 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癸未,自库之木。生旺则佳,虽乙丑金不能冲破,各归其 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宝鉴》云:“壬午、癸 未谓之杨柳木者,盖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叶稠,得 其时则富寿,非其时则贫夭。” 甲申,自生之水。其气流衍,宜有所规。亦借金生,不忌 众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 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乙酉,自败之水。假众金以相之,盖我气既弱,借母以育。

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则夭折穷贱。

丙戌,福壮禄厚之土。木不能克。忌见生旺之金。若遇火 盛则贵不可言。

丁亥,临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须得火生救之,乃 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 中含金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济之以水火旺气, 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龙之火。遇水方贵,为六 气之君火也。《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 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 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 越峻猛,贵局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烛神经》云:
“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 济物之功。”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 ?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 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
生于秋则狂狷折挫,劲气不伸。” 壬辰,自库之水。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若再见 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
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 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五行要论》云:壬辰 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 夏得之,作大福慧;
秋冬得之,类奸诈无德。” 癸巳,为自绝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壮厚 之土,其涸可待;
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 而进也。《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 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之 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败之金,亦曰强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

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 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
入贵格主科场建 统众之功,非时带煞,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乙未,偏库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 为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 杰,魁镇士伦;
常格得之,带煞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 寿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气极微,假木相助, 其气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阎东叟云:“丙 申,病火。以木为文明之德,以水为旷达之性,以土为福慧之 基;
惟金为暴疟,纵有吉辰,革为不和之气。”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金 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
利见水多木盛而为 贵格。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 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 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 癸酉之金;
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阎东叟 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

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 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 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若见众火则丧气,惟 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 具仁柔义刚之德。科冬刚健无凶,凶为吉兆;
春夏则内凶外吉, 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煞则凶暴不能终也。” 甲辰,偏库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之求,以资其 不足。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为贵格;
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 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乙巳,临官之火。水不能克,盖水绝于巳;
得水济之,则 为纯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论》云:“乙巳火 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银汉之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 生也。生旺太过,反伤于万物;
死绝太多,又不能生万物。《 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禀之者 类有道气虚变,颖异有为,魁众出伦;
丁未具足三才金数,得 冲正之气。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木绝于申,不能克。若见金水多助,则 富贵尊荣之格也。

己酉,自败之土。其气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见丁卯、丁 酉火则吉,切忌死绝。畏辛卯、辛酉木,灾蹇夭折。

庚戌、辛亥,渐成之金。不可见火,恐有所伤。若得水、 土相之为贵。阎东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刚烈自恃之暴。

秋动庶几沈厚,春夏动生悔吝;
君子执兵刑之权,小人恣犷悍 之性。辛亥金禀乾健、纯明、中正之气,春、秋、冬三时吉, 夏七吉三凶。贵格乘之,体仁守义;
若带刑杀,肆暴贪功。” 壬子,专位之木,癸丑,偏库之木。遇死绝则富贵、生旺 则贫贱;
水多则夭折;
金多土盛为佳。《五行要论》云:“壬 子,幽阴之木,阳弱阴盛,柔而无立,类仁水德。用事惟对以 丙午水,则为水、木冲粹之德,类入神仙异士标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虽然死病,土不能克, 盖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见壬寅、癸卯之金,则为优裕。《五 行要论》云:“甲寅、壬戌二水为伏逆,阴胜于阳,主奸邪害 物,惟济之以火土损益,方成大器。”·19 · 丙辰,自库之土。厚且壮,喜甲辰火,恶戊辰木。此土凡 木不能伤,盖丙,火也,辰为火偏库,土已成器。惟嫌戊戌、 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论》云:“丙辰土为正印, 建五福吉会之德。禀之者类皆亨大有为,不富即贵,惟犯冲者 多为僧道。” 丁巳,自绝之土。又不为绝,盖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 之乡,乘天属之恩,故不为绝。木不能克,火多益佳。《玉宵 宝鉴》云:“丁巳含东南火德旺,数得之者,含容福寿。”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库之火。居离明之方,旺相之 地,其气极盛,他水无伤。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五行要 论》云:“己未,衰火,含余藏宝之气,春夏之月,运入沈潜 之乡,则明达峻敏,福庆深远,夏得之,非和气也,秋得之, 则先吉后凶。”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见金,致 毁其器。若见甲申、乙酉水则入格。《玉宵宝鉴》云:“庚申, 自绝木,为魂游神变,遇此日生者,类非凡器,常格主赋性颖 异,家族不羁,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
辛酉,失 位之木,木困金乡,乘之者涉世多艰,惟对癸卯金则刚柔相济, 挺拔出群,决取巍科。” 壬戌,偏库之水,癸亥,临官之水,名曰大海水。盖支干、 纳音皆水,忌见群水,虽壬辰水库亦不能当。不忌他土,死绝 则吉,生旺则泛滥无所归也。《玉宵宝鉴》云:“亥子,水之 正位,壬戌气伏而不顺,唯此水、土损益之,乃成大器。癸亥 具纯阳之数,内体至仁,禀之者天资夷旷,志气浩然,发为功 案,利泽日时,带煞则凶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为福隆厚,火钟于此故也。己未、庚辰、 戊辰、丁丑与此同义。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
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
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
丁丑,水也,丑中有 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此五者福壮厚以上,有鬼所伤, 不为害,气成故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 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和而为咎。乙巳,临官之火, 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盛矣;
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为温 燠之气,为济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复得阳位则作凶,生仲 夏,为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死绝,却清明而妙佳。

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须眉, 故却清明而妙佳。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为臣不强。五行属五音, 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过则臣强, 角太过则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杀商角。庚申者,角 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性情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 逆,为臣不强。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 旺之命,如是必不为之,为之亦不能久,独台谏则可。若金木 生旺而克破则不然。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
丙午 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土生申而不生于庚申,水生申 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 木生亥而不生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寿;
木死卯 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 金死子而不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得生也,若 得之者长寿。

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 非神龙不能有之;
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 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无不贵。盖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济,精神运动, 必灵异于人矣。

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辩之?丑中 金库,木不为鬼;
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 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内,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 盛木弱。余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宫,虽为鬼而金绝 在寅,故不为鬼;
木至巳宫,而巳有生金克木,故不为鬼。若 庚寅木逢壬申金,相冲受克。余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 土自盈,不忌木鬼。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 ?余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气壮,不嫌于鬼。戊子之火 不畏其鬼,水中霹雳之火,神龙有之,盖有水则雷方鸣,若逢 丙午、于未天上水、则有所忌;
有相战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 伤,则主六根不足,有始无终,如丁巳见癸亥、壬子见戊午。

余皆仿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庚申,石榴木,夏旺,故 喜戊午。盖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喜于 申,见天马相资也。其神头禄者,即十干专位禄,乃阴阳专位, 天地神会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推,有无 合化。故壬子之水应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实南宫之离,所以丙 午得壬子不为破,丁巳得癸亥不为冲,是水火相济之源,有夫 妇配合之理,坎离为男女精神之用也;
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 巳,则先后火水,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得癸亥 也。

庚申、辛酉之金应西方之兑,甲寅、乙卯之木象东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为刑,乙卯得辛酉不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 体,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 若能金合,则神之化生以无间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 不为元辰,变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为魁罡相会,乾坤厚得,覆载含生,不得 以为反吟。戊辰、戊戌不为冲,土得正位,干守元会也。

己丑、己未是贵神守忠贞,此四真土有万物始终之道,非 大人君子,熟能备此德?况神头禄各有神主之,左右运动于六 合之中,盈缩于吉凶之变也。

己丑土为天乙贵人,己未土为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凶,若 得之,当用为横财之喜。戊辰为勾陈,戊戌为天空,土之神多 迁改,居帅外藩,出镇边防,有不常矣;
丁巳为蛇之神,凶以 凶用,吉以吉承,多荧惑之忧,有滑稽之性;
丙午为朱雀之神, 应阳明之体,文词藻丽;
甲寅为青龙之神,博施济众,得四方 之利;
乙卯为六合之神,主发生荣华,和弱顺党;
壬子为天后 之神,主阴骘天德,容美多权;
癸亥为玄武之神,乃阴阳终极, 有潜伏之气,从下如流,虽有大智,非轩昂超远之士,顺则安 平,逆则奸宄;
庚申为白虎之神,利于武而不利于文,有抱道 孤骞之性,善中严外,色厉内荏,有仁义,好幽僻;
辛酉为太 阴之神,怀肃杀之气,有清白之风,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 然更各以亲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祸福。

△甲子乙丑海中金 海中金者,宝藏龙宫,珠孕蛟宝,出现虽假于空冲,成器无借乎火力,故东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妙选有珠藏渊 海格,以甲子见癸亥,是不用火;
逢空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 见己未,是欲合化互贵。盖以海金无形,非空冲则不能出现, 而乙丑金库,非旺火则不能陶铸故也。如甲子见戊寅、庚午, 是土生金,乙丑见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 等格局,无有不贵。

△壬寅癸卯金泊金 金泊金者,润色杯盘,增光宫室,打薄须借乎别金,描彩 必假乎水力。此金甚微,非木则无所依。以平地为上,有此不 宜见火,有火主夭。遇太阳为日间之显,二火相反,不宜同见。

山下、山头,有清水助之,亦吉。惟忌炉火,就位相克。此金 体薄,不能反源定夭,限运同论。井泉、涧下、天河水清,日 时喜见,须月令有木,方吉;
溪流、大海水浊,见溪流主漂荡, 见大海无木为基,主凶残。金遇剑锋、钗钏,可以装饰,有辅 成造化之理,故喜见;
砂海、白蜡无益,有火济之,亦吉,无 则终凶。城头、壁上二土有靠安身,城头多主寄人,壁上加木 则贵,再遇灯火辉光照耀,主权贵。丙戊土中藏火,干支却不 宜太炎,亦为贵格,考妙选。金命而遇戊寅,昆山片玉格也;

癸卯而遇己卯,玉兔东升格也,与前海金同。

△庚辰辛巳白蜡金·24 · 白蜡金者,昆山片玉,洛浦遗金,交栖日月之光,凝聚阴 阳之气,形明体洁,乃金之正色也。此金惟喜火炼,须炉中炎 火。然庚辰见之,若无水济,主贫夭,辛巳却以贵论,缘巳是 金生之地,见丙寅化水逢贵故也;
山下火生早,主荣贵,亦须 水助方得。井泉、大溪俱为贵格。庚官在丁,辛官在丙,故庚 见丁丑,官贵俱全;
辛见丙子,不如癸巳更清,不贵即富。论 中见木,逢多无益,以此金不能相克。若柱遇无气之火,却要 木生,有禄马贵人方吉。见土只宜磨砌,方成器物,则吉,别 土无用。金忌海砂,为汨没,日时逢火则荣。若见清金,加水 相助,火亦不爱,只怕冲刑。妙选有哨风猛虎格,以此金日时 遇辛巳或乙巳是也。

△甲午乙未砂中金 砂中金者,刚形布地,宝质藏砂,直教陶洗为珍,必须因 人始贵。此金非炉火则不能制,但甲午见丙寅,寅中火生,寅 午合局,柱无长生之土则燥,更值木助。主疾夭;
丙午纳音虽 水,而支干纯火,加逢尤凶。山头、山下、覆灯三火既有木生, 克制此金,又须清水济之,决主少年荣贵。戊子、己丑龙火相 逢,子午有交媾之妙,甲己有合化之理,主贵,杂以凡火则不 为奇。水惟宜井泉、涧下、天河,清静则吉;
长流、大海,动 而不静,并见则金泛不安;
海水尤忌,见木有何关系?火衰却 喜生扶,更有禄马贵人互换朝拱为上,如柱无火,逢一二木则 危。若甲午远己巳,是谓采精金于黄碛,乃贵格也;
金生于砂,得造化则吉,若更逢砂土,反有埋没之忧;
路旁、大驿亦在所 忌,有火庶几;
城头戊寅、乙未喜见,谓之采精金于青沙,乃 贵格也。唯丙戌之土中藏火库,乃喜见之金,为同类最喜,清 气为上。海中,白蜡有火制亦得。

△壬申癸酉剑锋金 剑锋金者,白帝司权,刚由百炼,红光射于斗牛,白刃凝 于霜雪。此金造化,非水不能生,大溪、海水,日时相逢为上 格;
井泉、涧下,有霹雳助或得乙卯之雷方好,若无雷雳,亦 金白水清格也。秋生更吉,日时遇长流在壬辰,为宝剑化为青 龙,癸巳亦得。此剑不能通变。然癸丑为剑气冲头,最吉。松 柏、杨柳亦吉,但多聚散;
大林、平地嫌有土制,主劳苦。火 见神龙,阴阳交遇,如壬申逢己丑、癸酉逢戊子,方为上格。

遇天上、炉中二火,无水救则夭。诸土见皆不吉,以其埋没, 只壁上、城头有磨锋淬砺之用,此二土则可。金喜同类,如壬 申见壬申,癸酉见癸酉,有木制之,是谓盘根错节,所以别利 器也。无木主带疾。大抵剑锋乃金之最利者,只宜水,不宜火 刑,如见寅己三刑,全者大凶。

△庚戌辛亥钗钏金 钗钏金者,美容首饰,增光腻肌,偎红倚翠之珍,枕玉眠香之宝,此金藏之闺阁,唯宜静水,井涧、溪流,见之皆吉, 多见则泛,海水贫夭;
天河辛亥见之无妨,丙午真火,庚戌所 忌,以午戌凑成火局,有伤此金故也。太阳火日生显耀,覆灯 火夜间显耀,故皆宜见,但甲辰乙巳与庚戌辛亥相冲,阴阳交 见为妙,戊子己丑与丙午丁未相持,二火忌叠,见之非贫即夭。

炉中火庚戌最忌,辛亥见之,丙辛化水,稍吉。山下、山头俱 不宜见。若有水济,亦可。柱中有水,此金入于匣中,有福贵 方吉。土见砂中,相生相养,更有涧下水助,荣华富贵。

△戊子己丑霹雳火 霹雳火者,一缕毫光,九天号令,电掣金蛇之势,云驱铁 马之奔。此火须资风水雷方为变化,若五行得值一件,皆主亨 通。如日时见大海,癸亥为引凡入圣,己丑为上,戊子次之;

见大溪,乙卯为雷火变化,己丑为吉,戊子忌之;
辰巳为风运 中,遇之尤佳;
天上水名为既济,主吉,遇之者禀性含灵,聪 明特异,长流无用,涧下虽就位相克,此神火也,不忌,有风 亦显。五行见木,辛卯有雷,大林有风,平地有天门,与此火 相资,余木无用。土见路旁,加巽则吉,砂中,丁巳有风,己 卯有雷,得泉助之,亦主贵显。剑金加水,海金遇风,蜡金逢 涧,皆吉,余金无用。见炉中丁卯为吉,戊子逢丙寅,太燥性 凶,主夭。己丑见丙申却得,戊子忌之;
灯火,东南巽地,有 风最宜;
戊午己未天上火,日时遇之,防刑克。再考妙选,有 烈风雷雨格,即霹雳见天河是也,有天地中分格,即戊子见戊 午是也,有雷霆得门格,即戊子己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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