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闻一多治丧经过
1946年7月15日,闻一多被刺殉难后,西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聘请教务长黄钰生(子坚)教授、总务长沈履(茀斋)教授、训导长查良钊(勉仲)教授、历史系主任雷海宗(伯伦)教授、哲学系贺麟(自昭)教授组成西南联合大学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由黄钰生教授任主席的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于7月16日、17日、18日和23日召开四次会议,就有关治丧事宜作出具体安排,并于7月18日发表《闻一多追悼会布告》。
为有助于读者了解当年闻一多治丧事宜办理经过,现将有关史料予以披露。同时,将湖北省浠水县闻一多红烛书画院最近收藏和公布的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罗庸教授撰写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教授闻一多先生事略》发表,供各界人士研究鉴赏。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第三八三次会议记录(摘录)
时间:三十五年七月十七日下午五时
地 点:昆明文林街昆中北院清华大学校长公舍
出席者:梅贻琦贺 麟查良钊黄钰生雷海宗
霍秉权董明道
主席:梅贻琦
记录:章廷谦
报告事项
(一)梅主席报告:本月十五日下午五时许本大学教授闻一多先生在西仓坡教职员宿舍门前被暴徒狙击殒命其子立鹤亦被枪击重伤及办理善后情形。
(二)梅主席报告:本大学已聘定黄钰生、贺麟、雷海宗、沈履、查良钊诸先生为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委员并请黄钰生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四)梅主席报告: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为本大学教授闻一多先生被刺殒命案复电。
(六)黄钰生先生报告:闻一多先生丧葬抚恤委员会开会情形。
闻一多追悼会布告
1946年7月18日下午5时,西南联合大学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发出举行闻一多追悼会布告。由于国民党当局对昆明民主运动采取高压手段,西南联大学校当局为避免治葬活动引发其他因素,加剧紧张局势,在《闻一多追悼会布告》中郑重表示:“丧葬抚恤等费,已由本校负责筹办,本会不另向外界捐募。”《布告》全文如下:
敬启者。本校教授闻一多先生于本月十五日不幸被狙逝世,本会奉本校常务委员会命,负责办理先生丧葬抚恤事宜。兹定于本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在大西门内青云街昆中北院大教室举行追悼会,并自十九日起在上述地点设置挽礼收件处。凡先生生前友好及本校在昆师生,如有挽幛祭礼,请于每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四时,赐交该处。至于丧葬抚恤等费,已由本校负责筹办,本会不另向外界捐募。谨此奉闻。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闻一多教授丧葬抚恤委员会谨启
第一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闻一多被刺的第二天下午召开。西南联大常委、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教授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包括两项内容的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闻一多遗体火化事宜,会议记录全文如下:
开会时间:七月十六日下午六时
地点:梅校长客厅
出席委员:黄子坚先生、雷伯伦先生、沈茀斋先生、查勉仲先生、贺自昭先生
列席者:梅常委、丁主任、胡先生、范宁、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壹:梅常委报告 要点:
(1)希望各位先生以联大同事立场,商讨丧葬抚恤事宜。
(2)一方面妥善安葬死者,一方面学校当尽力从优抚恤生者。
贰:根据闻夫人所得之举行火葬与在联大新校舍四烈士墓前建立衣冠冢石碑等意见,首先讨论火化事宜,议决要案如下:
(1)决定火化骨灰装坛,以便运回故里安葬。购买坛子事,由总务处胡先生与丁主任负责,花色务求雅素。
(2)十七日下午五时装殓,十八日午十时火化。
(3)请佛教会办理火化事宜。
(4)诵经及火化诸仪式,任佛教会僧众办理,唯得预先征询闻夫人意见允否诵经及举行佛教仪式。
(5)火化地点在云大医院前广场。
(6)关于火化地点及时间,须通知云南大学及医院,并备文通知警备总部与警察总局。
(7)火化时间及地点,须分别通知联大在昆教职员,校内各处贴通告并本市各报发布消息。
叁:决定第二次会议时间及地点:明日下午四时在清华会议室讨论衣冠冢事宜。
肆:散会。
第二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闻一多追悼会的组织工作。会议记录全文如下:
开会时间:七月十七日下午四时
地点:清华办事处会议厅
出席委员:雷伯伦先生、黄子坚先生、贺自昭先生、沈茀斋先生、查勉仲先生
列席者:范宁、赵世昌先生、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案件
(1)以联大师生名义举行追悼会。追悼会地点、时间,及仪式程序均预先公布之。
(2)追悼会日期定于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时,地址定昆北北教室。
(3)追悼会筹备事项:
A. 寻找闻先生像后送照像馆放大,此事由联大事务组办理。
B. 撰写祭文,请罗庸先生主稿,并请罗先生于是日报告闻先生从事学术著作之事略。
C. 聘请奏哀乐人员,此事由赵世昌先生负责聘,并准备钢琴、提琴等乐器。
D. 布置礼堂,此事由赵先生、丁先生共同负责。
E. 追悼会由梅常委主祭。读祭文人员由罗庸先生荐举。
F.由黄子坚先生致哀辞。
散会。
第三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是在闻一多遗体火化后的当天下午召开的。会议对追悼会的各项程序做了进一步安排,决定成立文书、挽礼收件、庶务、招待四个股,分别着手具体工作。会议记录全文如下:
开会时间:七月十八日下午一时
地址:清华大学会议厅
出席委员:黄子坚先生、雷伯伦先生、贺自昭先生、沈茀斋先生、查勉仲先生
列席者:何善周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事项:
(1)推选中文系学生在追悼会上致哀辞:议决于朱德熙、马忠二人中由何善周洽商聘请一人担任之。
(2)自十九日起,在昆北教室设置办事处。办事处分以下四股:
A. 文书股:由何善周总其责,另聘中文系同事或同学四人组织之,负会议记录、来往书札、草拟新闻消息、撰写公告等责任。
B. 挽礼收件股:由范宁总其责,并由范先生聘请八人组织之,负接收挽幛祭品、登记礼品名目、书写领帖及保管礼品等责任。
C. 庶务股:由联大事务主任丁先生总其责,另聘六人组织之,负布置礼堂、摆设礼品,及购买、出纳、照料等责任。
D. 招待股:招待事宜由五位委员共同负责,另聘本校教授五人、学生五人担任之。校内同人及眷属与校外来宾由各同人任招待之责,学生来宾则由同学招待。
(3)追悼会请赞礼一人。议决聘请颜锡嘏先生担任,由何善周接洽聘请。
(4)定制纸花,凡签名参加追悼会者,均赠纸花一朵,以志哀思。
散会。
第四次会议记录
闻一多丧葬抚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了追悼会的各项事务,确定了会序与仪节。会议还决定接受闻一多夫人高孝贞的意见,在“一二•一”四烈士墓前建立闻一多衣冠冢,并于追悼会后举行葬礼。会议记录全文如下:
开会时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
地点:昆北大教室
出席者:黄子坚先生、沈茀斋先生、查勉仲先生、雷伯伦先生、贺自昭先生
列席者:丁兆兴先生、何善周、范宁
主席:黄子坚先生
记录:何善周
议决事项:
(1)衣冠下葬时请闻名参加,衣服由家庭备办。
(2)牌坊上面用白纸写字,于二十四日晨贴出,字由马忠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