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其他述职报告 > 内容

古代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与影响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4 06:11:37     阅读:


  摘 要:古代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是中国科举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推行,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民族交往与融合,也对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认同与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科举制;民族地区;科举史;民族社会政治文化关系
  目前学术界关于科举制研究几成显学,国内外在该领域发表了相当数量的论著。[1]虽然其中一些文章涉及到边疆民族地区历史上推行科举制的问题,但大多仅限于断代区域性或某个少数民族范围,而且在内容上也是对具体问题的材料总结。[2]本文在参阅相关文献及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古代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与影响做一粗略的整理和概括,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
  目前学术界关于科举制产生的问题仍然有不同的意见和争论, 目前学术界关于科举制起源产生问题意见不一,主要有“察举为科举论”、“隋代起始论”、“唐代起始论”等,参见刘海峰:《科举学导论》第四章“科举起源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但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国家关于官员选拔的制度安排,中国古代科举制源远流长,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看几乎与中国古代社会相始终。就制度的传承与流变的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而言,它可以分为先秦至隋的起源阶段、隋唐时期的形成阶段以及宋元明清时期的发展成熟阶段。钩稽史籍文献,不难发现科举制在其不同发展阶段都不同程度地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开来。
  科举制产生的思想渊源是先秦时期“选贤任能”的儒家政治管理理论。自秦汉建立封建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后,中央王朝就十分重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和文化统一问题。秦并六国,厉行“车同轨,书同文,人同伦”,奠定了中国封建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基础。汉承秦制,在官员选拔方面推行作为科举制初始形态的察举制。察举制自汉初始,到汉武帝时基本形成定制。当时,一方面是按郡国户口多寡比例定举额,另一方面则采取优待边缘州郡的办法,规定“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后汉书》卷4《孝和帝纪》,第189页)。这说明科举制制在其起源初始阶段,就考虑到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发展问题,对后来唐代科举按州、府、道大小定额解送及明清实行分区定额取中的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开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之先河。
  隋唐时期是科举制正式建立和形成阶段,同时这一制度也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当时,中央王朝直接控制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今天的湖南、贵州、广西、广东等地省区,这些区域均有科举名额分配。据《唐摭言》卷一载:“会昌五年(845年)举格节文:其荆南、鄂岳、湖南、西川、东川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十五人,明经不得过二十人。福建、黔府、桂府、岑南、安南、岭南道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3](P2)虽然当时少数民族地区的科举名额较少,但说明科举制同样在民族地区实施则是不争的事实。据研究,贞观七年(633年)广西腾县李尧臣中进士,成为壮族地区历史上第一个进士;唐至五代,壮族地区士子共中进士12人。[4](P45)这在当时的教育水平很低,而且人口偏少的情况下,已经是很难能可贵了。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当时虽然处于大理段氏政权统治之下,但也深受中原地区儒家文化的影响,也有类似科举制的办法设科取士。据《大理行记》载,“师僧有妻子,然往往读儒书;段氏而上国家者,设科选士,皆出此辈。” 可见,大理国也实行了类似于唐王朝的科举考试。由于唐王朝的开明、开放的文化政策,在当时的国学、太学还吸收了藩属国的生员。例如太宗贞观五年以后,“国学、太学、四门亦增生员,……无何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今古未有”( 《文献通考》卷41《学校二》)。
  宋朝是科举制的发展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日趋成熟。有宋一代,十分重视在边远民族地区的科举,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照顾。据《宋史?选举志》载:“凡州县学生曾经公私试者,复其身,内舍免户役,上舍仍免借,借如官户法”,还规定“自川、广、福建入贡者给借职券,过二千里给大将券,续其路食,皆以学钱给之”,以保证那些路途较远的考生的旅费和伙食费。宋时北有大辽、金,西北有西夏,西南有大理国,其直接统治的少数民族地区仅限于今川、黔、两湖、两广地区。当时这些地区的考生也要到北宋都城开封参加科考,路途遥远,士子要不远千里,长途跋涉,异常辛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朝廷决定在四川设立科场,并派考官前去监考。高宗二十九年,“蜀去行在万里,可使士子涉三峡、重湖耶?遂诏监司,守倅宾客力可行者赴省,余不在遣中。是岁,四川类省试始从朝廷差官。”(《宋史》卷156《选举二》,第3631页) 南宋时,为了方便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士子参加科考,南宋政府曾规定,“四川州解士,只就安抚制置司类,省试毕,径赴殿试”[5](P58),即当时贵州士子要去四川参加科考,西南地区的会试科场设在四川。此外,对少数民族地区士子在录取时也采取特殊照顾政策,“时江南未平,进士林松、雷说试不中格,以其间道来归,亦赐三传出身”(《宋史》卷155《选举一》,第3606
  3607页)。值得一提的是,在宋真宗时,高句丽始贡一人。
  与宋王朝并立而存的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也不同程度地实行了科举考试制度。辽代在景宗保宁八年恢复了考试机构,并在圣宗统和六年正式开科取士。据统计,从辽兴宗朝开始,仅东北地区就有19位进士入仕途。[6](P119)尽管辽代统治者推行科举的目的在于笼络汉、渤海等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但从客观上促进了我国北方及东北地区科举考试的发展。继辽之后,金承辽、宋之制,也确立了科举取士制度。《金史?选举志》载:“其设也,始于太宗天会元年(1123年)十一月”。金代科举之创建,就是女真进士科的设立。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诏许诸人试测策论进士举”(《金史》卷51《选举一》,第1142页),这里的“诸人”,即女真人及其他少数民族。“女真进士科的设立在中国科举史上,第一次给少数民族以相应的地位,其意义是不容忽视的。”[6](P1599)西夏王朝的统治者一直提倡习诵儒家典籍,传播儒家思想,以维护其统治,并建立学校,推行儒家教育。至夏仁宗时,西夏即开始实行“策举人,始立唱名法”[7](P619)的科举考试制度,以选拔人才。于是,西夏形成了儒士云集、文人荟萃的局面。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儒学的发展是西夏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8](P124

《古代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与影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古代科举制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与影响.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