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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及与中低收入国家的比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0 06:13:08     阅读:


  摘要:教育投入比例是衡量一国政府对教育努力程度的主要指标,合理的教育财政投入比例是教育发展、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本文在辨析国际通用的教育财政统计指标之后,分析比较了我国从1991年到2005年的教育财政投入变化情况,并与世界上中低收入国家的平均状况相比较。结论认为:预算内教育经费指标是与国际接轨的统计口径;长期以来我国教育财政投入比例一直很低,且低于世界同类国家公共教育经费支出的平均水平;应切实提高我国教育投入比例,尽早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
  关键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公共教育经费;中低收入国家
  中图分类号:G46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059(2008)04-0005-05
  
  The Ratio of Education Fiscal in China and Comparison with Lower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ZHAO Hong-bin1, JIANG Li-li2
  (1.School of Public Economics and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2.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AbstractThe proportion of public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is the major indicator to evaluate a government"s efforts to develop education. A reasonable proportion is critic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nd economy. Based on international analysis of current indicators, authors compare the fiscal ratios of investment in Chinese education from 1991 to 2004 with those of the lower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e indicator of budgetary funds is in accor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indicator. Our fiscal ratio of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has been keeping very low in long period, even below the average ratio of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some efforts to increase our fiscal ratio of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to 4% of GDP.
  Key words fiscal ratios of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public expenditure on education; lower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是衡量一国政府对教育投入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早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并在《教育法》中提出了“三个增长”的要求用以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然而,到2005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82%,预算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55%,[1]尚未达到4%的目标。多年来教育财政投入占GDP的比例问题是 “两会”代表必提的议案,但一直未能落实。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该问题被再次提出,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并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教育财政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投入问题的高度关注及政府对于提高教育投入的决心。考虑到当前发达国家公共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超过5%,发展中国家超过4%,及我国已经是而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是中低收入国家的实际,本文在分析我国教育财政投入比例的基础上,与世界上中低收入国家进行比较,确定我国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投入水平,对制定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教育财政目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教育财政的统计口径
  
  世界各国的教育财政经费比较研究多是在统计基础上的定量比较和分析,教育财政经费统计指标内涵、外延的差异是造成统计口径不同的重要原因。世界银行对于“教育的公共支出”的定义是“教育的公共支出包括了公共教育经费加上对初级、中级及第三级私立教育的资助”。[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年鉴》将公共教育经费分为教育经常费(或称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本建设费两部分。我国与“公共教育经费”相关的概念分别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校教育经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是指“中央、地方各级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年度内安排,并计划拨到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基建拨款和其他经费拨款”,其外延小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根据上述内涵,我国与国际统计口径相对应的指标应该是“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
  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的公共教育经费是否充足、政府对教育投资努力程度的通用指标是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的比例。我国能与国际同口径比较的指标应是“预算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数据统计的原因,我国学者在实际研究中大多采用“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这一指标来度量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经费,并进行国际比较。为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异议。范先佐、靳希斌、杨葆焜等人认为应统一口径,只把各级财政、计委安排的教育支出列入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中,其它各类支出则统一算作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刘泽云认为与世界银行对“公共教育支出”的定义相吻合的口径应当是“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3]此外《中国财政统计年鉴》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对于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预算外教育经费的界定也存在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如此种种,表明我国尚未采用与国际统一口径的教育财政投入统计指标。因此,为了研究我国的教育财政状况和进行国际比较,需要规范我国的教育经费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在教育统计口径尚未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作者赞同刘泽云博士的观点,在国际比较中,应把我国“预算内教育经费”与国际上常用的“公共教育经费”看作同口径指标。本文按“预算内教育经费”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两个指标进行统计,并分别计算其占GDP及财政支出的比例,来比较两个不同统计口径所造成的结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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