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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退出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2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10-04 15:17:37     阅读:

贫困退出工作的自查报告范文2篇   接县扶贫办要求对20XX年度贫困退出工作进行自查通知后,XX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专人对管委会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表、退出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20XX年度贫困退出保质保量。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写较为规范,内容存在涂改现象,无明显逻辑错误,贫困户签名真实,或由本人签字,或经贫困户同意代签,但收入情况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台账》存在不一致情况,导致《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与国办系统信息不一致。

  2、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的材料较为规范、完整、齐全,音像资料、公示公告时间均符合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对于内容勾画涂改和收入不一致情况,要求扶贫包村干部重新下村入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按照《脱贫攻坚大数据台账》认真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工作。

  2、落实责任,提高各片区、各村扶贫包村干部的扶贫意识,务必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村20XX年度贫困退出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XX风景区党工委 20XX年2月28日 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提高扶贫工作成效,针对一些村存在对象识别不准、基本信息不清、致贫原因判断有误、帮扶措施难以精准落实、扶贫对象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在全乡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特制定《**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所有行政村的乡村户籍人口,包括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贫困户,逐村逐户同步开展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识别工作,同时对所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开展精准帮扶和精准脱贫调查。

(二)实事求是,精准确定。精准识别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参考依据,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不评”的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将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纳入,将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清除;
精准帮扶重点看因户施策是否精准到位、脱贫路径是否清晰等情况;
精准退出重点看是否符合退出标准、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回头看工作在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以各村“两委”为主体有序推进。

(四)公正公开,规范操作。坚持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乡设立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三位一体,统筹兼顾。统筹开展、有序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

二、识别标准及政策 (一)识别标准 贫困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五不评”(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村干部、在乡镇或县城以上购买了商品房的、有机动车、经商办企业、特殊富裕户对象)标准,参考2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100元标准认定。低保对象识别重点以收入和家庭资产为标准,解决“两不愁”问题。

(二)统计基期 本次识别登记的时间节点为201*年4月30日,收入核算等标准时期为201*年1月1日-201*年12月31日。

(三)明确政策 1、实行“五不评”和“五不纳”。

贫困人口识别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指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有工资收入)、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购买商品房(指建档立卡前在乡镇或县城 以上购买了商品房的)、有机动车(指购买价格5万元以上汽车及大型农机车)、经商办企业(指在工商部门注册且有其它较大经济实体等)(简称“五不评”),一般不得评为贫困户。

低保对象识别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金融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居住面积2倍的,家庭成员拥有生活用车的(残疾人功能性代步机动车除外),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进行高消费的,家庭财产无法核实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不纳入,简称“五不纳”,实行一票否决。

2、与子女分户老人的贫困认定。老人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但其中子女属于“五不评”情况的,一般不认定为贫困户。

3、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识别贫困户、低保对象要统一安排,同步认定。将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4、基础养老金不计入收入。按照国办发〔201*〕70号规定,“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5、贫困识别实行量化打分。为切实做到精准识别,将贫困识别标准量化为若干指标,按照百分制进行评估打分(对特殊情况进行加 减分纠正),根据本地实际和评估打分情况,参考201*年底贫困人口规模,确定贫困户认定分数线。

三、工作安排 本次“回头看”工作从201*年7月1日开始,到201*年7月31日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建“回头看”工作队(201*年7月7日前完成)。由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组建专门工作组(群众联席评议组织),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为队长,乡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威望较高的农村明白人等为成员;
非贫困村先行启动,贫困村在非贫困村第一轮初选公示后启动,前后相差一周左右。实行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帮带非贫困村,由每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负责,指导、配合乡包村人员按照程序要求开展识别工作,组建的专门工作组(群众联席评议组织)与贫困村相同。

(二)搞好动员培训(201*年 7 月 8 日— 7月 9 日)。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对乡干部、工作队员、村两委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队在行政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分别召开宣传动员会,宣传识别的目的意义、识别程序、步骤要求,发放精准识别宣传材料。行政村宣传动员会要求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村或村民小组宣传动员会原则上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参加。宣传动员会均须做好参会人员登记和会议记录,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对不能到会的农户,要逐户登门宣传和发放宣传 材料。

(三)确定识别对象。(201*年 7 月 10日— 7月 14 日)。

一是农户申请。在广泛宣传扶贫标准和政策的基础上,农户(含2014、2015、201*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和201*年底建档立卡未脱贫户)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见附件1及附表);
农户未提出申请,但村民小组认为其处于贫困标准以下及附近边缘的,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二是初步剔除。工作队第一次入户,对提交申请的农户进行摸底,逐户了解家庭资产、住房、子女上学和家庭成员健康等情况,填写《家庭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20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调查核实表》(见附件3),按照“五不评”标准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户予以剔除,其余农户纳入识别对象。

(四)进行评估打分。(201*年 7 月 15日— 7 月 19 日)。

工作队第二次入户,对识别对象逐户按照《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见附件4)评估打分。同时,工作队针对2014、2015、201*年度建档立卡脱贫户及201*年底贫困户分别填写《脱贫户调查问卷》(见附件5)和《贫困户调查问卷》(见附件6),进一步摸清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情况。

对贫困村及原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已脱贫人员不属于“五不评”人员的,以村为单位,汇总填写继续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户名册,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长签字报乡审核;
乡审核无误后分村汇总,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审核确定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会同 乡包村人员按照乡脱贫攻坚办公室相关要求和标准完善脱贫档案,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措施。

对于建档立卡系统中“五不评”对象的清理退出,按相关程序和办法予以清理出贫困户行列。

(五)村级评议公示。(201*年 7 月20 日— 7 月 24 日)。

对于贫困户的识别认定,由行政村“两委”组织召开联席评议会,对评估打分结果进行评议。贫困村由第一书记主持,非贫困村由工作队队长主持。评议代表须7人以上,由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及党员、村民代表(需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等组成。评议内容包括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评议结果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议代表通过,填写《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评议得分统计表》(见附件8及附表),评议结果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见附件7及附表),公示期5天。如村民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向乡政府、村民小组、村“两委”或工作队提出调查复核。如无异议,由村“两委”将评议结果报乡政府(见附件9及附表)。

(六)乡核查审定。(201*年 7月 25日— 7 月 30日)。

一是乡汇总。(201*年 7 月 25 日)乡政府按行政村“两委”报送的评议结果进行评审,逐村填写《精准识别得分分档统计表》(见附件10),汇总后连同农户名单一并报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乡公示。(201*年 7月 26日— 7月30 日)乡政府按照贫困户分数线,审核确认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见附件11及附表),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 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见附件12及附表)。

(七)开展贫困户登记。(201*年7 月 31日— 8月 4日)。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将贫困户名单与民政部门低保、五保名单进行对接,根据比对情况,分别认定为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工作队逐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见附件14),采集贫困户信息,以贫困户自家房屋为背景给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拍照存档。相关部门发放“五证一册”。

(八)工作总结。(201*年 8 月5 日— 8月10 日)。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贫困户调查问卷》、《脱贫户调查问卷》梳理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乡扶贫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本次“回头看”工作要坚持“精准识别、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识别贫困户和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在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村工作队和村“两委”负责抓好具体落实,乡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村“两委”是精准识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组织部署,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各级职责。乡“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指导和督导推进。各村“两委”负责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调查,复核贫困 户及信息采集。村负责宣传发动、入户调查及评议工作。工作队对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回头看”工作全过程负直接责任,主要负责“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档案整理,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并对帮扶工作进行监督和督查。工作队在脱贫攻坚期内不脱贫不脱钩。对精准识别工作出现问题的,按照谁调查、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问责追责。对精准扶贫“回头看”发现突出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三)规范操作程序。扶贫对象新增和退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禁止简化流程,禁止将各环节工作简单化。各类对象识别必须严格“痕迹(过程)”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识别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装入户档案,以备日后核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要做到全程公开,民主评议中代表要“真”、过程要“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确保社会稳定。要对“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要坚持正确引导,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把工作目的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宣传到村到户,准确把握工作尺度,坚决防止“大进大出”。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清除对象的思想工作,最大程度争取理解支持,实现“清得出去、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既要防止符合贫困户条件对象遗漏,又要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乡一把手亲自负责,落实班子成员包村和工作队长责任,切实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必退”,防止出现“进入人情化,退出扩大化”, 严格杜绝因“回头看”工作引起的上访。

(五)强化督导检查。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其加快进度,对屡次不改的报县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同时由乡纪委、组织、民政口线抽调人员组建专项督查工作组,全程督导“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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