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工作总结2019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大力关怀下,我局围绕“平安**、法治**”建设目标,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开展《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环境保护法》、《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主题普法活动26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品2000余份。
1、社区矫正工作
2018年共迎接上级各部门检查指导工作3次,主要针对我区矫正人员报到、学习劳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变更居住地、档案规范化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深化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统一制定学习、劳动记录等档案标准,从书写到内容、从格式到顺序、从编号到填写,从整理到保存都予以明确规范,严格按程序和工作流程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力做好矫正档案的规范管理,增强了矫正工作效果。
截止10月末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6人,其中缓刑83人,假释2人,监外执行1人。累计接收494人,累计解除408人。全区社区服刑人员18年前10个月报到、学习、劳动情况良好,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手机定位平台系统运行正常,截止目前,我局已对全区9个司法所例行走访、指导、排查5次。
2018年7月初至8月底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推进试点工作60天会战活动,对辖区调委会、调解员进行重新梳理,按照社区合并后的区划将原有的52个调委会按照区、乡、街道、村、社区四个类别规范为45个调委会,梳理人民调解备案登记表,现任调解员全部签订承诺书,建立简历档案,并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截止10月底开展纠纷排查18次,预防纠纷30件,受理调解案件总数64件,涉及当事人数134人,调解成功61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件,邻里纠纷50件,合同纠纷1件,协议涉及金额3.3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先后多次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会议,经考察、摸底、了解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投入公告牌、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出街宣传、专题学习会议等方式为辖区居民就近、便捷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于10月下旬在各乡镇分别举办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辖区内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与对接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采取定期服务、网络互连的方式,推开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新局面。
4、释解工作
加强释放前信息核查对接,利用刑满释放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区户籍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和回执发送率达100%。截止目前,我区共回归刑满释放人员4人,全部予以衔接建档,帮教率达100%。
5、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满足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主题活动,建立“涉老调解、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实行优先办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完成每季度走访、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二)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三)强化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政务管理能力。
(四)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服务民生能力。
(五)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对释解人员及时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七)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八)按照市、区重点工作部署,开展好其他业务工作。
**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