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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调研报告 [法院执法工作调研报告5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1-13 08:02:04     阅读:

【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xx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xx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
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xx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
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
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
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xx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xx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

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xx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xx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xx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
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
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xx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xx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xx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篇二】

民事执行是法律救助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法律权威、恪守司法为民宗旨的最好体现。近年来,基层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执行为核心”,发挥司法强制力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通制约实现司法正义“最后一公里”,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振兴发展作出了贡献。二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执行到位标的额?万元。民事执行工作得到了地方人大和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一、基本情况

(一)凝心聚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向市委、人大及上级院汇报执行工作,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在涉机关单位执行案件上给予支持。市人大经常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派人大代表全程见证集中执行活动。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政法委召开“三长”专题执行会议和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会议,在全社会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负责、各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特别是《中国法院网》等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典型案例?篇,赢得社会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二)综合施策,加强执行惩戒平台建设

——集中开展涉民生攻坚行动。重点执行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工伤保障待遇等九类涉民生案件。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活动中,集中出警,拘留?人,执结?件,执行案款?万元。执行*镇?户村民与被执行人*公司种植订购合同案件中,依法查封扣押财产,组织双方沟通协调,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积极联系销售、想方设法筹款,使村民春耕前拿到了玉米款。冬季执行会战中,执行办案组放弃双休日突击执行、集中执行,执结案件?件,执行标的额?余万元。为涉及*煤矿的?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拖欠的工资款、工伤赔偿款?万元,一起群体性案件得到平稳妥善执行。

——围绕中心强化执行措施。坚持落实到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依法执行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妥善组织强迁了涉及中央环保督察的某石材厂违规占地案,对应拆迁企业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通过土地房产查封、评估拍卖、财产分配、强制腾迁等措施,稳妥执结了?名债权人与**粮油有限公司借款案件,使连续上访六年的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利用曝光平台实施信用惩戒。通过市区三处电子led显示屏公开曝光“老赖”相关信息,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碍于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使其在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及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最大限度压缩其规避生存和经营空间。去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人次,促使?件案件得以执结,结案标的额?万元。

——用足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老赖”。去年以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人次,促?件案件被执行人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件,已立案?件。开展集中拘留“老赖”亮剑行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兵分两路奔赴乡镇,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深入当事人家中查找被执行人,拘留?人,对一处门市房进行了强迁,对?处被执行人石板材进行查封。

(三)借助网络,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借力网络查控系统。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总对总”查控系统,有效破解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难题。在执行外省被执行人案件中,办案人及时网上扣划被执行人在**省的银行存款,并赶到**省一次性执行回款?元,历经四年的跨省案件得到妥善执行。去年以来,网上查控?余件,网上查询财产?万元,执结案件?件。

——应用网络拍卖系统。开展网络拍卖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拍卖久拖不决、贬值贱卖的难题。去年以来,网上拍卖案件?件次,拍卖成功?件,拍卖总金额?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发挥集案件管理、网上查控、网上拍卖、节点监控等功能为一体的平台作用,实现了对话、录音、录像及执行人员的位置同步传输、实时远程指挥的同步进行,解决了执行干警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取证难”、“沟通难”、“监督难”等难题。加强对执法办案现场的监督和对执行人员的安全保护,实现了执行工作联动化、一体化、科学化、安全化目标。

(四)提升素质,加强执行职业化建设

——加强执行职业化建设。成立?个执行办案组,每组由一名员额法官和?名法官助理组成,每两组配备?名书记员。为每名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坚持配备到位、应用到位,做到执行全程留痕,不断规范执行行为。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日常学习教育中。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干警学习先进的执行经验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提高执行干警遭遇新情况的应变能力和对执行案件的驾驭能力。

——开展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教育活动。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对乱执行、消极执行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强化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意识,严肃查处执行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专题研究部署执行工作,构建了以执行局为主体、其它业务团队及法警大队、办公室、宣传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启“5+2”、“白加黑”工作模式,确保案件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执行。

二、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突出矛盾,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对被执行人的有效震慑;
一些当事人对“执行难”仍存在片面认识,把市场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于执行不力;
执行干警业务水平特别是应用信息化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执行工作的需要等。

三、工作意见

一、树立科学执行理念,构筑社会化执行大格局

一要深刻认识民事执行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行为;
是实现民事生效判决内容的最后一道法律救助程序;
是维护审判权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终极体现。二要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以公正执行为核心,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明确协助执行法定职责,简化协助执行工作程序,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提高协助执行效率。三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体系,扩大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应用范围,以惩促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规避债务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四要培树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配合、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良好执行环境,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

一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执行模式创新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力度效能化、执行评估体系化”发展模式,通过采取信息助力、第三方介入、联动威慑、系列攻坚和质效指标引导、办案节点管控等措施,强力破解执行难,努力实现“四个基本”(1、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2、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3、基本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问题。4、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工作目标。二要创新执行联动机制,科学配置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完善执行听证制度,遵守《执行案件中止、终结操作规程》,按照《财产调查规定》要求,充分运用民事强制措施,完善执行穷尽制度,严格结案标准,切实解决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问题,提高有效执结率。三要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数据集控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执行查控、财产变现、规范管理模式,加强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征信系统、网络化拍卖系统建设,完善失信信息管理、发布、共享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和悬赏执行制度,通过媒体曝光、限制出行自由等威慑惩戒手段,限制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加大拒不履行成本,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四要建立健全立审执衔接机制,在立案、审判程序中做到风险提示明确,案件信息准确,保全裁定及时、移送实施顺畅,裁判文书规范,为依法强制执行创造良好条件。五要积极适用司法建议,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负责人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情节严重者给予罚款或司法拘留;
对执行案件多发企业及大标的额债权人提醒风险防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当事人对执行工作满意度。六要建立司法救助制度,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特困群体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缓解生活困难,彰显人文关怀。七要落实《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建立长效化案款管理机制,探索网络司法拍卖模式,解决财产处置变现难题。八要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用执行质效评估体系和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执行不公问题。

三、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要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持能动执行、联动执行,妥善处置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二要认真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综合运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征信系统记录不良信用、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借助公安技术手段查找失信“老赖”,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三要建立执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单位协助执行的内容,强化协助查控财产工作。协同上级院和同级院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破解执行难题,形成执行合力,确保执行效果。四要对事关民生民利案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精准适用先予执行措施,做到优先执行,和谐执行,实现最佳执行效果。对跨区域难以执行的“钉子案”,发挥委托执行跟踪协调机制作用,实施挂牌督办,做到协同、规范、阳光执行,确保办案质量。五要正确处理集中执行和日常执行、自动履行和强制履行的关系,发挥集中执行攻坚作用,适时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提高委托执行效果;
定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逐步消化执行积案,实现新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六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注重诉讼调解,强化庭外调解,促使当事人撤诉。坚持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推动执行和解,提高当事人自行履约率,从源头上减少强制执行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执行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要加强民事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优化执行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纠正违法执行和消极执行行为,确保司法廉洁。二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搞好业务培训,把业务水平高、能力素质强、具备信息化操作能力的干警补充到执行队伍,着力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团队化执行促执行合力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三要抓好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执行人员奖惩机制,完善案件执结率考核办法,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激发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执行效率,以标准化执行促执行规范提升,以专业化执行促执行公信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积极争取上级院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执行经费保障力度,改善执行装备;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规范适用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工作科技含量,以信息化执行促执行质效提升。五要强化执行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工作中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特别是接受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以无讼化执行促执行和谐提升,为加快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谐的美丽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五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的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队伍现状:法院执行队伍包括执行局干警和四个法庭的干警。法庭只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其余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在编政法干警8名,事业编制干警2名,聘用制人员3名,有司法警察身份的5人,具有法官身份的3人。10名在编干警都有本科学历。

2、执行案件数及主要类型: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126件,执行标的约3亿元,执结1766件,兑付执行标的款9000余万元。主要涉及民商事案件1269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6起,非诉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7起。

3、执行结果:三年来法院收结案件数、净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呈上升趋势。三年来尽管案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88.57%,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了89.51%,但历年来未结执行旧存案件仍多达3500件以上,其中,大部分是没有履行能力、当事人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客观存在。

二、执行难的原因

1、被执行人难找;
2、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
3、被执行人财产难查;
4、涉政案件执行难;
5、队伍素质不齐;
6、执行措施不力。

三、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法院对自己缺少正面宣传,社会上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甚至误解。二是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文书为废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逃避或公开肆意暴力抗法。

2、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凭法院“单打独斗”是难以解决的。体制上,公检法的执法联动协作不够,在处理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方面,常常是工作制约有余,打击不力;
法院内部的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也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上,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公安、检察的力量没有充分利用好,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往往造成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

3、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局干警每年人平办案100多起。目前,执行局工作人员13人,只有3名干警具有法官身份,公车一台,经费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大,只能是疲于应付。

4、法律手段运用不够,执行处罚力度不大。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或采取的“赖、躲、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采取的法律手段还不够,打击处理力度不大。对其依法拘留的,前几年每年只有十多人,尽管今年增加到了四十人,但对抗拒执行违法行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市到现在还没有突破零,没有起到打击震慑犯罪的作用。

四、建议意见

1、加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一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级领导对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二要广泛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活动,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营造以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社会氛围。

2、创新执行体制,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一要不断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合力破解“执行难”。二要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一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体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三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无处可藏。四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部门配合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创建考核内容。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依法执行、及时有效执行、文明执行和注重执行效果”的执行行为规范。二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要加强执行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逐步改善执行人员的办案条件,确保执行队伍稳步发展。四要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对抗拒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基本解决临湘的“执行难”问题。

【篇四】

为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推动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列入20xx年监督计划。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体视察了市中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3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剑敏结合大调研活动,带领调研组赴部分县(市、区)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基层单位调研,并召开市机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初步形成。20xx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市县两级都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共同协调推进执行工作。20xx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婺城区以“春雷行动”为抓手,区委书记王健率四套班子领导进行战前动员。义乌市委新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各地加强对执行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执行工作人员数量均超过全院政法编制的15%,东阳、义乌法院各增加执行协警10名,并增配执行车辆。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市县两级法院集中力量抓执行工作,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通过与基层法院签订工作责任书、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建立季度责任跟踪卡等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两年来,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专项治理,开展夏季集中执行、长期未结案集中执行以及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等专项部署,开展执行暂存款集中清理、集中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专项行动,收到明显成效。20xx年,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判决自动履行率42.24%,同比上升1.97%;
实际执行率56.89%,同比上升19.78%;
执行标的到位率51.43%,同比上升15.56%;
程序终结率43.11%,同比下降19.78%;
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0.04%,同比下降0.02%;
执行申诉率0.06%,同比下降0.02%;
执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率降低,基本实现“三升四降”目标。

(三)立足实际,注重创新,执行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得到突破。20xx年,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协同执行暨大型网络直播活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和单兵连线,重点攻克拒不腾退房产的金融债权类“钉子案”。在执行攻坚擂台赛中,各地法院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做法。如永康法院在拘留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矛盾化解中心,“院所联动”推动执行和解,该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
婺城法院探索“强制腾房五步走+拍易贷”、东阳法院探索不腾空拍卖、义乌法院探索排污权执行、永康法院开展金融债权案件抵押物集中处置、武义法院探索不评估拍卖等方式,推进财产处置工作。

(四)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人财物查控和惩戒力度明显加大。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加快推进人财物查控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与全国执行案件网上管理系统信息联通。建成覆盖全国银联的银行存款查询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44部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意见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20xx年以来,全市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6639人次,纳入人行征信91304条,限制招投标、乘坐飞机高铁等惩戒措施得到落实。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两年来通过公安网上布控35504人、车辆681辆,共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75人,拘留9039人,罚款314人,有力震慑了“老赖”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当前,执行工作力度虽然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感受还有差距。历史积案多、未结案多、程序终结案件多、待处置财产多等“四多”问题,查物找人难、资产处置难、协调配合难、打击惩处难等“四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主动履行率不高,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多发高发。20xx年,全市民商事案件败诉方主动履行率仅为42.24%。分析原因:一是有的司法判决公信力不够,自由裁量权过大,证据采信说理不充分,不能让败诉一方当事人心服口服,“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多发,无法实现司法“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二是社会缺乏法治传统和诚信环境,不尊重司法权威和契约精神,存在“主动履行吃亏,规避执行得利”的现象,有的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有的被执行人借他人名义进行高消费;
三是少数行政机关以及公职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能带头支持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存在干扰执行、拖延执行、规避执行行为;
四是“僵尸企业”处置进展缓慢,有的被执行企业虽已“病入膏肓”,但资源重整的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想靠拖时间熬年头寻找转机。

(二)执行工作质效仍有差距,多数指标落后于全省均值。执行质效评估中11项主要指标中有9项在全省处于后进梯队,其中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执限内执结率、未结案数均居全省末位。各基层法院之间不够平衡,部分法院“三升四降”指标存在应升反降、应降反升的情况。分析原因:一是我市涉企执行案件牵涉面广、阻力大、执行效率低。有的被执行企业受“两链”(资金链、担保链)牵连,认为在情理上不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员工就业为由寻求帮扶。二是民间借贷案件多发,往往与涉众型集资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刑民交织、错综复杂,存在“先刑后民”以及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等障碍,导致资产清算工作停滞不前。20xx年全市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类执行案件占收案总数的41.98%。三是金融债权类、破产类等“执转破”案件力度不够大,20xx年全市有224家企业移送破产审查,涉及4254件执行案件,协调难度大,债权人意见无法统一,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债权迟迟得不到实现。四是有的涉及外地的被执行企业资产处置难,无法得到外地政府部门配合。

(三)部门配合不够及时有力,导致部分案件执行难执行慢。截至20xx年底,全市法院未结执行案件数为22214件,其中5%的执行案件需要行政机关配合,其中国土、规划领域占52.9%,税务领域占15.7%。在国土领域存在土地买受人限定、不允许分割处置、工业园区入园资格限定、集体土地处置难等障碍;
在规划领域存在抵押物因规划变更无法处置等障碍;
在税务领域存在企业历史性欠税等障碍。另外,还有的乡镇不配合查询、划扣村委会财产;
有的电信企业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当事人身份信息等;
区法院涉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执行案件协调较难;
涉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及其近亲属的案件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

(四)法院执行力量不足,有的办案不规范,律师在执行案件中作用发挥不够。虽然这两年法院在执行力量上有所倾斜,但新收执行案件数高位增长(20xx年收案数增长10.4%、20xx年收案数增长22.4%),未结案居高不下,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人均结案数315.08件,居全省第二,导致执行工作人员负重拼搏,疲于应对,客观上存在选择性执行、办案不够规范、不愿花更多时间和力气啃“硬骨头”等现象。有的案件未对主债务人穷尽执行措施,有的案件机械执行忽视社会效果。有的办案人员态度较为冷漠,存在“门难进、人难找”现象。全市执行工作信访投诉总量仍然较高,执行申诉率0.07%,高于全省均值。法院签发律师执行调查令较少,相关部门对律师单独持调查令调查不配合,律师大都不愿意代理执行案件,导致查人查物都需要执行法官亲力亲为,增加了大量本可由律师承担的工作量,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

三、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合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支持法院依法高效执行。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作为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政治优势,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好府院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具体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
二是发挥好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小组平台作用,打破信息孤岛,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协助执行,加快“刑民交织”案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进度;
三是加强基层治理,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作用,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二)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绩效。市、县法院要紧紧围绕“三升四降”目标,寻找差距、破解短板,着力化解“四多”、“四难”问题,努力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让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切实提高。一是转变执行工作作风,加大办案力度,降低未结案数。针对金融债权类、企业破产类、特殊主体类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行动,制订细化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特别是加快“僵尸企业”清理进程,加大“执转破”力度,实现“腾笼换鸟”、盘活资源;
二是对程序终结执行案件开展“回头看”,进行案卷评查和案件检查,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一案一策”、领导包案、实地调研、召开府院协调会等方式研究处理办法。四是着眼长远,总结分析制约执行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总结近年来执行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规范执行程序和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执行力度不减,执行难问题不反弹。

(三)强化平台建设,推进智慧执行,进一步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一是继续拓展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存款、车辆、房产、社保等信息一体化查控,不断提高查人找物能力。二是切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市县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经常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运用指挥系统加强执行管理。三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规范问题。健全“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实现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应发款自动提醒,减少执行款发放等环节的廉政风险。

(四)发挥教育功能,强化惩戒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尊重司法权威,遵守司法判决,支持依法执行。要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等特殊主体要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将干预、拖延、规避执行行为记录通报,要将配合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和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考核。二是用好拒执和失信惩戒措施。推动全市失信惩戒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对“老赖”的打击查控力度,与公安布控及时无缝对接。加大对“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隐形高消费的规制力度。加强执行调解工作,完善与拘留所“院所合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三是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治力度。

(五)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阳光执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等有效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理解,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区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二是推进阳光执行,扩大执行公开,执行法官工作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克服“人难找”问题。加快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同时,发挥执行调查令效力,支持律师参与调查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三是探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对执行不能、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济款。四是结合文明城市、信义金华建设,营造“主动履行义务得益,抗拒规避执行吃亏”的氛围导向,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篇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受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法院执行工作,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关系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三级联动开展法院执行工作调研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旁听了一起执行复议案件听证;
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南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金融机构、市人大代表和执业律师参加的座谈会;
书面征求了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青岛仲裁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全面调研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有效措施,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市委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协助法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积极支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由财政拨款配置执行装备和信息化系统。市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的意见》,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纳入平安青岛建设、法治青岛建设、诚信青岛建设考核体系。市两级检察机关作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全省试点地区,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下发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配合法院及时清理执行案款,与市人大内司委会签了《关于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向人大备案的规定》,营造良好外部监督环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全力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联合制定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等文件。全市各级法院积极对接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网络系统,已实现青岛不动产登记的上线查询和10家法人银行的上线查询、冻结;
法院“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实现了覆盖15家银行和房屋、土地、车辆信息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法院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海关、金融等多家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大格局。

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开展“利剑”、“春雷”、“夏雨”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采取依法拘传、司法拘留、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20xx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72万件,实际执结3.29万件,执行到位158.2亿元。强化执行积案清理,对涉党政、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涉信访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采取了定人、定措施、定期限的工作程序,共执结3843件案件。加大失信惩戒措施,近两年全市法院共计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4.38万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令、限飞、罚款、拘留、打击拒执罪等惩戒手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部推送相关职能部门、各大媒体和银行。积极推进执行联动网络化建设,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失信审查,除名信用挂牌企业14家,联合纪委、组织部惩戒失信党员,831人被约谈。中院和6家基层法院建立起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信息网络查控制度,统一管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控。着力规范执行行为,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全面查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大力推行执行公开,开展执行款物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改进执行作风,促进司法廉洁。各区市法院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对策措施,创新改革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一些新经验。市南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密切配合,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20xx年一例拒执罪案件处置妥当,震慑效果突出,位居全省法院系统十大拒执罪案件之首。崂山区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强化诉调对接,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20xx年收案数全市最低。城阳区法院探索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年初审结了全市首起执转破案件,成功解决83起执行积案,《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刊发了经验介绍予以推广。即墨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创建团队化执行模式,执行效率明显提高;
莱西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连续两年执结率达100%,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总体来看,全市法院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诚信体系建设比较滞后、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大环境下,“执行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法院将大量无法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恢复执行,终本案件累积数字较大,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尚有终本案件11.09万件,需要深入梳理排查,以准确区分执行中止和恢复执行等情况。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比例较大,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不够成熟,执行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执行案件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工作社会认同感、公正满意度不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尚未得到完全实现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执行难问题的成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
既有法院内部因素,又有外部环境因素。

从法院内部看:

一是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法院存在重审判轻执行、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在主动推进执行工作方面积极性不够,存在消极畏难情绪。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担心执行过程中自身仕途、安全受到威胁。有的执行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烦,办公电话形同虚设。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查找执行线索的积极性不高,过于强调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和执行标的的责任,对案件消极执行,执行效率低下、执行不及时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是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仍然存在,执行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落实还不到位。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不紧密,诉讼保全措施不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对终本程序适用缺乏严格管理,存在年底突击结案时将不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以终本结案的现象。在执行案款管理方面不够严格规范,评估收费存在不合理性,评估有效期仅为一年,同一案件反复多次缴纳评估费用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执行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执行法官配备数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执行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行队伍整体水平与审判队伍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基层法院执行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全市一半以上基层法院没有达到“确保按不少于全体干警现有编制总数15%的比例配备合格的执行人员”的要求,大部分基层法院只有4至6名一线入额执行法官,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需要。20xx年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年均办案数252件,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年均办案数达350件,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

四是执行工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格局尚未形成,市南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和平度市人民法院至今没有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联网有待进一步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有待完善,数据录入不及时、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网络查询协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法院外部看:

一是阻碍、抗拒执行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被执行人故意阻碍甚至暴力抗拒执行,市南区法院在处置一起拒不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以跳楼自杀、泼汽油放火等极端行为抵抗法院执行工作,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被执行人对欠债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住别墅、开豪车,但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

二是失信惩戒机制效果未能充分显现。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主动配合不够,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有效手段还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一些单位的信用制度形同虚设,“老赖”的高消费行为得不到有力限制,例如有的被执行人被“限飞”后,采取其他方式乘机逃避处罚;
旅游、教育部门未实现自动限制住宿高档宾馆、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够。拒执罪立案难问题比较突出,以即墨市人民法院为例,今年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9件,但截止目前公安机关仅仅立案侦查3件。对于不立案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导致当事人无法采取自诉方式实现诉权,近两年全市仅有莱西市人民法院的1件案件实现当事人自诉。

四是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有些单位和部门对于与法院共享信息资源主动性不高,配合性不够,与信息查控平台网络对接的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有的区市财政对于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支持力度不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财产网络拍卖、执行案款管理一案一账号等所需资金尚未落实到位。有的公安机关以不干涉法院执行行为为由不予协助,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不予抓捕,对违法行为人的打击、制裁力度不够。有的银行从业绩考核角度考虑,债权虽一时不能实现,但不影响账面资产,且可通过转让不良资产方式解决,不愿申请执行转破产,造成这一程序难以启动。

五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还未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一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想方设法处处拖延、逃避执行。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舆论氛围不浓,与有关媒体一起联合开展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不够多。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法院都要充分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执行工作在法院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执行工作摆到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职权积极主动开展执行工作,迅速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

二、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法院要积极稳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执行权,完善执行工作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权运行体系,加强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考核监督,重点解决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权钱交易、执法不规范、消极懈怠等问题。要大力推进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查控手段和措施,研究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委托律师调查、公告悬赏、审计调查等财产查控制度。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有条件的案件应执尽执,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健全无财产可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和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畅通恢复执行机制。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和远程指挥系统建设,打造全方位执行信息公开体系,完善执行查控体系建设,确保执行工作透明、高效。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发挥好现有公开渠道的作用,不断创新方便快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完善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案件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各级法院要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基本方向,下大力气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打造更加专业的执行队伍。要以推进执行人员分类改革为契机,建立执行人员履职保护和执业保障机制,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法官比例的有关规定,配足配强执行人员,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质效监督手段,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道德品质过硬、执行业务精通、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队伍。

四、完善执行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带头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与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网络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遵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情况的宣传,公开曝光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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