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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doc】 畜禽规模养殖场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8 08:03:51     阅读: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地区畜牧业负责和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对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市场供给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伴随着畜禽养殖规模持续扩大和发展,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污染的重要来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要求,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年治理生猪养殖场*个,家禽养殖场*个,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个。(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 2.**—**年,通过五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地区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任务,做到养殖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明显控制,养殖环境根本转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治理目标。

三、整治内容:
(一)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各县(市)畜牧兽医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并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报县(市)畜牧兽医局和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畜禽养殖禁养区应当划定的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②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③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2.畜禽养殖限养区应当划定的区域:?市区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的区域;
②城镇规划区;
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外500米以内的区域;
④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
⑤禁养区以外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为主要污染治理重点,牧区放牧养殖和农区散养畜禽不宜适用。

参照农业部《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办牧〔2015〕9号),规模养殖场界定的存栏、出栏规模标准是: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2.奶牛: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

5.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

6.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
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

(三)切实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全面整治辖区范围内的禽畜养殖场。

一是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实行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实行生态养殖或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二是对已经审批的禽畜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仍不能达标的禽畜养殖场要坚决予以关闭。三是养殖场所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向批准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验收,同时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作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必备条件。

(四)加快畜禽排泄物无害化设施建设。

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标准设置排泄物无害化设施,其中生猪按每头配足0.05立方米的储粪池、0.4立方米沼气池、6平方米生化塘、35平方米吸纳地面积进行核定,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染。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牛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折算成1头猪,60只肉鸡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

参照农业部《2015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办牧〔2015〕9号)文件中界定的规模养殖场存栏、出栏规模标准。

(五)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方式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由农田承载消纳养殖粪污,实现养殖场对环境的“零”污染;
建设大中型专用沼气池处理养殖污水并配套田间储液池及相应管网泵站,将沼液还田利用。

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

(六)加快畜禽粪便收集、病死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

四、治理方法和措施:
1.种养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法。

(一)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圈舍、环境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按干湿分离的要求,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按国家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控制污水排放量;
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小规模户和农村散养户也可以建“栅格式”沉淀池,对污水进行处理。

(四)按农牧结合的要求,每亩耕地不超过5头生猪(其它畜禽养殖量按照标准换算折合)。养殖场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使用协议书。

2.干湿分离,畜粪集中处理法。

(一)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除干粪,减少冲洗用水。

(二)封堵畜粪直排口。对圈舍和围栏进行改造,防止畜粪直接排放。

(三)配套建设畜粪堆积池(棚)。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四)建设畜粪收集处理中心,对收集畜粪进行生物发酵处理,生产有机肥或复合有机肥。

3.工业治理,达标排放法。

(一)按雨污分离的要求,对圈舍和围栏进行改造,达到雨水与污水严格分离。

(二)按干湿分离的要求,在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基础上,采用干湿分离设施进行固液分离,降低污水浓度,《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控制污水排放量;
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

(三)按能源生态型建设中型沼气工程,采用地下池型,需建发酵池、后处理池(或沼液储存池)。或用沉淀法去除污水中的干物质。

(四)配套工业治污设施,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一级兼氧池进行有机物降解及氨氮硝化,二级兼氧池进一步完成硝化,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区畜禽养殖场染污专项整治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地区及县(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相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畜禽规模污染源整治的日常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与辖区内各规模养殖场签订污染治理责任书,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要求,确保养殖业污染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做好服务。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各类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养殖户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的宣传,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明白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要加强对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并适时曝光一些反面典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稳步推进。各县(市)畜牧兽医局要经常性对本辖区内的养殖场治污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有工作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处理,加大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切实加大畜禽养殖业环保执法力度,对发现有偷排、漏排或擅自关停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五)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县(市)畜牧兽医局于4月30日与辖区内规模养殖小区(场、户)签订污染治理责任书,并将责任书原件1份上报至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5月30日前、10月30日前上报半年、全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自查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年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表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我地区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成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地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活动由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局属业务站(所)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等日常工作。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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