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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日本在“关东州”的差别教育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6 06:05:4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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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日俄战争后,“关东州”成为日本的租借地。日本殖民当局在“关东州”相继颁布了不同层次的教育法规,在租借地行使教育主权。对日本人子弟实行“内地延长主义”的教育方针,建立起从小学到大学的一贯制殖民主义教育体系;对中国人子弟实行适度发展以普及日语教育为重点的初等教育、限制普通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适度发展职业教育的殖民奴化教育体系,两种不同的教育体系形成鲜明的对照,《关东州人教育令》颁布后,推行皇民化教育,殖民奴化教育达到了顶峰。
  关键词:“关东州”;差别教育;殖民奴化教育;殖民主义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 (2015) 04—0059—08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5.04.007
  一、引 言
  日俄战争以后,日本殖民当局继承了“关东州”①的租借权,并开始经营“满洲”的殖民统治。为了巩固统治地位,使东北成为其对外侵略扩张的桥头堡以及达到永久霸占的目的,殖民当局广泛地向该地区的中国民众传播殖民文化和奴化思想,殖民教育遍布整个“关东州”。根据竹中宪一(2000:76)的殖民地教育理论,在“满洲”的教育可以分为两种[1]76。其一是“内地延长主义”教育,即将日本国内的教育制度延用到“满洲”;其二是“现地适应主义”教育,即吸收“满洲”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风俗文化等于教育之中。由于“关东州”和满铁在教育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学校经营权、地理位置及法理等。“关东州”在国际法上是日本的租借地,属于中国的领土,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北隔中立地带与中国相连,不受中国政府干涉,易于推行“内地延长主义”教育。伴随着殖民统治机构的稳定,服务于殖民统治的殖民地教育制度和教育体系也逐步地被“完善”起来,在丧失教育主权的“关东州”,中国人子弟被迫接受语言同化教育及灌输奴化思想。近年来,国内许多学者以不同史料为基础,多角度对日本殖民时期在东北推行殖民教育政策进行了论述, 揭露了殖民教育的本质,如卢鸿德及齐红深等的著作;以及戴竹君和夏军等的论文①,但对“关东州”时期中日小学及普通中学的差别教育少有提及。文章以详实的史料为依据,对“关东州”的中日初等教育和中等普通教育的差别进行探讨,从本质上揭示出日本殖民当局的真正教育目的。
  二、不同层次的两种教育及差别
  从“关东州”的教育行政看可分为日本人教育、中国人教育和中日同校教育三种形式。其中,中日同校教育由于受到当时的各种客观因素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为数甚少。所以,基本上可以认定为两种教育形式。殖民当局在对“关东州”实行殖民统治过程中,建立了多层次、不同阶段的面对中国人子弟的殖民奴化教育和面向日本人子弟的殖民主义教育的完善的殖民教育体系,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师范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这个体系覆盖全面,同时又有所侧重,即对日本人的教育采取“内地延长主义”的教育方针,实行一贯制教育政策,确保来东北的日本人子弟接受良好的教育,优先安排他们的就业,为其安心生活并扎根于此创造条件。而对中国人的教育则采取怀柔的先同化后皇民化的殖民教育政策,以普及日语教育为主轴,限制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而重视初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非正常的教育体系。
  (一)初等教育
  1.中国人的初等教育
  中国人的初等教育主要分为公学堂和普通学堂这两种教育方式。
  军政时期(1905年5月之前),一切为战争服务,兴办教育以“安抚民心”。在日俄战争期间,军政署为了有效地统治占领地,在占领金州后,根据“满洲军政委员派遣要领”开始着手教育工作,于1904年11月设立了中国人在“关东州”最早的初等教育机构——南金书院民立小学堂。它是继复州日文学堂(1904年7月建立)、营口瀛华实学院(1904年8月建立)之后,在日本军政下成立的中国人普通教育机关,是“关东州”第一所中国人初等教育学校,被嶋田道弥称之为“此实乃我关东州中国人教育事业之嚆矢”[2]17。南金书院民立小学堂虽然是殖民当局所建,但教育内容是根据清政府的《奏定学堂章程》进行的私塾教育,其内容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和科举传统的内涵。1905年3月伴随着学堂长岩间德也的到任,开始了以普及日语教育为主的殖民地教育,教授58名中国人子弟学习时称“东语”的日语及“新学”课程。4月,辽东守备军长官神尾光臣给各地军政委员会下发辽守军第2068号通令,要求各军政署因陋就简建立学堂,为适龄者创造学习条件。教学科目可参照清政府《奏定学堂章程》,但必须“增设日语,聘用日本人教师,课程设置需征得军司令官认可”[2]117。
  从1905年5月开始,行政事务由军政署转为“关东州”民政署执掌占领地行政,开始实施公办教育。《大连学堂暂行规则》的办学方针为:“诱掖指导清国官民,开发其物产资源,以图吾国国利之布殖……施清国人以普通教育,授以日语,以图文化之普及”[3]951。到12月为止,当局相继创办大连公学堂和旅顺学堂,签订日俄《朴茨茅斯条约》及中日《满洲善后条约》,开始了真正的殖民地经营。1906年3月,颁布了参照《台湾公学校规则》制定的《关东州公学堂规则》,但台湾与“关东州”有着领土和租借地的本质区别,在“关东州”不能像台湾那样实行“以涵养国民精神为宗旨”的教育方针,日语也不可作为国语进行强制教育,只能采取怀柔手段进行语言同化教育。鉴于这种情况,当局分别在1908年、1915年和1923年对该《规则》进行了三次修改:1.减少日语课时,增加汉语课时;2.汉语在课程顺序上排在日语前面;3.将6年学制的公学堂分为初等科4年和高等科2年,以利于普通学堂与公学堂的高等科接轨;4.为高等科设置预科。“九一八”事变后,殖民当局完全改变了汉语多于日语的格局,强制推行日语教育。
  另一种中国人初等教育机构的普通学堂是殖民当局将蒙学堂和小学堂统一改造而成,它们的前身是分布于广大农村或渔村的私塾。南金书院民立小学堂、大连公学堂和旅顺学堂开启了“关东州”的中国人初等教育,但由于当时的民众一时还接受不了“新学”教育,并对日本侵略者有抵触感,因此,在“关东州”依然还是基于科举传统的有一定文化内涵和水准的私塾教育占据主流。当局为了推进日本的教育制度,决定在旅顺和大连管内设置进行公学堂初等教育的小学堂,在金州管内设置进行实用教育的蒙学堂,以限制或取代私塾教育,已期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目的。蒙学堂和小学堂的数量从1910年的22所增加到1914年的76所,而私塾则从1909年的634所减少到1914年的76所[4]550。殖民当局为进一步完善初等教育机构,于1915年6月公布了《关东州普通学堂规则》,将蒙学堂和小学堂统一改为普通学堂。该《规则》规定:普通学堂的批准权限由民政署长改为关东都督,废除“私立”,改为由“会”或“村”经营的“公立”;修业年限由3年延长为4年,以期达到与公学堂高等科接轨的目标。至此,“关东州”中国人的初等教育体系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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