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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市场安全隐患【XX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4-05 09:43:00     阅读:

XX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9]XX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精神,切实搞好全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XX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XX 成  员: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商务局局长                     XX   县交运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局长                     XX  县市监局局长                     XX 县农村农业局局长                   XX 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XX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X 21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XX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总工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二、整治目标 立即对全县马路市场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以及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或修路绕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安全。同时,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整顿治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XX乡、XX镇、XX镇、XX镇等XX个乡镇(街道)的农贸市场,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

(二)整治内容 1、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

2、有条件改道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3、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

4、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

5、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6、关于集贸市场隐患排查治理。一要明确集贸市场管理主体,“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牵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做到“四有”:有整治方案,有安全管理人员,有物防、技防安全措施,有应急预案等。二要检查集贸市场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木板等材料搭建建筑现象;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乱拉乱接,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三要落实值班、巡查等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巡查,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是否规范真实。四要开展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摸底阶段(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细化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个职能部门根据整治的六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市场自查自纠情况于2020年1月28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乡镇(街道),对全县马路市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联合整治行动和综合调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市场主管部门和所属乡镇(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够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
重大隐患,实行“一单四制”,限期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确保安全,确保如期完成马路市场隐患整改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从源头抓好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肃清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马路市场安全。

五、部门职责及整治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履行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商务局:负责牵头整治全县马路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已建好的集贸市场要及时移交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在建的集贸市场,要按安全、规范标准建设,新建或规划集贸市场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符合规范、安全、有序、畅通等要求。消除市场隐患存量,控制隐患增量。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马路市场的取缔任务。同时,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县应急局:负责整治行动牵头协调工作,制定马路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类别分类造册,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措施,协调监督整治工作。

(三)县市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马路市场,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从市场监管和行业安全监管角度研究落实马路市场的安全整治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马路市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督促、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全县赶集时的马路市场采取全天上路执法、禁止通行或通车制定严格具体管用措施。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县交运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角度研究落实马路市场的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对非法载客、超载、市场占路非法建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县住建局:从市场建设安全监管角度研究落实马路市场的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负责对市场周边的市政消防栓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县农业农村局:从农业农村安全监管角度研究落实马路市场的安全整治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对拖拉机、农用载货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做好整治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城管执法局:组织管理城乡集贸市场公共交易秩序,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九)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马路市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同时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加强市场群众的宣传教育、排查劝导、管控疏导等工作。

(十)其他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涉及到相关的自然资源、新闻宣传、税收、供电、消防、供气等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要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全县集贸市场安全整治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隐患整治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从维护XX形象、确保交通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分析研判辖区马路市场安全状况,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搞好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队伍、统一标识、统一执法标准。各部门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乡镇(街道)和市监、商务等部门负责摊位的整治、安排;
交警大队负责车辆的停放、疏通;
公路养护中心负责侵占公路搭建物的拆除;
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报道和整治场景的拍摄;
公安局负责保障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正常有序。

(三)优化经营环境。各乡镇(街道)以及市监、商务、税务等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为广大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让他们进得去、留得住。要督促马路市场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要大力推进市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单位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职责,增强综合整治合力。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进度调度督查。对整治期间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整治领导小组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治理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整治措施不力或整治后出现反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乡镇(街道)、县直职能部门将整治工作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县马路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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