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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学习《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意见》感悟5篇汇编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03 18:25:47     阅读:

学习《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意见》感悟5篇 !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公务员法的修订提供了根本保证。

公务员法的修订,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中。必将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需要,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此次修订公务员法的鲜明特点,明确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在公务员选、育、管、用各环节强化政治素质要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要求。问题是制度变革的动力,也是改革发力的方向。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新增专项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指标应当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设置;
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增加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同时,加大激励保障政策供给,完善表彰奖励、申诉控告等制度。这些修改和完善,全面贯彻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要求,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深刻把握新时代公务员工作规律,以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以深化分类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自2006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公务员法施行以来,已经走过了13个年头。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基础性法律,公务员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依据。

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过去的公务员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实现公务员法的与时俱进,就必须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次《公务员法》的首次修订,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入新阶段,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旗帜鲜明地把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等一系列政治要求写入法中。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强化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在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任用、考核、培训等重要环节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这些修改和完善,集中体现了公务员政治性、先进性、示范性的要求,必将有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要求。问题是制度变革的动力,也是改革发力的方向。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新增专项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指标应当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设置;
加强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增加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同时,加大激励保障政策供给,完善表彰奖励、申诉控告等制度。这些修改和完善,全面贯彻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要求,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篇三】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强调,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广大公务员加强政治历练,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毫无疑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首先要把好政治关。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高素质的第一位是政治素质。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干部要又红又专。全国有几百万公务员,并且每年都有新的公务员入职,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如果公务员政治品德不过关,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司马光说,“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亦矣”。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诚如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大老虎”,位高权重却贪赃枉法,政治野心膨胀,背着党组织搞政治阴谋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像这样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过,“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因此,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高素质专业化首先是政治素质要过关,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统领专业化,政治上不过关,就要一票否决。

“知人知面不知心”,把好政治关并不容易。政治素质属于个人的内在品质,是思想深处的东西,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迷惑性。特别是在经济和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公务员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广,活动方式也日趋多样,要准确识别和评价并不容易。有的公务员只是把工作当成是“铁饭碗”“瓷饭碗”,“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渐渐淡化,甚至对“中美贸易战”“乱港暴力事件”等明显的政治问题视而不见、迟钝麻木;
有的公务员在人前会上信誓旦旦讲“四个意识”、高调表态,私下却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的公务员口口声声坚定“四个自信”、信仰马列主义,而在背后却对大是大非问题态度暧昧、立场不稳。这些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平日里装得很正、藏得很深,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时要多用心、多留心、全方位、多角度把好“政治标准”这个首要关口。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如何才能把好政治关?关键是把公务员的政治表现考准考实。首先要看一贯表现。毛主席提出,“必须善于识别干部。不但要看干部的一时一事,而且要看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这是识别干部的主要方法。”看一贯表现就要把社交圈和工作圈结合起来,在真实的工作和生活中全面掌握一个人的政治素质。其次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要关头、关键时刻。”关键时刻的表现,最重要的是能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大任务、面临重大考验、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否站得稳、靠得住。最后要完善考察政治素质的机制。一贯表现也好,关键时刻表现也罢,对干部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感觉和印象上,必须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健全各项制度,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有法可依、有迹可循、有绩可证,如此才能真正把好政治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每一名公务员提供了一份“成功指南”。

坚信念,定方向,强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政治能力是干部的“第一能力”,也是衡量干部能否挑重担的“第一标准”。政治能力不会自发形成,也不会随着工作时间而自然增强。每一位公务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历练,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确保工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一名信念坚定的公务员。

明初心,守信仰,行宗旨。“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选择了公务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党的形象,必须时时刻刻明确初心,坚守信仰,始终铭记“为了谁”、明确“依靠谁”、认清“我是谁”,真真正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一名为民服务的公务员。

勤政务,重实干,抓落实。“行成于思,毁于随,业精于勤,荒于嬉。”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锤炼过硬作风,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多一点“脱鞋下田”,少一点“蜻蜓点水”,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固守心灵的朴实纯真,做一名勤政务实的公务员。

勇攻坚,敢担当,善作为。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作为新时代的公务员,理应承担时代重任。要在面对难啃的硬骨头时,有“破冰”的勇气;
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要善于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紧扣知行合一,深学笃行,把触动转化为行动,把想法、说法转化为做法,做一名敢于担当的公务员。

筑底线,保清正,守廉洁。习总书记多次告诫广大干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身为公务员,必须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不徇私情,面对“微腐败”绝不能掉以轻心,遇到“潜规则”绝不能随波逐流,碰上“人情礼”绝不能欣然笑纳,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公务员。

精于学,笃于行,博古今。现如今,不少公务员“用非所学、干非所长”,许多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中充斥着“外行人”。新时代的公务员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向书本、群众、榜样学习,学习新的政治理论思想,学习群众在劳动中凝结出来的智慧的结晶,学习榜样在工作中不断奉献、钻研求精的忘我精神,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做一名本领高强的公务员。

公务员作为党的建设的具体执行者和实践者,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当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拿出过硬的本领、坚定的信念,优良的作风以及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的精神,才能在不断奋斗中实现独属于这个时代的精彩。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并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7月30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这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辽宁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规律、精准施策、下足功夫,制定干部工作三年规划,提出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牢牢抓住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根本,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高素质,第一位的是政治素质要高;
专业化,首先是政治能力要强。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理论和大政方针能不能贯彻落实,关键取决于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在选人用人标准上树牢政治导向。要做到旗帜鲜明、决不含糊,就是要选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人。坚决不用政治上的“两面人”,不用与党离心离德的人,不用背离党中央大政方针另搞一套的人。对政治上有问题的,要“零容忍”,本事再大也不能用。在查人识人上放大政治“显微镜”。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更多是内在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必须严格进行“政治体检”。要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能力考核评价办法,构建工作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德等综合考核机制,把“听其言”和“观其行”结合起来,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考实考准干部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情况,确保用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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