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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研究与思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6 06:18: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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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与俄罗斯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两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文章通过对中国和俄罗斯举办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基础、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重点解决问题的研究,为中国和俄罗斯加强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高校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促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中国;俄罗斯;中外合作办学
  截止到2013年8月20日,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数量共计1979个,其中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884个,占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量的45%。中国和俄罗斯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以上项目(简称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共计104个,占全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量的12%。
  一、项目基础
  (一)中国与俄罗斯“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为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苏联解体后,从1992年中俄两国“相互视为友好国家”到1994年宣布建立“建设性伙伴关系”,再到1996年确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直至2001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俄两国关系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发展,成为了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2008年,中俄两国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两国高水平的政治关系和战略互信不断转化为实际合作成果。2013年,中俄两国分别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3-2016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合作共赢、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此时的中俄“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是这样描述的:“中俄互为最主要、最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两国外交全局和对外关系中都占据优先的战略地位。”中俄两国全方位合作寓于世界和平、发展、合作的大势之中,顺应了时代前进的潮流,促进了世界和平发展与合作。
  (二)中国与俄罗斯在文化领域的合作,为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发展提供了文化环境
  20世纪90年代,中俄两国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奠定了两国教育合作的基础。1995年,中俄两国签署了互相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协定,进一步促进了两国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2000年,中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合作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内成立了中俄教育委员会,将中俄教育交流与合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4年,中俄双方签署了《中俄高等教育合作执行计划》,将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确立为中俄高等教育合作的主要方向。此后,中俄两国相继签署了《中俄教育合作分委会2005-2008年高等教育合作执行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学习汉语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习俄语的合作协议》。
  2008年,俄罗斯在《2020年前的俄罗斯教育——服务于知识经济的教育模式》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国际教育交流,借鉴世界各国成功教育模式的经验,为发展知识经济和培养创新人才服务。2009年,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教师、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与境外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为进一步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中俄两国创新型大学建设方向是一致的,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组织和政策保障。
  (三)中外合作办学法规和文件的出台,为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科学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和教育对外交流的健康有序发展,教育部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文件。1995年1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这是我国教育史上首个中外合作办学的法规。2004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这表明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鼓励与支持,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和管理进入新的阶段。2006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4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这表明教育部对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于2009年7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的通知》。一系列规范文件的发布,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有效保证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依法创办、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
  二、项目状况
  (一)发展历程
  自1995年起,中俄高等教育开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路的探索。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中国东北农业大学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开启了中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之先河。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发展历程大概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2000年,共14个项目,为尝试探索阶段;第二阶段:2001-2004年,共61个项目,为迅速发展阶段;第三阶段:2005-2010年,共1个项目,为复核调整阶段;第四阶段:2011-2013年,共28个项目,为稳步发展阶段(见图1)。
  (二)区域分布
  全国除西藏、青海、宁夏外,其余31个省份均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33所高校与俄罗斯38所高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布在7个省,覆盖了23%的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省份。104个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区域分布为:江苏省2所高校举办3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 2.8%;山东省1所高校举办2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9%;河南省4所高校举办6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 5.7%;黑龙江省20所高校举办84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0.7%;吉林省4所高校举办7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6.7%;内蒙古1所高校举办1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0.9%。新疆1所高校举办1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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