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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优质均衡惠民惠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1 07:22:37     阅读:


  2010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2012年1月,我省又在全国率先颁布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将学前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省政府在一年内召开两次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先后对学前教育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与全省13个省辖市政府及所有区县政府签订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我省学前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创新跨越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省在园幼儿217万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6%以上。全省已于2007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达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所做的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解决“办园难”问题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幼儿园规划建设难、办学运转难等问题正逐步得到根本性解决。
  1.落实改革发展责任。省政府于2011年初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的省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教育、财政、编办、人社等1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全省各级政府也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为将学前教育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我省还专门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了五大方面32项分解任务,印发给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确保学前教育“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2011年4月,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全省市县长学前教育专题研究班,深入解读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明确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当前,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省各级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发展学前教育已经成为各有关部门的主动之举。
  2.制订学前教育法规。2012年1月12日,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并于3月1日起生效。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条例维护了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为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更为强劲的动力,为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事业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3.建设改革发展示范区。为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颁布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主要指标包含政府责任落实、事业发展水平、公办民办并举、优质资源建设、保育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社会满意程度等十个方面的内容。2011年11月26日,在第二次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曹卫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全省13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区政府逐一签订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将在2015年达到建设指标提出的各项要求。本月7日,省教育厅颁布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正式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这将成为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助推器。
  二、扩大教育资源总量,解决“入园难”问题
  为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市、县政府要制定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每一万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设置一所幼儿园,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2011年起,新建配套幼儿园须达到省级优质园建设标准,保障幼儿园在发展起始阶段就做到优质均衡,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择园难”问题。
  1.编制五年行动计划。2011年初,我省各地都编制了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5年学前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制定了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将改革目标分解落实为年度任务。为了着重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各地认真测算了未来5年的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关注公办民办幼儿园结构,重点关注农村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发展,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子女入园,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专项规划,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未来几年内,全省将新建幼儿园1545所,改扩建幼儿园1960所,新创建省级优质幼儿园1920所;新增土地面积12万亩,新增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新增教师2.3万余名,其中新增在编教师9700多名。
  2.实施普及提高工程。我省从2011年开始,实施学前教育普及与提高工程,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幼儿园。去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3亿元,对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和改扩建达到规定标准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以奖代补。2011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00多所,新增幼儿园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幼儿园88万平方米,现址扩建25万平方米,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扩建35万平方米),全省资金投入总量约30.2亿元。2012年全省将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00所左右,计划新增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约50亿元。
  3.实施省优创建工程。为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避免走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重复创建的老路,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凡新建配套幼儿园须达到省级优质园建设标准。《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城镇与农村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的差距应小于10个百分点。全省每年约有500所左右的幼儿园申报省级优质幼儿园评估。2011年,全省新创建省级优质幼儿园363所,今年上半年又有156所幼儿园被认定为省级优质幼儿园。目前,全省已有94个县区的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0%以上,占全省县区总数的86.2%。全省将在5年内,使所有县区优质幼儿园比例全部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省的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将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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