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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利,贪腐毁前程》等18篇案例剖析材料|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18 08:07:08     阅读:

. 目 录 1. 以权谋私利 贪腐毁前程……………………………………(4) ——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殷贵花案件剖析 内蒙古销售公司审计监察处 2. 防线在贪欲前崩溃…………………………………………(9) ——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纪文学受贿案剖析 大庆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3. 十名员工集体失职 四道防线全面失守…………………(14) ——长庆油田公司“8.18”管材特大诈骗案剖析 长庆油田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处 4.“小金库”酿成“大苦果”…………………………………(20)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5. 触目惊心 前赴后继的“塌方式腐败”……………………(25) ——重庆销售公司系列腐败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6. 8751万元的惨痛代价………………………………………(32) ——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合同案例剖析 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7. 手握公权不自警 放任亲属难辞咎………………………(37) ——何某放任亲属在本人所管业务范围从事营利性活动案剖析 长庆油田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处 8. 昔日风光无限 而今身陷囹圄……………………………(42) ——吐哈油田公司丘东采油厂原厂长吴诗平受贿案剖析 吐哈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9. 漠视禁令擅决策 违规旅游被查处………………………(48) ——青海油田公司西宁办事处公款境外旅游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0. “为民”铸大错 账内“疯”套现…………………………(53) ——长庆油田公司工程监督处私设“小金库”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11. 消失在“糊涂账”中的巨款…………………………………(58) ——辽河油田筑路公司保阜项目部会计李某某严重违纪案剖析 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2. 合规管理置脑后 违纪违规受处分………………………(63)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欧亚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吐哈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3. 放松自律要求 必受组织追责……………………………(68) ——华油集团阳光酒店集团总经理刘某某违反廉洁自律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4. 人生事业刚起帆 迷失航向自毁船………………………(72) ——川庆钻探塔里木公司李某贪污案剖析 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纪委监察处 15. 自以为是的领头雁“折翅”了………………………………(76) ——测井公司国际事业部经理蔡某某违纪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16. 干部违规提拔缘何“一路绿灯”……………………………(81) ——刘某某等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剖析 长庆油田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处 17. 肆无忌惮的“家天下”………………………………………(84) ——宁夏销售石嘴山分公司王某某等人违纪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8. 科研经费不能成为随意支出的“钱袋子”…………………(90) ——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经费弄虚作假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以权谋私利 贪腐毁前程 ——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殷贵花案件剖析 内蒙古销售公司审计监察处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就会如同疯狂的“巨鳄”一样吞噬人的灵魂…… 2013年12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殷贵花因犯贪污、受贿、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8年,对其犯罪所得1,823,280元及来源不明财产4,979,437.31元依法予以处理和追缴。

经查殷贵花在乌兰察布分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161,080元;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62,200元;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0,000元;
对其所有的人民币4,979,437.31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殷贵花从一名普通纺织工人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她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本来值得自豪的人生却变成了永远的遗憾,无止境的贪欲最终导致她锒铛入狱。

一、思想蜕变,使金钱和利益成了唯一追求 殷贵花作为乌兰察布分公司员工,也曾经为企业的发展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认可,但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她却忽视了日常的各类学习和提高政治理论修养。案件查办人员在与殷贵花谈话过程中,她懊悔不已地说:“随着职位的提高,我没有重视学习,把自我改造当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法律意识淡薄,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见钱就贪……我的行为辜负了党的培养,给组织抹了黑,给家庭带来了耻辱。我对不起我的领导,对不起职工,也对不起我的丈夫和孩子,我现在后悔得整夜睡不着觉,但天下没有后悔药,后悔已经晚了!”。思想上的蜕变,自我要求越来越松,对法纪漠视,使得热衷金钱和利益成为了唯一追求。殷贵花就这样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二、贪婪狂妄,将党纪与国法抛之于脑后 殷贵花在担任乌兰察布分公司党委书记期间,作风霸道,唯我独尊,在公司里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她为了包庇自己任命的加油站站长克扣用户的不良行为,在党委会上与新上任的经理拍桌子、瞪眼睛甚至对骂。她自以为是、拉帮结派、贪婪狂妄,任用干部不看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而将买官者安插在重要岗位。作为党委书记,企业几年连续亏损,她却坐高档车,穿金戴银,显得十分不协调。在案件查办中其主动上交的490多万元违纪财产中,贵重首饰就有64件之多。正是这种作风,导致她忘记了党纪国法,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私欲,铤而走险,贪污受贿,触犯法律,最终酿成大错。

三、有章不行,把管理制度当做“摆设” 权力如果过于集中,加之运行不透明,行为缺乏规范,那么当存有私心的管理者的贪欲之门一旦打开,便会钻制约乏力和监督疲软的空子,肆无忌惮地中饱私囊。本案中,乌兰察布分公司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执行力不够,制度成为了“摆设”。2003年4月,殷贵花任分公司分管营销的副经理,在柴油市场紧张期间,她为多名社会油品经营者供应柴油并收受他人好处30多万元;
她还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公司规定,擅自处理油库溢余油200多吨,将大部分油款据为己有。2008年10月,殷贵花任分公司党委书记,上任不久,她就迫不及待地在加油站站长、经营部经理和公司中层干部中实施起竞聘上岗。在每次竞聘考试中她都任竞聘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保管试题,为自己漏题提供便利。她作为领导小组组长是竞聘工作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她作为分管公司党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书记又是管理者和监督者,当权力集中在她手中时,各项制度对她的约束和监督就显得十分乏力。殷贵花任分公司党委书记两年多的时间里,频繁进行人事调整21次,涉及员工200人,其中有的经营部一年时间调整干部4次,有的人员一年时间更换5个岗位,造成公司内部人心涣散,乌烟瘴气。岗位调整变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殷贵花借机收受贿赂达30多万余元。正因为殷贵花对管理制度的漠视,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四、巧取豪夺,“妇唱夫随”,共同走向深渊 一个中饱私囊、见利忘义的贪官身后,往往有一个欲壑难填的“内当家”。在殷贵花违纪违法的道路上,其丈夫李长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竞聘考试中,殷贵花夫妇“分工协作”,只要有人找殷贵花帮忙,殷贵花就放风让员工去家中找李长春辅导。李长春则端坐家中根据送钱多少来决定漏题的数量,两人“妇唱夫随”配合的极其默契。李长春不仅帮着殷贵花收受贿赂、捞取钱财,同时也在窝赃转赃中发挥着作用。2010年,当网上出现关于殷贵花的贪腐帖文时,殷贵花正在外地开会,李长春感到事情有些不妙,就开始用亲戚朋友的名字分别在5个银行开户转移财产。夫妻二人视钱如命,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毁就毁在“钱”字上。李长春在写给妻子殷贵花的信中忏悔道:“我们走到今天,不能怨恨任何人,路是我们自己走的,你出这么大的事,作为丈夫的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不合格的丈夫,没有把路带好,使我们夫妻双双走向了绝路……”。2013年12月,李长春因受贿罪,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编后语:
殷贵花的贪腐历程触目惊心,令人扼腕。思想的蜕变是其走向深渊的根本原因,不断膨胀的贪欲驱使他越过雷池,巧取豪夺,从而走上一条自毁前程的可悲之路。扭曲的权力观是其产生蜕变的主要原因。殷贵花走向没落的主要根源,在于对权力的认识不清,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到手的权力自然要最大限度发挥其为自己牟取私利的作用。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殷贵花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后,工作独断专行,拉帮结派,大权独揽,目中无人,企业的管理没有在她眼中彻底成了摆设,使权力完全失去了监督制约。“贪内助”是驱使殷贵花走向深渊的助推器,其在此案中的作用不可小视。殷贵花的丈夫对妻子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同流合污,赤裸裸地帮助妻子索贿、受贿并窝藏赃款,把妻子一步步推向深渊。

纵观此案,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从中得到一些警示:
理想信念不可丢。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为什么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廉洁自律,而有的却腐化堕落,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关键还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

党纪国法不可违。党纪国法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事实一次次告诉我们,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监督制约不可缺。管理制度要坚持事权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不让制度成为摆设,不让监督流于形式,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廉政教育不可松。每一个腐败分子的腐败起点都是放松对自我的要求,忽视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教育,忽视“三观”改造。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真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防线在贪欲前崩溃 ——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纪文学受贿案剖析 大庆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2008年,在许多人羡慕的眼光中,50岁的纪文学受命担任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他自己都不曾料到,这光荣的起点却成为其犯罪的开始。

经查,纪文学在担任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期间,先后收受建材供应商贿赂7.2万元,向建材供应商索贿2万元。2013年12月,纪文学因受贿罪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不少人听说纪文学发案的消息都深感震惊,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在物资供应中心一干就是30几年的纪文学谦和平易、勤奋严谨、简朴低调,各项工作在物资供应中心始终名列前茅,似乎跟“贪”、“腐”沾不上边。然而,他却终究没能抵挡住“金钱炮弹”的攻势,在年过五旬之后被开除党籍、公职,锒铛入狱。

一、贪欲蔓延,冲溃思想道德防线 常人皆有贪欲之心,有贪欲之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它失去了控制,任其蔓延。关键是要用强固的防线阻挡住贪欲这个“恶魔”,不要让它冲出樊篱恣意妄为,成为控制和奴役自己思想和行动的主人。究竟是什么让这个领导和同事们眼中“勤奋严谨、简朴低调”的人,释放了贪欲这个“恶魔”? 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虽然职级不高,却是涉及大庆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的重要岗位。自纪文学走马上任后,就成了很多建材商讨好、巴结的对象。不论平时,还是年节,他们都想办法沟通沟通,不为别的,只求留个印象,在推销建材物料的时候能够受到关照。一开始,纪文学对请吃饭、送钱送物者是反感的、戒备的,还时常提醒自己,并能够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但时间长了,有些熟人的面子却之不恭,而且考虑到仅仅是吃顿饭,对方没求自己办事、自己也没碰触红线,便欣然赴约。渐渐地,很多老板走进了纪文学的朋友圈,看到老板们大把花钱,生活在灯红酒绿之中,纪文学十分羡慕。2008年8月,某建材公司经理李某在饭店塞给纪文学1万元,纪文学推辞不过便接受。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心里虽然一直忐忑不安,但思来想去,1万元对李某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再说自己对他的事情也很上心,最终还是“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在那一刻,我心中的贪欲之火开始燃烧。面对金钱的诱惑,我犹豫了、彷徨了。我本应该当机立断,将这笔钱款拒之门外,但贪欲冲毁了我的思想防线,怀着侥幸心理,我认为仅一次受贿,没那么容易被人知道、被组织发现,于是在拒绝与收下的选择中,我选择了后者,也跳进了腐败的泥沼。”纪文学讲述了当时的心理。

二、得寸进尺,视权力为谋私工具 贪欲之门一旦被打开,贪心便如洪水猛兽般滋长。渐渐地,纪文学一边心安理得地接受礼金,一边开始收受目的性强的贿赂。2008年,大庆石化公司正在筹备招标建材供应商入网事宜,身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建材科科长的纪文学,作为代表企业评标专家,本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把好物料入口关,而他却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发财的机会。他与自认为托底的多家建材商联系,进行暗示,先后收受东方宇建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湄洲湾建材有限公司副经理林某、安达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张某、蒙西水泥厂销售代表蔡某、亚泰水泥厂经理齐某贿赂款,并在招标时为这5家企业多打分,使它们顺利成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网内供应商,为其签订采购合同提供便利条件。

尝到“甜头”的纪文学一发不可收拾,在收受贿赂的同时还不忘“主动出击”,向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销售水泥的蒙西水泥厂就两次被击中。2011年初,临近年关,纪文学向该厂销售部经理蔡某发出“小请求”,请其帮助将一些饭费和油料费处理一下,蔡某即刻送去现金1万元。2011年末,纪文学再次请其帮忙处理一下采暖费。当时,蔡某很为难,但和经理一商量,这个钱还真得出,如果惹纪文学不高兴,不再买自家的水泥后果就严重了。最终,纪文学如愿以偿得到1万元,直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供应商的姑息,让纪文学要钱的理由越发无所禁忌。2009年7月,纪文学以其妹妹生病为由向某建材商李某索贿人民币1万元;
2012年,以保养车和给车加油为名向某建材商张某索贿人民币1万元。

在被调查过程中,纪文学如数退回赃款,但赃款能退回去,留下的痕迹却是抹不掉的。正如纪文学说的:“现在才明白,做官和坐牢不过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快要退休了,犯下这样的错误,不怪别人,只怪自己。” 三、监管缺失,管理存在漏洞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纪文学从事建材物资采购几十年,长期与供应商接触合作形成密切的利益联系。同时,他平时看起来老实诚恳的表象、做事沉稳的风格骗取了领导的信任,缺少了对他的监督与制约。正如案发后他自己所说:“组织和领导给予我的信任太多了,提醒监督太少了。”据纪文学自己供述,无论作为建材采购的主管方,还是招投标评标评委,在推选供应商和测评打分时都有一定的权限空间,自己就是利用这个权限,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个别供应商提分、作假,顺利帮助对方入网物资供应中心采购体系并签订采购合同。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应引起各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高度关注,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管控,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办案者说:
作为一个有着30多年党龄的干部,纪文学曾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大家眼中也是与“贪”、“腐”沾不上边的人,却在年过五旬之后没能把持住自己,跌入贪腐的深渊,实在令人惋惜。纪文学案件再次警示我们:
一是贪欲不可纵。“一念之差”,“得失天壤之别,无异天堂地狱”,贪欲一旦冲破思想道德防线,就会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冲昏了头脑,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法规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至利令智昏,铤而走险,越陷越深。

二是小岗位也能大腐败。贪污腐化不在于职位之高低,岗位之大小,而在于岗位是否重要,掌握资源是否丰富。要围绕事权、物权、人权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通过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巡视、专项巡视、效能检查、专项检查,深入查找廉洁从业风险点,做到岗位风险再排查,防控措施再完善,防控工作再落实。

三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任何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都逃不过法纪的严惩! 十名员工集体失职 四道防线全面失守 ——长庆油田公司“8.18”管材特大诈骗案剖析 长庆油田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处 居其位谋其事,履职尽责是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更是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一环。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乍听起来比有些违法犯罪显得轻微,但就其对国家、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来说,这种“不揣腰包的腐败”,有的远甚于贪污贿赂等行为。2014年,发生在长庆油田公司的“8·18”特大诈骗案,其背后暴露出的十名管理者失职问题,就是个典型案例,足以使石油企业各级管理者警醒。回顾案情,深析原由,对重塑职能职责的威严,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失职、渎职问题,提升企业管控能力,防范国有资产安全尤为重要。

一、失职为犯罪铺就了绿色通道 2013年8月18日,采油二处巨力公司驿马防腐厂发现采油七厂管材库存不足,经双方核对发现大量防腐管材被冒领,随即报案。公安分局经过三个多月的侦破工作,先后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董建斌、马文强伙同他人于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期间,持伪造的采油七厂环江前线指挥部提料单,从采油二处巨力公司驿马防腐厂诈骗防腐钢管114次,计2200.04吨,价值1567.82万元的犯罪事实,并追缴涉案的防腐管材477吨,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查扣涉案车辆6台,追回赃款109万元。

二、防线溃于玩忽职守,失职必然付出代价 “8·18”诈骗案涉案金额大,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在长庆油田建设史上十分罕见,其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诈骗分子屡屡得手?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野猫钻不进”。我们不妨顺着管理的各个环节,看看我们的“篱笆”是不是扎紧了,“野狗野猫”究竟是如何得以大摇大摆进出的:
(一)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提料单设置过于简单,被犯罪分子伪造,第一道防线事与愿违。施工单位到采油七厂项目组找地面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某某开具《生产物资领用表》,该表经项目组层层审核签字后,由施工单位拿到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工作人员刘某某处换取提料单。该提料单一式两份,仅仅由刘某某在提料单上签字并加盖“采油七厂环江前线指挥部材料专用章”后,一份由施工单位拿去交由为其提供拉料服务的董建斌等人去防腐厂提料;
一份留在刘某某处,以备年底对账。而董建斌等人正是抓住了提料单设置过于简单的漏洞,伪造提料单,模仿刘某某笔迹,加盖私刻的“采油七厂环江前线指挥部材料专用章”后,明目张胆地领料行骗。

(二)防腐厂材料员对待熟人想当然,核验提料单不认真,第二道防线形同虚设。董建斌在实施诈骗行为之前就长期在油田从事管材拉运业务,与防腐厂材料员张某某、何某某等人非常熟悉,甚至与材料员张某某还攀上了远房亲戚,每次拉货时都给其带点零食,平时也帮其买些生活用品。孰料“生虎犹可近,熟人不可亲”,时间长了,张某某、何某某以及防腐厂厂长杜某某等人就丧失了警惕性,只要见到董建斌等人所持的提料单签字和印章齐全就放行,根本不认真核对其真伪,一车车管材就这样在材料员的眼皮底下被畅通无阻地拉走了。案发后,调查人员发现犯罪分子伪造提料单的水平其实很有限,不难辨认其伪造的痕迹。

(三)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工作出现低级错误,未发现管材数量异常,第三道防线不攻自破。防腐厂每月将入库、销售、库存数据报表电子版发给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刘某某等人,以供采油七厂及时核对。但是刘某某等人对防腐厂逐月和年底提供的管材型号、数量及工程名称不与物资采办站已经开具过的提料单核对,而是用防腐厂的销售单和出库明细进行核对,工作出现重大错误,严重失职,未能发现管材数量的异常现象;
王某某作为采油七厂采办站站长、杨某作为采油七厂主管物资采办站的领导,对此严重失察,竟然完全不知情,导致管材被长期、多次冒领。

(四)采油七厂项目组对工程用料心中无数,一错再错,第四道防线有名无实。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在2012年年底工程结算时,将包括被诈骗管材数量在内的《单项工程验收确认单》,在站长王某某签字后交项目组核对。项目组地面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某某、主任丁某没有拿已开具的材料领用表,结合工程验收所掌握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单项工程验收确认单》,就直接签字确认。在管材不够用的情况下,副经理胡某某、经理马某某没有进一步分析其原因,即与防腐厂签订了增加管材数量的变更合同,导致诈骗分子冒领管材的行为在年底结算时仍然没有被发现。

“8·18”特大诈骗案,暴露出了采油七厂相关管理人员严重的失职问题。经公司党委、油田公司研究,决定待司法机关最终结案后,依据各自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为及时教育广大员工,增强警示作用的实效性,对相关责任人员先行作出组织处理:
一是解聘马某某采油七厂产建项目组经理职务,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配合调查。

二是责令采油七厂对刘某某、孙某某调离现工作岗位;
免去王某某物资采办站副站长职务、解聘产建项目组经营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禁入物资管理及业务工作;
解聘丁某产建项目组地面办公室主任职务、胡某某产建项目组地面副经理职务;
杨某不再分管物资采办业务;
并责令上述6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配合调查。

三是责令采油二处免去杜某某巨力公司驿马防腐厂厂长职务,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配合调查;
将张某某、何某某退回庆阳科瑞特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并建议该公司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三、教训和启示 “8·18”管材诈骗案暴露出相关单位在材料领发管理中,内部管理流程存在缺陷,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损失重大,教训深刻。

教训和启示一:教育员工用负责任的态度做正确的事是企业经济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8·18”特大诈骗案强有力地证明:态度决定结果。本案所涉及的四道关口和10名工作人员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人能切实负起所承担的责任,把住其中任何一个关口,都会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诈骗行为。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的管理人员只看报表和单据,未与实际情况核对,签字时根本没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大家都不负责任,出事就不足为奇了。

教训和启示二:只有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失职行为的发生。“基础不牢,地动山摇”,“8·18”特大诈骗案之所以持续达一年零两个月之久,犯罪分子作案多达114次却没被发现,与相关单位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有很大关系。采油二处与防腐厂未签订委托仓储加工协议,管材在防腐处理过程中的管理界面不清晰;
缺乏对定期核对账务及库存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措施;
对施工单位没有实行印签备案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员没有实行登记制度;
提料单设置过于简单;
采油七厂物资采办站、项目组及采油二处防腐厂之间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等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制度不完备,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和监督,失职渎职就在所难免。

教训和启示三: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8·18”特大诈骗案是一起典型的服务商不诚信行为。目前,由于工程建设行业的特殊性,市场利益主体的复杂性,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使油气田建设项目风险防控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有必要通过向服务商发放“廉洁监督卡”、与服务商签订《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承诺协议》、查询服务商行贿档案等措施,以及采取取消中标入围资格、黄牌警告、违约处罚、清理出市场等一系列惩治措施,加强对乙方队伍的监管,营造油田市场的诚信氛围,以保证油田工程建设质量和经济运行安全。

“小金库”酿成“大苦果”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克石化公司”)是中国石油最重要的高档润滑油、沥青生产基地和西北地区低凝柴油、喷气燃料生产基地,年加工能力600万吨。近十几年来,公司生产运行势头良好,企业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发展前途无限的大企业,竟然在“小金库”面前重重地栽了一个“大跟头”。

一、“小金库”的诱惑 尽管集团公司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克石化公司相关领导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小集体利益的诱惑下,私自设立了“小金库”。这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

(一)一次没有原则的决策。克石化公司近年来经营形势越来越好,员工对增加个人收入的愿望越来越高。如何给职工谋点福利以化解矛盾?克石化公司领导班子没有从正面去积极思考想办法,而是错误地认为企业效益好了,员工们都很辛苦,为大家谋点利,受益的是公司员工,是为员工做“好事”,是“合情合理”的。在这种错误思想的诱使下,2009年7月,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部分借聘人员的劳务费收入不入公司大账,设立“小金库”,用以给员工发放各类奖金和有关费用,换取所谓的“增强队伍凝聚力”。正是这次目无法纪、没有原则的决策,让这些“决策者”走上了违规违纪的道路。

(二)本不该变通的“变通”。克石化公司在处理劳务输出过程中,对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账外账”反正也是账,“掌握此业务实情的就那么几个内部人,只要运作好了就不会有问题”,搞一点变通无关紧要。正是这个本不该变通的“变通”,让这些“决策者”们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致使“小金库”被隐藏了六年之久。这充分说明,克石化公司相关领导没有牢固树立预防腐败风险意识,没有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及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对政策规定学而不思、思而不透,特别是公司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领导把财经纪律当儿戏,不以为然,法纪观念淡薄,这是产生此问题的根本原因。

(三)“侥幸心理”带来的思想错位。如何有效地把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始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热点。克石化公司为扶持其改制企业生存发展,进而保证自身安全生产,将部分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借聘方式充实到改制企业协助管理和技术服务,并签订借聘协议,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中,明知私设“小金库”是违纪行为,却抱有侥幸心理,把中央和集团公司三令五申的要求当成耳旁风,不断截留劳务费收入置之帐外保管,规避集团公司ERP系统管控,没有深刻认识到设置“账外账”是违规违纪行为。由此说明公司相关领导在利益驱动下,思想认识错位,缺乏有效监管,这是产生此问题的内在动因。

二、好事没办好带来的“苦果” 本意是要把企业经营成果惠及广大员工,但是由于思想上的错误认识导致采取了错误的方式,不但没有办成好事,还带来了严重后果。经查,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克石化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隐瞒、截留同益公司(金康公司)、绿海公司返还的借聘人员劳务费收入等进行账外保管,形成“小金库”共计17278.35万元。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某石化公司从“小金库”中以给员工发放各类奖金和有关费用等名义,共支出16126.57万元。截至调查时,“小金库”余额1152.54万元。各类违纪款1281.12万元被收缴(含已支取尚未发出的奖金32万元、已发放给公司副总师以上管理人员的奖金96.58万元)。涉及这次小金库违规决策的公司有关领导也因此受到了相应处理。

时任总经理张某某(正局级)、党委书记默某某(正局级)、副总经理李某某(副局级)等三人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副总会计师葛某(副总师级),副总经济师、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姜某某(副总师级)等二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各类违纪款1281.12万元被收缴。

三、“小金库”背后的反思 中央和集团公司严格要求不得设置账外账,但此类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必须引起深入的思考和警示。

(一)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对违规违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和执行力度,违规必究,防范于未然,对各级领导提高经营风险意识具有极其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私设“小金库”不仅违反财经纪律,影响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还会助长不正之风,甚至会成为诱发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温床,必须坚决清除。要进一步加大对设立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的学习教育,使各级干部特别是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懂得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为员工办好事决不能违法违纪,合理的支出必须走正规的资金渠道,筑牢预防腐败风险的思想防线和法纪意识,提高抵制“小金库”的自觉性,做到决策不失原则,干事把握规矩。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要结合集团公司财务税收检查和专项审计,重申集团公司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处理规定。要通过深入开展内控反舞弊工作,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督制约和相互制衡,让领导班子的决策处于法律、纪律、制度的管控之下,使“小金库”失去生存空间,无立足之地。纪检监察、内部审计、财务等部门要前移监督关口,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及时发现不合规事项,矫正违规行为。要加大责任考核力度,严厉惩处设立帐外资金的各级责任人,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资金多少、去向如何,都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使其受到深刻教育并付出沉重代价,提高纪律监督的震慑力和严肃性,这是构建防治违规违纪行为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整章建制,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企业管理靠制度,而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是管理思想能否实现的关键。本案的产生,说明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确实存在较大漏洞和缺陷,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堵塞管理漏洞,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要通过强化以内控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对“人、财、物、事”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及关键点的制约监督制度。全面彻底清理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堵疏结合,从严把关,不开口子,不留尾巴,使资金取之合法,用之有章,严禁一切随心所欲、滥用职权的行为,从源头上彻底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监督约束机制常态化。对权力的制约是监督的核心,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违规违纪问题。某石化公司“小金库”长达六年,其中党委主要领导也签字审批发放奖金,反映出该公司内部监督制约的薄弱和乏力,甚至谈不上监督制约。因此,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合理有效的约束“一把手”的权力;
健全完善重要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潜在风险防范监督体系,积极构建审计、纪检、巡视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约束机制,有效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杜绝本位监督、感情监督、关系监督现象,防止“灯下黑”。

触目惊心 前赴后继的“塌方式腐败” ——重庆销售公司系列腐败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2014年,对重庆销售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是极其震撼的一年。一年内2名公司副总、11名处级干部涉嫌腐败窝案,其中9人将受到司法追究、4人将受到党政纪处理。

早在2012年,重庆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陈三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4年3月,该销售公司原总会计师李建华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处,同案涉及4名处级干部;
随后副总经理彭小虎腐败案,又涉及7名处级干部。

这样的“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仅一个销售公司,就有这么多的领导干部失身跌落,吞噬他们的陷阱究竟暗藏何处? 一、染指工程,人人分羹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支持,这已经成为重庆销售公司加油站工程建设中的“显规则”。省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加管、计划及分公司经理,分管工程副经理等,都想方设法插手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都想方设法与工程承包商发生借贷关系或金钱关系。

数据显示,2002年9月至2013年底,重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彭小虎的妻兄陈某挂靠多家建筑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4970.47万元,江西工程承包商人付某共通过彭小虎等人承揽工程合同总额为5532.57万元。这2家工程承包商所承揽的工程占该销售公司加油站工程总量的60%以上。在如此大量的工程背后,一群贪得无厌的“蠹虫”借着加油站工程建设的“东风”,肆无忌惮地贪腐,互相攀比又互相掩护地大发“工程财”。彭小虎、江某某、曾某某、林某某,以及一些手握权力的处长和分公司经理们,都想方设法把加油站工程当成“唐僧肉”,利用一切机会从中分“一杯羹”。

彭小虎利用工作之便向基层打招呼,让基层或机关某些部门把加油站工程给其妻兄陈某和朋友付某,彭的妻子也在某些场合要求关照她的兄长,有了这层关系,陈某、付某又跟省公司工程处、加管处等实权部门领导给予金钱关照或许诺,多数承揽土建、装修等加油站工程合同到手了。付某没有忘记给予帮忙的人,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奉上丰厚的回报,显示出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上梁不正下梁歪,副总经理如此贪腐,为亲友谋取私利,该公司一些中层人员当然不甘落后。江北分公司经理曾某某利用其手中的权力,让其妹夫承揽自己公司加油站的绿化工程。其他有实权人的亲友也相继在其手下承揽工程,大有蔓延之势。

付某为了表达他是重情重义和知恩图报的人,不惜重金给领导们救急。江北分公司经理曾某某买房资金困难,付某拿出30万元救急;
规划计划处处长张某某因母亲住院急需用钱,付某送给其10万随便用;
加管处处长江某某因与前妻离婚又与一小姐同居用钱困难,付某慷慨给其30万元;
工程处原处长林某某退休后想买辆汽车,付某就花17万多元给林买了辆汽车。付某的“大方”在该销售公司是出了名的。

二、操纵招标,“量体裁衣” 通过“推荐”、“入围”和“招标”三个步骤,表面上整个工程建设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实则早已“量体裁衣”,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即便有人当场监督,也发现不了问题。

彭小虎作为分管业务的副总,对加油站的基础管理和站容站貌有决策权,加油站的土建、装修等工程最先由他决定。加管处有统筹和计划权,陈某、付某会最先知道哪里有多少工程量。彭小虎等人从操纵工程招投标入手,“发明创造”出了“推荐”、“入围”和“招标”三步工作法,使得加油站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成了一种摆设,蜕变成一种“权力变现”的集体狂欢。

按照重庆销售公司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就必须公开招标。在重庆销售公司,凡是在加油站工程公开招标中,没有特硬的关系或领导打招呼,是不可能中标的。陈某、付某的工程队伍挂靠在某些工程公司,由基层分公司向省公司工程处推荐其挂靠的工程公司,工程处再假惺惺地同意成为工程建设入围单位,给下面发文确认,再由基层分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大都议标),最终选取基层推荐的、明知是谁的队伍的工程公司中标。

作为中标的付某当然知道谁对他的“恩情”最大,他会根据贡献大小进行“量体裁衣”。工程项目的利润大约在10~20%,付某会拿出总利润的50%进行行贿和打点关系,按照工程合同额3~5%的“潜规则”给有关人好处费。重庆销售公司某合资公司经理黎某就收受了付某给的56300元好处费。

三、“前台”玩权,“后台”收钱 面对着轻松就可以拿到手的好处费,彭小虎等人哪能克制住心底无穷的欲望,甚至到了最后,面对金钱的诱惑,党纪国法完全抛于脑后,只追求这唾手可得的好处。

工程项目利益如此之大,来钱又是如此容易,彭小虎等人自然不会让“肥水流入外人田”,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收取不义之财。彭小虎让付某以他个人的名义开个股票账户,先行打入8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彭就用这些资金开始炒股;
彭妻陈某则接受付某“赠予”的近20万元的汽车。江北分公司经理曾某某为了掩盖其受贿的行径,以“借款”的形式进行操作,最后都原形毕露,受到司法处理。

在彭小虎等人开始“收钱”之时,他们对陈某、付某的工程照顾越来越多,各人都利用其手中的权力与付某打的火热。据不完全统计,彭小虎受贿100多万元、曾某某受贿80万元、江某某受贿76万元、林某某受贿17万元、某分公司经理饶某接受好处费4万元、副经理李某某接受好处费10.3万元、某合资公司经理黎某接受好处费5.63万元、规划计划处处长张某某接受好处费7万元。这些人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四、大权独揽,唯我独尊 权力这根魔杖,让重庆销售公司这群“蠹虫”迷失了方向,直至变得疯狂。在他们分管的范围里,他们就是皇帝,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加管处处长江某某利用职权帮助付某拿工程或打招呼,4次受贿70万元,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在组织找他谈话时其领导听到这样都不住地摇头。彭小虎作为副总经理,只要是他的势力范围,谁都别插手。曾某某曾在江北分公司大权独揽,个人说了算,不仅把绿化工程给其妹夫承揽,还美其名曰工程小,谁都不愿做,找妹夫帮忙的。在收取付某的贿赂款时心安理得,没有一丝惭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群“蠹虫”无视党纪国法,嚣张跋扈,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五、以案为鉴,治本清源 重庆销售公司的腐败窝案,是近年来集团公司销售企业的特大案要案,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一)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销售企业作为中石油较晚发展起来的板块,在基础管理和合规化管理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销售企业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领导干部直接面临各种考验、诱惑,因此,班子成员的素质将至关重要。绝大多数的销售企业主要领导不仅管好了自己,还管好了班子带好了队伍,但也有个别销售企业主要领导自身要求很严很高,但对班子其他成员要求却有些放松,总认为大家很辛苦,各方面工作也有成绩,所以对班子副职工作以外的监督较少,对他们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等没有给予足够关注。重庆销售公司连续3名班子副职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值得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深思。

(二)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庆销售公司违法的3名副职,每个人负责的工作别人都插不上手,也不让别人插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范围,我也不越界,你也别想进来。每个人的权力都没有制约和监督。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彭小虎妻兄承揽工程的问题早就有所反映,主要领导、其他副职也都知道,彭本人也在反“四风”材料中承认此事,但主要领导对此事的态度不明朗,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使得问题演化越来越复杂,最终涉嫌违法。总会计师李建华分管财务、企管等业务,他涉嫌违法被查处,带出他分管的财务处、企管处负责人相继出事。因此,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

(三)要完善干部队伍的定期交流机制。一个企业或一支队伍的好坏,干部将起主要作用。重庆销售公司从2008年至2014年6月,基本上没有调整过干部,特别是处级干部的提拔和交流,中层干部在同一个岗位干了八九年、十几年的人很多,导致有些人已经没有了工作激情,慢慢颓废。江北分公司经理曾某某以前也是劳动奖章获得者,对自身要求也很严格,但自从竞聘副总失利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调查中他承认那次失败是他走向颓废的开始,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都降低了,导致最后陷入犯罪的泥潭。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干部定期交流机制。

(四)要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销售企业近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越来越重,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多发、高发,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行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决定了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有些单位党委书记有职没权,说话没人听或者根本不起作用,其主要原因就是行政领导没有很好地配合党委工作,更没有亲自抓党风的自觉性,必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主要领导责任。要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让党委书记在人事等方面有足够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保证干部作风、民主作风以及集体议事、监督制约等制度充分执行到位,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8751万元的惨痛代价 ——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合同案例剖析 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2007年10月,抚顺石化公司与凯希环保设备制造安装(抚顺)有限公司签订了热电厂扩建锅炉及机组工程脱硫设施建设工程合同,为大乙烯项目提供相关配套装置。没想到脱硫设施建成后,不但没有为企业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却使公司遭受了8751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一、一次令人匪夷所思的招标 2004年10月,抚顺石油化工公司提出建设热电厂扩建锅炉及机组工程脱硫设施工程项目,并成立项目办公室。工程项目内容为新扩建3台460吨/小时煤粉炉(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设施),配2台100兆瓦高温高压双抽汽供热机组替代热电厂在用的4#、5#机组;
为在用的6#、7#、8#、9#炉各新建一套脱硫装置(烟气治理改造工程)。

在没有获得有关部门审批的前提下,2007年6月14日,抚顺石油化工公司成立热电厂烟气治理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方案及资信、技术、商务3个评标小组。2007年6月15日,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组织召开评标会议,在评标过程中,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石某、项目实施方案及资信小组组长姜某、成员张某、王某、苏某未认真履行职责,把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条件的凯希环保设备制造安装(抚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希公司)纳入招标范围并使其中标。

热电厂烟气治理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由于工程分期实施,中标后先行签订6#炉脱硫岛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余部分待6#炉脱硫岛投用并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按照合同协议签订正式合同”。2007年10月10日,经时任主管副总经理石某审批,抚顺石油化工公司在与凯希公司签订6#炉脱硫改造总承包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了7#、8#、9#炉脱硫改造总承包合同,导致凯希公司在6#炉试运行未达到设计标准情况下,就对7#、8#、9#炉进行施工改造。

二、不该损失的“巨大损失” 经过抚顺石化公司对这一工程验收,发现6#、7#、8#、9#脱硫岛工程均未达到设计标准,烟气脱硫设备建成后无法使用,需拆除重建。经国家审计署认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8751万元。

2014年6月,集团公司第二纪检监察中心对国家审计署移交的关于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扩建锅炉及机组工程脱硫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合同是造成上述问题的直接原因,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当即对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合同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单位有关责任人石某(副局级)受到了行政降级处分,姜某(正处级)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张某(副处级)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苏某(正科级)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王某(副科级)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

三、8751万元损失是怎样形成的 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合同的案件充分暴露出了个别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在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该案件的调查和分析,抚顺石化公司违纪违规问题,从表象来看只是一个工程项目未达到标准引发的经济损失问题,但从中国石油系统来看,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违规签订合同等问题在各单位普遍存在,只是没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已造成经济损失但未被发现。这类问题为何如此普遍且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8751万元损失源于个别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意识淡薄。抚顺石化公司在热电厂烟气治理改造工程招标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违纪违规问题,主观方面是个别管理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以工作任务重、头绪多为理由,放松了对自身业务知识、党纪政纪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导致个人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将其纳入招标范围并使其中标。管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纰漏,在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个人也触碰了法纪“高压线”。

(二)8751万元损失源于相关制度没有得到有力执行。近年来,集团公司要求各二级单位不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有关制度,并强化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施工建设、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从抚顺石化公司的违纪违规行为来看,该单位在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及相关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执行,同时签订多份承包合同,致使工程未达标,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三)8751万元损失源于有关部门没有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该案的发生,说明抚顺石化公司在投资计划审核审批、合同签批审查、工程施工管理等工作中,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存在把关不严、工作不细、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管理漏洞。从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烟气治理改造工程项目动工建设到建成投运未达标期间,抚顺石化公司的投资计划、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等部门都没有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合同签订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不符等问题。

四、“买来”的启示 抚顺石化公司违纪违规,8751万元损失的代价是惨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需要引起广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一)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履好责、用好权的根本。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抚顺石化公司违规签订总承包案的发生,反射出个别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存在理想信念淡化,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问题。因此,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增强其遵章守纪意识,使其能够分清遵章守纪与违纪违规的界限,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真正形成决策不失原则,干事把握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制度落实是正确使用权力的重要保障。制度的作用在于规范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行为。制度建立之后,必须保证执行标准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懂政策、懂程序、懂操作,善于从正面为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三)强化监督管理是对权力的有效约束。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相关业务部门要树立“管理就是监督”的意识,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要围绕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将自身工作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对有关党纪政纪、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将其工作行为始终置于组织监督之下。特别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铲除违纪违规的土壤和条件,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手握公权不自警 放任亲属难辞咎 ——何某放任亲属在本人所管业务范围从事营利性活动案剖析 长庆油田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处 何某,硕士研究生,19年党龄,30年工龄,处级管理人员,学历高、职级高、收入高,事业有成、受人尊敬,正处在干事创业的黄金阶段,却放任亲属投资入股与自己主管业务相关的社会公司,在权力与责任、亲情与纪律的抉择中丧失了“免疫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一、迷失的亲情 何某,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5年参加工作,在长庆油田先后担任某单位技术员、工程师、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部副主任等职务,2008年3月任油田公司机关某处副处长至今。

2010年6月,何某妻子(以下简称何妻)与何某弟弟(以下简称何弟)投资入股西安某油气工程服务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与何某所在部门主管业务相关。2011年,该公司通过何某所在处室签发办理了相关业务许可证,进入长庆油田公司市场。2012年2月何某开始主管相关业务后,该公司连续两年所持有的许可证签发人均为何某。至2013年底,在长庆油田市场获得相关业务工作量累计金额达1688.44万元,何妻从该公司分红10万元。2014年5月,何妻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退出该公司并上交了从该公司的分红所得10万元。

何某作为一名中级管理人员,放任自己的配偶和弟弟在与自己所在部门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并亲自向其妻、弟投资入股的公司签发服务许可证,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鉴于何某在组织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经油田公司研究,给予何某行政记过处分。

二、他在“公”与“私”、“权”与“利”的抉择中选择了后者 该案作为我们身边案例,其发生的原因值得去分析。

(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职权成了谋利的自留地。何某妻子、弟弟入股的公司成立于2010年,在无充分业绩支撑的条件下,2011年顺利进入油田市场,截止2013年,短短三年时间在油田工作量累计达1600多万,与何某身为中级管理岗位,且主管工作与该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无关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但一些领导人员或本人、或默认、纵容、授意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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