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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9-28 12:14:44     阅读:

XX县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2021年XX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总的思路和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重大部署和“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XX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
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则与机制,实施监管“全覆盖”、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突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突出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突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特殊食品等重点产品,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网络订餐平台以及“三小”等重点主体,大园区、重大活动和小乡村、小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 抓好许可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省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着力简化市场准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最大限度精简许可材料、压缩许可时限,充分激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活力。落实省局对部分低风险加工食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探索工作,将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同时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加强做好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登记备案工作,2021年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90%以上。

二、 抓好日常监管,落实各方责任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企业的覆盖率达到80%。完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100%。继续推进生产和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饮料、糕点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县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销售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完整记录食品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3月开始率先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大宗食材追溯体系建设,10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大宗食材追溯体系建设。

(三)强化日常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检查力度,形成闭环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强化风险分级结果运用,加大对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产品、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四)继续加强专项抽检。按照省市级食品抽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为导向,以发现问题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安排年度专项抽检计划,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探索实行在监督检查中针对问题样品开展抽样检验。

三、 抓好专项整治,筑牢安全底线 (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实际和食品安全状况,明确重点品种、聚焦问题隐患,继续组织开展“注水猪肉”、“非洲猪瘟”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六)开展重点整治。以上级布置的整治任务为主,灵活运用我县自主整治,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探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以乳制品、植物油、调味面制品、茶叶、代用茶、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按月开展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开展城乡结合部“三无食品”整治;
加强对重点区域隐患的整顿和治理,加强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净化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请有整治任务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县局食品监管股报送该月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附件) (七)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联合教育等部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查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附件) 四、抓好示范创新,提升安全水平 (八)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提升行动,重点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审核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推动肉制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九)继续引导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提升。继续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组织各地督促、指导、帮助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达到规范生产要求。

(十)继续推进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创建活动。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2021年全县至少创建13家示范店;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有计划地部署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

(十一)继续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落实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相关要求,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业质量安全高标准发展,结合省局开展“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店)”创建活动的契机,积极创建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结合日常监管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餐饮服务诚信意识较强的餐饮服务单位指导其积极创建餐饮质量安全店;
着力提升学校食堂、特大型社会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按照市级要求,2021年底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完成率达35%以上,其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95%,特大型社会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到65%。加强农家乐(民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造一批食品安全有保障、有当地特色的优质农家乐(民宿),提升我县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二)积极探索网络订餐监管新模式。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等多种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力度;
督促平台加强对平台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主动对平台代理机构进行备案,大力提升全县监管效能,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环境。

(十三)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我县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与产地准出的衔接,保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附件: 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附件 2021年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计划 环节 序号 整治名称 时间段 整治内容 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食品生产环节 1 食用植物油 1月 标签标识不规范、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2 保健品 2-3月 标签标识不规范,违法添加药物,欺诈与虚假宣传等。

重点检查无证无照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

食品股 3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 4月 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超标、致病菌检出或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4 粉丝粉条 5月 使用铝含量超标原料和滥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5 调味面制品 6月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食品生产环节 6 小麦粉 7月 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又称“呕吐毒素”)超标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7 饮料 8-9月 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8 酒类 10月 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各基层所、食品股 9 肉制品 11月 兽药残留超标,使用“注水肉原料”、含“瘦肉精”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10 食品添加剂 12月 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股 食品销售环节 11 肉及肉制品 1-3月 重点针对兽药残留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来历不明及“注水肉”等肉品检查。

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查验“两证两章”和进货验收记录、批发企业销售记录、企业自查记录、追溯记录。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12 农村食品治理 1-12月 根据全省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选取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证照,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抽检。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13 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 9-10月 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经营过期食品、“五无”及“五毛”食品等监督检查。

重点开展现场巡查、食品监督抽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等措施。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食品消费环节 14 (联合教育等部门)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整治 9-10月 使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原料,加工操作过程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等。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原料库、进货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自查记录、人员培训等,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验。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食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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