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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29 16:12:14     阅读: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根据《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河北省“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沧州市“十三五”期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目的意义

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医改决策部署,狠抓医改重点任务落实,到“十二五”末,各项工作均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全民医保制度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县政府出台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县医院、中医医院全部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长,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0.91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2.83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条件明显改善。

推进“十三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深化对医改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医药卫生体制,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构想,坚持以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使命,立足我县实际,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力度,把建机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强调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实行分级诊疗,统筹城乡发展,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中心。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医疗、医保、医药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协同合作,强化政策联动,形成改革合力,提升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培育科学合理就医理念,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渐进。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坚持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协同推进,注重长远目标与近期重点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动医改不断深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上取得突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稳步提高;

——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

——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4.23张,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高;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

——人均预期寿命达到或接近76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分级诊疗制度

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2017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起符合县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立足我县卫生发展实际,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卫生事业协调发展。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控制县级公立医院的规模,鼓励特色专科医院、护理或康复机构和慢性病诊疗机构发展。到2020年,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4.23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达到3.2张,其中县办公立医院达到2.2张、社会办医院达到1.0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1.03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7人、注册护士1.8人,医护比达到1:1.15;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达到5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达到0.83人。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着力补短板,把卫生与健康资源更多引向农村。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形式,鼓励县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继续强化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人才、技术和重点专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引进适宜医疗技术项目,强化薄弱临床专科建设和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提升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开展内镜微创诊疗技术,强化重症医学、肾内(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急诊急救、妇产、儿科、病理、传染、精神、中医、康复等专科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水平。

开展基层卫生提升工程,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满足基层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实现上下联动,满足患者需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提升基层疾病诊疗水平。继续抓好“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县级医院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

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不断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丰富中医药服务内涵,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养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人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3、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合理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以常见病、多发病和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诊断治疗为突破口,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明确区分各级各类医院的诊疗能力、收治范围、病种、急慢病症等,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上下畅通的协作机制。加快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健全转诊技术指南,重点完善向下转诊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病情稳定的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县乡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完善县乡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实行累积起付线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

4、完善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机制

整合县级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依托有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区域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等医疗中心建设。

5、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群众主动签约意愿;
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通过以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为主体、服务团队为依托、乡镇卫生院为平台、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协作为支撑,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就诊秩序,以及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使城乡居民获得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清晰、服务规范、政策配套、机制顺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6、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中的主体责任,完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基本药物采购以及绩效考核等工作任务作为提高编制标准的因素予以考虑;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对空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人员招聘和补充;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统筹使用编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发展需求。公立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不能占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

县级政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的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清晰、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支出(包括编制内竞聘上岗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纳入财政预算,适当安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公用运转支出和事业发展支出。

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给予安排。同时,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绩效工资政策,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配要充分体现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特点、技术含量和劳动价值,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
建立内部考核制度,根据工作岗位、服务能力、劳动价值、工作强度等因素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全面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全部留用政策,50%用于事业发展,50%用于职工奖励。

(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运行体系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明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1、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健全政府办医体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组建政府领导下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公立医院章程和独立法人地位。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和问责,推进建立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制度。推动构建包括战略规划、质量管理、流程管理、物流供应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的公立医院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评估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提升财务运行透明度。

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政府担负起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逐步建立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投入机制,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硬件投入政府补助,软件建设和日常管理依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的良性发展机制。

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

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备案管理。控制数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赋予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逐步加大岗位设置中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医院后勤服务岗位逐步实现管理社会化。公立医院要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新机制。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建立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院长选聘机制,逐步推行医院院长由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聘任制度。有序实行院长年薪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医院院长代表政府履行医院管理责任。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调整与医务性收入占比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切断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非医疗技术性收入的联系。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的指导,公立医院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探索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

4、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

公立医院要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以考核定收入,将医疗数量、服务质量、出诊量、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多种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制定医院院长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办医方向、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规范工资总额分配比例,工资分配向一线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5、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逐步健全公立医院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设定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并根据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县级公立医院的医药价格、医疗服务项目、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落实处方点评制度,重点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试剂、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实施跟踪监控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和应急处置行为,努力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逐步控制在30%以下,全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到2020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提高全民医保保障能力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体系。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1、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强化基本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科学界定、动态调整待遇范围和水平。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

2、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医改的突出位置,发挥支付方式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深入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积极推动按病种分组付费(drgs)的应用,探索总额控制与点数法的结合应用,建立复合式付费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之间良性竞争,激励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发挥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通过与药品供应商、医疗服务机构开展谈判协商等方式,有效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建立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与惩戒。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健全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继续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执行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100元的标准,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3、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在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的基础上,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政策标准、支付结算、异地就医、监督管理、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

4、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并逐步推进与财政管理系统的互联共享。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5、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在我县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与其相结合的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四)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理顺药品价格,实现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1、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健全供应保障机制,引导供应能力均衡配置,推进药品、耗材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动流通企业向智慧型医药服务商转型,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支持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鼓励绿色医药物流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规范医药电商发展,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和部门合作,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稳步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走票”、“过票’、商业贿赂、回扣等行为。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信息全程追溯体系。

2、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在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加强儿童、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推动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坚持基本药物基础地位,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和儿童用药综合评价体系,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3、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五)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1、加强医疗服务、大健康产业合作

积极承接京津优质医疗资源转移,坚持“开放办院、合作办院”,推动“院院”联合、引进优势专科、开展共建共管,到“十三五”末,县级公立医院均要在与京津大型医院对接合作上实现突破,在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2、推动区域医疗服务信息互认共享

建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加快推进与京津医疗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健康信息跨区域跨机构共享,开放卫生计生数据库,推进数据互通共享联用,推进三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延伸和拓展医疗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在跨区域双向转诊、检查检验结果远程在线传输等方面实现对接。与京津重点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大幅提高我县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水平。

3、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训交流协作

推进医师电子化注册和区域注册工作。建立人才协同发展制度体系,以高端技术人才和基层服务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继续实施中青年学科骨干进修项目,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速缩小与京津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差距。探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流动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市与京津地区在重点学科、重点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促进区域人才资源交流共通。加强我县与京津地区医院之间、科室之间的合作,共同打造优势学科,实现专家共享、医疗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提升区域医学科技创新能力。

4、协同开展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借鉴参考京津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价格,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同联动,落实挂网药品资质审核结果和评标药品中标价格互认,形成更大规模的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

(六)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完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高健康服务和综合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1、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推进医药卫生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规范审批行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部门联动,转变监管模式,推动监管重心由注重行政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维护医药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为导向,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执法。完善鼓励第三方参与评价的相关政策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强化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业水平。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强化综合监管能力

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通过医院评价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进一步突出医院内涵建设,促使医疗机构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强化药品流通监管,严控药品购销渠道,严格票据管理。加强药品效期管理,规范过期药品等废弃药品的处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到2020年,对县、乡、村三极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七)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2、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成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深化面向基层的医学教育改革,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善毕业后教育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均需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专科医师。推进基层药学人员培养使用。创新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现人员分类管理。改善从业环境和薪酬待遇,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鼓励医师到基层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5人。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继续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凝炼出“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要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3、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逐步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敬老优待政策,加快全县为老年人服务专业医疗机构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全县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得到保障。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4、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仪器设备配置限制,在新增和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统筹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简化社会办医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规划范围;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
鼓励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病理诊断机构等;
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并且有实力的非公立医院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争取到2020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际床位数不低于全县总量的20%,逐步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5、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

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保证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养等发展需求。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促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紧密合作,推动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筛查、救治和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报告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人均经费标准,稳步扩展服务内容,增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创新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机构的专业技术指导。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到2020年,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与决策系统的建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实现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到“十三五”末,建成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积极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进程,到2020年,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0%。深入推进卫生乡镇、村卫生创建工作,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传播,营造卫生整洁的人居环境。着力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让群众做自我健康的主人。

以促进居民健康为目标,加强部门协同,启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积极推进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围绕提高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基本医疗、中医养生保健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地方病、职业病等方面健康素养,进一步加强健康科普传播;
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健康巡讲活动;
构建社会支持环境,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以及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建设;
建立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专业队伍。

6、全面强化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6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3大数据库与市平台联网。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化平台,统筹调度双向转诊。搭建区域医疗远程服务业务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互联网+”,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网上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报告网上查询等服务,改善居民健康服务体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县政府要健全医改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偿办法。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评估

增强医改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充分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督查评估制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落实考核奖惩。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深入基层,问计于民,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上升到政策、制度和路径层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运用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医改成效,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医改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展现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全心全意为群众健康服务的职业精神,让人民群众更深刻地理解医改、更积极地参与医改。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在宣传医改成效的同时,也要大力宣传卫生国情县情,合理引导群众预期,为医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创新支撑

加强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继续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下大力创建市级重点专科、省级特色专科,依托各类创新载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显著提升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提供更多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医药卫生技术和健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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