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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3-06 14:04:30     阅读: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杜绝”的目标,即全县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按层级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县乡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县委党校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快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联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整合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内容,修订《会同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新闻发布会、辅导报告、干部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书面述职以及县乡两级对标对表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方式,贯彻实施《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会同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县安委办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5.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会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会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厘清和落实机构改革后新调整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配合省、市安委会推进落实电力、铁路路外、高速公路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安监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全社会公布。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全面加强管控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加强对改制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中央、省、市在会企业及其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控。指导督导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安委办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坚决落实《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落实巡查约谈考核制度。研究改进巡查工作方式,适时启动对乡镇、县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市在会及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大警示约谈力度,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强化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落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县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9.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贯彻实施《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一办法两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突出短板和瓶颈问题。贯彻落实《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高速铁路、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高速“六个一律”、农村“六个严禁”、城市“六个严查”行动。紧盯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整治等专项行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广铁集团在会机构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继续推进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加强对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跑车、防坠罐,防冒顶片帮及露天开采防边坡坍塌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体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改造淘汰安全性能落后、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或不能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小矿山,完成今年市下达我县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矿山“打非治违”力度,杜绝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县安监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工负责)

11.强化地质灾害防控。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群治作用,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对险情、险段的监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或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汛期灾害防控。认真抓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演练、避险措施、隐患排查”等工作落实,有效防控各类防汛风险隐患,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承诺公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化动火等特殊作业专项治理,规范偏远山区加油站点,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烟花爆竹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围绕打造烟花爆竹“严管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监管责任、强化烟花爆竹行政执法、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县安监局、县经科商粮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火灾风险防控。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农村团寨、“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民政民宗局、县文体旅广新局、县经科商粮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森林火灾风险防控。贯彻落实《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加强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市政工程和农村建房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广铁集团在县机构分工负责)

17.统筹推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业农村、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防雷、旅游、校园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城市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强化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特护期安全防范。(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

19.继续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继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排行榜”活动,督促县直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引导乡镇按照“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要求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形成安全监管高压严管态势。(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食药工质局、县公安交管中心、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计划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科学合理采取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简单化、“一刀切”。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21.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广利用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道安监管云”和“两客”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建设,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安监、公安、国土、环保、交通、食药工质等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张网”。(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食药工质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加强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和重点项目科技攻关。运用市场机制,在产能转换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关键工艺、装备和技术的创新研发支持,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研究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预防支撑基础设施;

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化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

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县安监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商粮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3.持续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持续推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码头、航道、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县安监局、县经科商粮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团县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并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工作。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县安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贯。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基层,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化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司法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国家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办法),出台我县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推动县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入校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安委办;

县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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