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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执法工作自查报告_烟草执法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5-26 09:42:13     阅读:

第一篇:烟草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是烟草商业企业管理的前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它关系到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的形成,关系到和谐烟草、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卷烟市场的战略方针,是促进烟草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更关系到党、政府和烟草部门的形象。只有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才能更好地代表国家行使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如何在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的专卖执法队伍,是新时期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烟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受烟草专卖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专卖执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

(一)观念上的拜物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和腐蚀,致使少数专卖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拜物和拜金主义倾向,以情易法、办人情案、贪污受贿、执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表现形式有:与卷烟零售户一起联合经商,收受红包或好处费等。

(二)服务上的衙门化。专卖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职责是服从法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但少数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正,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自视身份特殊,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以权管人,以势压人。有的吃、拿、卡、要,搞“有偿服务”;
有的“强按马头硬喝水”,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呈现官僚化、衙门化倾向。

(三)执法上的随意化。少数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松”——重实体轻程序,办事不按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不公平,政策因人而异;
“乱”——不按标准处理,不按规定处罚,乱收乱罚;
“擅”——法律法规丢在一边,滥开口子,擅自处理,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形象,给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素质上的滞后化。专卖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卷烟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熟悉其他相关知识,新时期对专卖执法主体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根据调查,当前,专卖执法人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来源复杂、大都未接受正规的专业知识教育,缺少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以及综合型的法律人才。聘用工、临时工大都活跃在专卖管理第一线,由于这些人员的素质得不到保证,加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临时思想,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或者处罚程序不合法,越权处罚,更有甚者,有的连法律文书制作都不规范,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近几年来,虽然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却未得到同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有理讲不清、有法讲不明”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纪律上的自由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忘掉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抛弃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把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当作束缚个人的条条框框。有的充当卷烟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罩着”亲朋好友,默许他们从事非法贩烟活动;
有的与不法烟贩同流合污,合伙经营非法卷烟,谋取个人私利;
有的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明目张胆地贩卖假烟,如此种种,目无法纪,不一而足。

(六)监督上的虚无化。从实际情况看,少数基层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造成基层专卖执法工作的一大漏洞。设有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怕得罪人的思想作怪,工作开展不力,也成了聋子的耳朵。少数单位的同一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做出案件的处罚决定,这种查处“一条龙”,无任何监督制约的执法行为,不仅不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也不利于廉政建设。由于缺乏对执法行为的奖惩机制,执法与否、执法好与坏都一样,导致专卖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引起执法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存在不良倾向的主要根源

(一)理念因素。由于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导致少数人在潜意识中有着“皇帝女儿不愁嫁”的陈旧观念。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烟草企业还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
重利益、轻形象”的思想 认识,把主要的精力和力量都放在卷烟经营和效益增长上,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因而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执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把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造成了管理的缺位。

(二)体制因素。烟草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形成于1984年,几十年来未有大的改变,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管理体制,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机制的缺失:一是缺少开放联合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注意烟草内部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社会舆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形势等方面的因素。由于卷烟是烟草部门经营的特殊商品,加之社会上对烟草行业存有偏见,少数部门认为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部门自己的事情,不愿意开展联合执法,或者开展执法活动要报酬、要经费,造成执法成本高,效果不佳。二是缺少相对稳定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是:正式员工少,聘用人员多,机构改革时聘用人员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人员流动性强,造成聘用人员临时性的思想严重,缺乏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正式员工与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聘用人员心理失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环境因素。烟草企业因体制原因,长期处于一种半封闭、全垄断的状态,作业技术含量不高,竞争不激烈,正式员工危机意识不强,一方面,内部劣势员工“出不去”、外部强势人才“难进来”形成矛盾,另一方面,很多烟草企业为构建内外部和谐环境,不论进入企业人员的素质如何,一律开绿灯,对内部员工子女实行内部消化,解决工作问题,对外安排照顾一些社会上的关系户,搞裙带关系和“换手抓背”式的人员安置,造成员工的整体结构与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无法适应,特别是价值驱动人才资源的机制还未形成,难以真正形成“能进能出”的用人格局。同时,由于员工培训工作的滞后,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模式,没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管理,没有花大力气和本钱开展培训工作,或者培训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及途径

针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专卖执法工作的规律,创新队伍建设思路,坚持管理和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作用,做好人的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具有团队精神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

(一)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领导机制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教育。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领导是关键。领导班子既是加强队伍建设的组织者,又是队伍建设的实践者。烟草企业领导班子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领导班子要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以其公正的形象、团结的形象、亲和的形象凝聚人心,带动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工作,从而促进烟草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2、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对于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尤为重要。要制定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决策由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3、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烟草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严谨周密的监督保证制度和生机活力的激励制约机制,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对专卖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落实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拓宽用人渠道,严把人员素质关。创新思路,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由省局或市局人事部门面向社会,组织考试,吸收一批法律和管理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专卖执法队伍,并在内部建立竞争机制,通过考试、竞赛等方式发现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专卖管理部门中。推行市场化用工管理模式,停止员工子女内部消化、照顾关系户的做法,实施“逢进必考”,逐步清退违纪违规的临时工、借用人员以及正式职工。同时按照专卖行政执法管理的需要,调整机关内设部门,压缩机关内勤人员,充实和加强一线执法人员。

2、狠抓执法培训,严把规范执法关。烟草专卖执法部门是烟草商业企业的窗口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关系到整个烟草行业的形象问题。因此,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要及时制订改善和调整执法队伍结构的实施计划,重视职工的学历、执法资格适任教育,鼓励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各类自学自修学历教育考试,确保每一名专卖执法人员都具备执法工作的适任资格。同时,要通过长期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从而增强自身的素质,适应时代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3、建立制约机制,严把权力运行关。根据形势要求,加强对专卖执法人员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努力从体制上、机制上铲除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目的,全面推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执法“三分离”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减少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一人包办、越权办理现象,使执法权力在有效控制下能够规范行使。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1、牢记宗旨,提升服务意识。专卖执法人员要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专卖执法过程中,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人性化执法,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切实改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以及服务态度“生、冷、硬、横”和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现场检查中,说话生硬,态度蛮横,往往引起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人为地加大了检查的难度。对个别情绪较激动、态度较恶劣的相对人,如果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执法效果会更好些。

2、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在专卖执法队伍中,要始终强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拿给别人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对于专卖执法人员来讲,首先自己要知法、懂法,要不断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卷烟市场战略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其次,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要明确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职权和职责。同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专卖执法人员的任何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都要从严处理。

(四)构建监督体系,落实执法监督管理

1、完善专卖执法内部监督机制。严格实施专卖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执法工作目标具体分解到人,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同时确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建立执法协调制度;
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建立案件督察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制度;
建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有了这些制度和做法,对于建立和完善专卖执法监督机制,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完善专卖执法外部监督机制。在建立健全专卖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要加强对专卖执法的社会监督,实施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和社会评议制度。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卷烟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涉及管理对象及当事人的权力、义务以及有关执法的内客、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工作规范、廉政纪律以及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开,使专卖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在行风评议活动中,通过设立行风举报电话、行风意见箱,聘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开展行风问卷调查,召开行风评议座谈会,走访客户,组织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采取措施,促使专卖执法人员不断提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纠正随意执法行为,杜绝以权谋私现象,维护国家利益和卷烟零售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措施要与领导责任制和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落实激励制约机制。

(五)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文明执法环境

1、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烟草行业文明层次。文明创建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烟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智力保障。要不断深化对创建文明烟草系统活动的认识,把文明创建与专卖执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结合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深入扎实地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文明创建活动,用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去升华专卖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使专卖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得以改观、业务技能得以提升、单位文明程度得以提高,从而在企业内形成一种良好风气,为专卖执法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继续开展“两个至上在岗位”等主题教育活动,向社会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公布文明服务标准和监督保证措施,开展规范化服务达标,加大基层专卖管理所(市场部)的基础建设投入,改善环境和服务设施,整顿卷烟市场秩序。

2、加大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增强宣传意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和“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亲民热线”等相关载体,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假冒卷烟的识别常识和“三烟”的市场危害,争取社会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把广大人民群众吸纳到卷烟专卖管理工作中来,群防群治,在全社会形成对不法烟贩强大的舆论压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执法环境。同时,密切与广大零售户、消费者的关系,寓专卖管理于服务之中,引导零售户守法经营、消费者明白消费,发挥社会群众的参与作用,为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的稳定提供环境保障。

第二篇:浅谈烟草专卖多元化执法

所谓多元化执法,就是多家执法主体密切配合,针对共同的被执法对象,实施行政执法和有效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联合执法。而烟草专卖多元化执法,就是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烟草、公安、工商、技监等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对烟草市场实施有效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贩运和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活动,维护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本文拟结合当前烟草执法面临的困难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nayishi.com,对烟草多元化执法的必要性和方式方法进行初步探讨。

一、当前烟草执法面临的困难

近几年来,烟草行业从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出发,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不断加大打假力度。目前,虽然假烟数量有所减少,重点地区公开化、群体性制假活动受到一定的遏制,但卷烟打假的任务仍然很重。制假活动出现了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转移、蔓延的现象,重点地区制假售假活动出现反弹,变得更加隐蔽,反侦察、抗打击能力增强,部分假烟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流出境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卷烟打假中暴力抗拒执法事件时有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而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使得不法分子气焰更加嚣张。卷烟打假执法环境令人担忧。

凡此种种,使烟草执法面临着“四难”。一是查获难。查获的难易程度与信息是否畅通、线人是否可靠和尽力、掌握的情况是否准确、对线人的奖励是否兑现等紧密相关,而烟草部门在这些方面还有欠缺之处,导致查获难。二是查处难。在得到可靠线索后能否进行查处,又是一难。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官员中时常作怪,当地人又常常对烟草执法人员起哄甚至进行围攻,使查处不能顺利进行。三是取证难。由于是乡里乡亲,怕得罪人,有的人不愿出来作证,有的人应付了事,或作伪证,导致取证难。四是处罚难。由于人情关系网复杂,说情者多,加上个别领导出面干预,直接影响到执行处罚的力度和公正,使得个别违法人员屡打屡犯,打而不怕,打而不死,反而气焰嚣张。

二、烟草多元化执法的必要性

烟草市场管理涉及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职责既有分工又有交叉的情况下,要想管理好烟草市场必须依靠联合执法即多元化执法。尤其在目前制、售、贩假冒卷烟等违法经营活动猖獗,在卷烟打假中暴力抗拒执法事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下,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一元化的执法对搞好烟草市场管理显然力有未逮,经常出现执法受阻、人员被殴、执行乏力、处罚难以到位的困局。而经过调查分析,经营户和违法人员有“三怕”、“三不怕”的心态。一怕多家联合执法,不怕单一的行政执法。因为在多家联合执法时,经营户或违法人员难以找到推托的借口,各部门履行自己的执法权,当场就可以落实对违法行为和人员的处罚。而单一行政执法时,经营户或违法人员往往以“不归你们管”的借口拒绝或拖延处罚。二怕媒体曝光,不怕行政处罚。一些规模较大的零售店,特别是商场和超市,由于关系多,后台硬,财力厚,不太将行政处罚当回事。但特别怕媒体曝光,因为那会较大地影响到它们的声誉从而影响到它们的生意。三怕追究刑事责任,不怕经济处罚。一些经营户或违法人员觉得经济处罚无非是花点钱,反正有钱,或者是钱可以再挣。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则意味着失去人身自由和挣钱的机会。事实证明:烟草行业开展卷烟打假斗争,在保障行动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安全、抓捕犯罪嫌疑人并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离不开公安部门的支持;
在加大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确保执行到位等方面,离不开法院和检察院的支持;
在查处无证经营、假冒商标卷烟、吊销违法经营户营业执照等方面,离不开工商部门的支持;
在整顿烟叶市场秩序时,离不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总之,多元化执法是搞好烟草市场管理的第一选择。

三、烟草多元化执法的方式方法

开展多元化执法,各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公安、工商、技监等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适时组织联合行动。

1、成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行动。烟草和公安部门要联合成立两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请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各派出所所长、公安局治安队干警和烟草局稽查队专卖人员为成员,下设抗法案件调查处理和两烟市场清理整顿两个行动组。

2、划定整顿范围,进行重点整治。一是违法经营假冒伪劣卷烟的经营户。二是违法购买和贩运外地卷烟的犯罪分子。三是以非法手段阻碍正常执法活动、围攻执法者的犯罪分子。四是打着零售幌子,暗地里进行批发和配送卷烟的经营户。五是在卷烟经营中欺行霸市,扰乱卷烟价格的经营户。

3、明确执法职责,发挥专管职能。如烟草局可通过签订管理协议,将手工烟丝、假冒卷烟、无证经营烟草行为等委托工商局协管,对工商部门查获违规经营烟草专卖品,实行计件奖励。对阻碍、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案件,交由公安部门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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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烟草专卖股工作报告

新荣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专卖监督管理股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代表新荣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做工作汇报,请予审议。

一、2014年新荣区局专卖监督管理股主要工作情况:

2014新荣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在市局和区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场监管上水平、卷烟打假深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局张辉副局长提出的“毫不放松,守土有责,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打假16字方针和省、市局部署,结合辖区市场监管实际,相继开展了四次专项行动,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巩固专卖管理成果,着力双优创建,卷烟市场建设实现新

突破。

全年组织专卖队伍参加集中培训80课时,专卖信息系统测验、考试、知识竞赛16次,落实《专卖稽查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条例》,制定分解到岗的专卖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建设。开展“无假卷烟示范街、示范村”创建活动,制定了名烟、精品烟店等特殊业态管理办法,认真解决市场监管难点问题。把握四个“不放松”和四个“不放过”的工作重点,全年相继开展了集中清理公开摆卖假烟专项行动、 “夏季攻势”、 “国庆、中秋”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 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整治高潮,使我区域卷烟市场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秩序。

1、在打假工作方面,我局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通过四部门联合出击,毫不松懈的开展了卷烟打假工作。引深打假打私破网络,不断促使市场净化有新突破。我局坚持以“主动寻找线索、主动联合出击、主动跨区协作”的“三主动”打假工作思路,积极拓展打假工作的深度和宽度,在市局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一系列打假行动, 2014年全年共查扣卷烟违法案件26起,查获涉案卷烟1901.7条,其中1万元以上案件6起, 5万元以上案件1起。罚没款1.99万元

2、着力“双优”创建,市场监管有突破。我局要求各部门制定出了详细的创建目标任务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与部署,采用细分责任,全员参与的原则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员积极开展最终使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明显的成效,确保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3、大力实践“市场监管上水平”。建立市场联防机制,完善了市场监管外部联动体系,创新构建了日常化、制度化的打、防、控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网络;
我局在认真抓好辖区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协作,联片联动,严密防守大同“北大门”有效提升了市场控制能力。

(二)认真探索,内部管理监督有成效。

认真探索实践“规范上水平”。严格执行专卖内管长效机制,紧贴监管实际,大力推进专卖内管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我们根据国标和省标对六大方面各种异常情形的判断标准,全面开展了网上监管和卷烟配送实地监管,及时处理了内管系统提示的各类预警信息共3259条,实时发现和处理了违规问题12起;
并对主动监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按流程做了相应处理。我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共下发检查函36份,形成

工作底稿共36份,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
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引深了严格规范建设。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任务,我局按照全市行业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双优”创建。以深化“双优”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县级局职能,优化程序、落实标准,充分发挥县级局在市场监管、卷烟打假、行政管理、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理清职能、健全制度,改进流程、完善标准,发挥好基层营销部在维护市场、培育品牌、服务客户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内部管理监督作用。进一步充实细化内容,健全考评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创新实践,不断完善严格规范的预防和惩治体系;
强化工作职责,明确规范责任;
狠抓制度落实,提高执行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自律机制,强化控制、兴利除弊。

(三)、提升专卖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市场监管上新水平。

专卖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专卖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始终把提升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加强专卖管理工作的基本点,以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的持续提升,推进市场监管上水平。

1、通过学习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1)、以全员教育大讲台活动为契机,利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和班前、班后学习等形式,强化对专卖人员的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法

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专卖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职业情操,为队伍素质的提升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2)、要加强专卖人员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专卖稽查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条例》,强化专卖队伍的日常训练,严格组织纪律,规范工作和驻队人员的生活行为,锤炼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纪律严明、能打硬仗、善打胜仗、富有战斗力的规范化、专业化的专卖队伍,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

(3)、要加强专卖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要围绕工作重心,结合队伍实际,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建设。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市场监管格局,继续强化内部联片、外部联合、部门联席、整体联动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人员的监管,切实提高市场净化率。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继续开展对非法烟行、名烟、精品烟店等特殊业态的集中整顿。发挥与工商部门建立的长效机制,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把许可证发放关,切实提高市场掌控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要继续深入推进“无假卷烟示范街”和“无假卷烟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做好辖区卷烟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2014年任务艰巨,我们全体专卖人员要继续发扬不怕难,不怕险的精神,勇往直前、奋力拼搏,用我们搏击云中的激情,来迎取2014年的全面胜利。

谢谢大家。

第四篇: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自查报告

省局:

按照工作专栏中《关于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专卖管理部门执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制定情况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专卖人员进行了学习,并依据文件的内容对全局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全面检查工作完成后,我局在认真研究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检查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已于 2014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二、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上,我局规定市局专卖办是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的主体,负责监督《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执法检查证申领上,我局严格依照国家局文件的要求,

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申领检查证首先在年龄、学历、品行道德上要符合,同时还必须在我局从事专卖相关工作,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且通过了由省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2、执法检查证换领、补领、销毁上,我局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因检查证时限到期,污损、残缺不能辨认,要换领检查证的,应提交原检查证件;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发现检查证丢失、灭失需补领的,要及时向报告,并在发现证件丢失、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丢失、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的检查范围的县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检查证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烟草专卖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应上交检查证由市局交由省局统一处理。

3、人员管理上,我局将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人员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及岗位情况)统一编册,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向省局报告。

4、档案管理上,市局专卖办内勤内管员负责执法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对持证人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将相应资料存入计算机,以备查阅。

三、执法检查证的使用情况

在执法检查证的使用上,我局要求执法检查证使用应严格遵

循《烟草专卖处罚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检查证仅限在核准的检查范围内使用,非执法公务时不得使用检查证;
二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检查证,不履行公务时不得出示检查证。三是持有检查证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其所持有的检查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四是不得伪造、变造、买卖检查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以及未经年度审验的检查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我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并予以暂扣检查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收回。

四、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年度审验上,根据我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每个审查年度,采取先由执证人员填写格式审验表,所在所部初审,市局复审的方式,从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或者执法重大过失、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验。市局根据审验情况,对符合审验条件的,作出审验合格决定;
对专卖执法人员出现一个审验年度内存在两次检查证被暂扣、参加市局组织的年度统一考试不及格且经补考仍不及格、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者执法中出现重大过失,受行政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情形之一的,作出年度审验不合格处理,收回执法检查证件。

对检查证的监督检查上,我局主要是通过每月对各基层部所的督察考评中来进行的,检查方式主要是通过暗访经营户,询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时候规范,然后是对执法案卷评审。通过检查证年度审验,各部所非常重视专卖队伍建设,能够按照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办法和年初制定的法律教育培训方案,认真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专卖执法人员受教育时间均超过了60学时,并在市局组织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中均达到了及格;
专卖执法人员在持证期间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未出现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1、对内退和辞退专卖人员的检查证管理有所松懈,给收回检查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对专卖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五篇:浅谈构建和谐烟草专卖执法

浅谈构建和谐烟草专卖执法

摘 要:烟草专卖管理承担着保证卷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重要职责。当前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卷烟专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谐执法,精诚服务,实现最佳社会效果,赢取社会各界对烟草行业的理解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是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提出研究的新课题。在此谈谈我的几点肤浅看法。

关键词:执法服务服务品质人文关怀心理和谐

烟草专卖管理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服务行为,强化专卖管理的核心是服务。要构建和谐烟草,必须充分发挥烟草专卖管理职能作用,把维护国家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稳定卷烟正常的经营秩序,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的和谐、烟草行业与消费者、零售户之间关系的和谐。给予人文关怀的监督管理行为,是对人权原则的贯彻,是人文关怀的具体化,是和谐文化建设在执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一、专卖和谐执法内涵之理解

专卖和谐执法是烟草专卖执法者根据烟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在充分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据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合乎理性、符合社会正常价值取向并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执法行为。概括而言,这种执法理念主要具有如下五个特征:1、合法性。这是和谐执法的基本前提。在执法管理中要把握好依法行政这根标尺,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各项处罚要做到有法可依,避免管理的随机性,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得到被管理对象信服。

2、合理性。这是和谐执法的内在要求。在一个相对封闭、流动性不是很强的社会群体中,社会成员往往会选择规范(也就是民间所称的“理”)而非法律来解决问题。管理的关键就在于 “法”与“理”的平衡。

3、人本性。这是和谐执法的基本目的。行政执法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这种理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既不是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同情,也不是降低执法标准,更不会侵害其他国家、集体和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4、普遍性。这是和谐执法的适用范围。和谐执法不仅是对合法经营者的尊重与服务,同时也是对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合理抑制,而不论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和行 1

政相对人身份的高低贵贱,体现了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平等性。

5、互动性。这是和谐执法的行为模式。和谐执法改变了原来执法单向的执法模式,注重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交流与沟通,强调行政相对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实现执法者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二、当前专卖执法存在着不良倾向

从总体上看,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烟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受烟草专卖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专卖执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

(一)观念上的拜物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和腐蚀,致使少数专卖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拜物和拜金主义倾向,以情易法、办人情案、贪污受贿、执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二)服务上的衙门化。专卖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职责是服从法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但少数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正,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自视身份特殊,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以权管人,以势压人。有的吃、拿、卡、要,搞“有偿服务”;
有的“强按马头硬喝水”,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呈现官僚化、衙门化倾向。

(三)执法上的随意化。少数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实际工

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对专卖执法队伍形象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四)素质上的滞后化。专卖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卷烟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熟悉其他相关知识,新时期对专卖执法主体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五)纪律上的自由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忘掉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抛弃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把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当作束缚个人的条条框框。

(六)监督上的虚无化。从实际情况看,少数基层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造成基层专卖执法工作的一大漏洞。

三、存在专卖执法不良倾向的原因分析

(一)理念因素。由于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特殊体制,导致少数人在潜意识中有着“皇

帝女儿不愁嫁”的陈旧观念。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部分烟草企业还存在着“重经营、轻管理;
重利益、轻形象”的思想认识,把主要的精力和力量都放在卷烟经营和效益增长上,重视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建设,因而对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执法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把重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造成了管理的缺位。

(二)体制因素。烟草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形成于1984年,几十年来未有大的改变,当年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管理体制,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机制的缺失:一是缺少开放联合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注意烟草内部本身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社会舆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形势等方面的因素。由于卷烟是烟草部门经营的特殊商品,加之社会上对烟草行业存有偏见,少数部门认为烟草专卖管理是烟草部门自己的事情,不愿意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效果不佳。二是缺少相对稳定性的执法机制。专卖执法队伍的特点是:正式员工少,聘用人员多,机构改革时聘用人员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人员流动性强,造成聘用人员临时性的思想严重,缺乏系统学习培训的机会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正式员工与聘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导致聘用人员心理失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环境因素。烟草企业因体制原因,长期处于一种半封闭、全垄断的状态,作业技术含量不高,竞争不激烈,正式员工危机意识不强。由于员工培训工作的滞后,企业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静态管理模式,没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动态管理,没有花大力气和本钱开展培训工作,或者培训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专卖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促进专卖和谐执法的几点思考

针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专卖执法工作的规律,创新队伍建设思路,坚持管理和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作用,做好人的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具有团队精神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

(一)转变执法观念、执法方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担负着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第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专卖执法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人性执法,改善优化与管理相对人的关系,要为他们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第二,要树立优质服务的理念。烟草专卖管理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服务行为,强化专卖管理的核心是服务,对零售户从“我要你怎么

做,到我要为你做什么”。第三,要树立亲和包容的理念。专卖执法面对的零售户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性格各异,学养不等。在执法过程中要要围绕建设“和谐烟草”的目标,按照“公平执法、公正执法、温情执法、阳光执法”的要求,对执法管理模式、行政执法方式等进行积极探讨。始终坚持“服务在先,专卖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管理在后,教育在先,惩罚在后”原则。第四,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专卖执法工作有别于营销工作,衡量专卖执法工作的好坏不能简单地看取缔了多少个无证户、查扣了多少“假私”烟、罚了多少款等,而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衡量执法成果,要以零售户、消费者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专卖执法成效的重要参考依据,要以长远的社会效果来评判执法行为的可取性。

(二)加强对执法服务的监督,确保执法服务的完整性和持久性。要通过各种途径畅通外部监督渠道,确保“源头活水”,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专卖执法的和谐品牌。一是透明监督机制,确保程序公开。要把专卖执法服务的标准、流程、依据和内容向社会公开,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二是创新监督形式,明确监督职责。主要通过聘用社会监督员、向商户和部分消费者发放监督卡、开展行政执法明示承诺活动、设立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烟草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监督,较好地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三是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内部监督以本级监督为基础,以上级管理部门监督为主体,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判,通过案件审核、个案监督、执法检查、案件复议等途径,纠正问题,查明原因,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完善补救措施,从而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规范自律意识,为人性化执法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三)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烟草专卖和谐执法,包含执法人员之间的合法、执法人员同执法相对人之间的和谐、执法相对人之间的和谐三个层面,关键是执法人员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不断提高专卖管理人员素质、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是当前最重要的课题。专卖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应着手于开展资格管理、综合素质培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奖惩体系。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活动应积极开展。

(四)在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应提出创新执法方式。按照和谐执法的理念,除个别严重份子应严惩外,对于绝大多数的行政相对人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查处作为手段,把帮扶作为目的,这是执法赢得群众理解的关键,也是体现和谐执法的根本。一是试行主体事项提示制。对市场主体涉及的营业期限、许可期限、办理专项审批和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告知。二是轻微问题告诫制。即对市场主体违法市场秩序而法律又无明确规定的、或轻微

违法又无相应处罚规定的,予以行政告诫。三是突出问题约见制。即针对市场主体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书面约见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谈话,避免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四是管理责任建议制,即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提出与专卖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其合法经营。五是典型案例披露制。即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网络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新形势下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持续过程,执法服务的理念,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种柔性执法服务理念的贯彻,除了观念上的接受,制度上的建设和实践上的落实外,更应当辅之专卖人员的职业良知,进行能动的执法服务,彰显人文关怀,铺就通往和谐社会的坦途。

参考文献:

[1] 浅谈烟草专卖执法自由裁量权监管.烟草在线,2014年4月15日

[2] 浅谈如何构建和谐烟草.烟草在线,2014年10月23日

[3] 浅谈烟草青年干部如何在构建和谐烟草中发挥作用.中国烟草,2014年6月2日

[4] 浅谈烟草专卖管理如何向服务型转化.中国桂东,2014年6月25日

[5] 浅谈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云南烟叶信息网,2014年1月20日

作者简介:
赵海芳,女,1985年8月出生,2014年7月毕业于云南农业大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技术,工作单位:沧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联系地址:沧源县勐董镇广场路,邮编:677400,电话:7122211,电子邮箱:heidian1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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