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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策略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5 06:28:58     阅读:


  摘要: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由于受新疆兵团特殊体制的影响,还存在一些保障机制上的问题,制约了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推进。本文试图从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经济保障、人事保障几方面谈谈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新疆兵团 职业教育 集团化办学 保障策略
  随着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推进,从实践上看,由于兵团特殊体制的影响, 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策机制的问题、组织形式的法律政策问题、组织机构的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问题等。归纳起来,主要是保障机制的问题。根据兵团的实际,尽快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为提高集团化办学质量提供有力的保证,是目前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制度保障策略
  第一、根据兵团经济发展规划进行完善的顶层设计。从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兵师团三级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兵团“三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着力体现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需要。提升集团化办学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着力体现兵团“三化”建设赋予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新任务,为兵团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着力体现兵团特殊体制下的产教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坚持分类设计的主导思想,根据兵团各师发展的差异性,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特点,组建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集团。坚持依法办学,赋予兵团职业教育集团相应的合法身份,通过出台相应的条例,以保证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权、责、利的关系。建立依法管理的相应约束机制,以保障有序的办学秩序。
  第二、完善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相关制度。从兵团层面出台管理制度。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兵团的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分类完善相关制度,以体现兵团的特点。分类制度主要有规划类制度:如《新疆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新疆兵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法规类制度:如《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条例》、《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条例》等。管理类制度:如《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管理办法》、《新疆兵团企业用人录用规定》、《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新疆兵团社区合作建立经济实体管理办法》、《新疆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等。进而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制度,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快速发展。
  第三,转变政府职能,有效发挥统筹监督作用。就兵团特殊体制而言,兵师两级对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的“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兵师两级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决策,有效引导与调控兵团职业教育稳定健康的发展。具体来讲:一是充分体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体地位。支持校企、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独立单位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组建相应的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集团实施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兵、师两级主要是引导,提供相应的资源,以保障办学的秩序。二是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社会环境。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先进典型等,对相应职能部门、企业提出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三是赋予行业协会相应的政府职能。从兵团的情况看,大部分行业协会均是一般社会团体组织,并且较为松散,联结纽带不强,尚未承担相应的行政职能,因而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指导作用不明显。赋予其相应的行政职能,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能够更好地引导与主导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方向。四是有效发挥兵团大型骨干企业的作用。兵团有11家上市公司,基本涵盖了兵团的支柱产业。多数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其中天业集团还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先进单位”。通过兵团相应的政策引导,促使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建立起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平台,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二、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组织保障策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强化校企协同育人。“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结合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的体制优势,从以下几方面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分级成立兵、师两级职业教育领导小组。一般由相应的兵师各职能部门、职业院教、行业、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单位组成。以行政手段安排各大骨干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领导,履行相应的职责,彰显兵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制定集团化办学规划,落实国家相应的政策,监督、评价集团化办学、分级确定相应的支持政策等。
  (二)建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发挥指导作用
  从兵团层面看,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委员会”和“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教学改革指导委员会”等。以统筹、指导、领导兵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从各师层面看,分区域进行联合建立相应的委员会。即根据职业教育集团的分布情况,进行师师合作、兵地合作,共同组建。条件较好的已单独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师,如八师、二师、六师,可单独组建相应的委员会。委员会主要有:职业教育集团创新发展委员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委员会、职业教育集团协调工作小组、职业教育集团教学改革委员会、职业教育集团专业建设委员会等。主要履行、实施集团化办学的职责。
  (三)规范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强化监督、评价与指导
  一是采取多种手段进行调控。主要是政策、制度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有限干预等,推进院校、企业、行业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保证办学秩序。二是督促职业教育集团完善治理结构,指导职业教育集团建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并进行有效的协调。三是开展评价与督导。对集团化办学进行诊断性评价,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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