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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研报告【关于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五篇汇编】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03 19:30:10     阅读:

关于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五篇 关于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五篇, 【篇一】 食品安全事关百姓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加,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地损坏了公众对食品市场的信心。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要按照习总书记“四个最严”,切实保护好群众的食品安全。

一、 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现状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紧落实。每年都与各村签订《食品安全目责任书》。在工作中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把安全责任细化到人,建立食品协管员队伍,坚持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多排查,早预防,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全覆盖食品安全网格体系。以社区为网格单位,每个社区任命一位支村两委干部为食品协管员,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摸底统计、协助执法等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级第三级网格体系。同时,对食品协管员进行日常培训、考核,以提高其业务素质,保障工作效果。

我镇共有 个社区,现摸底统计小摊点小餐饮小作坊有家,其中流动餐厅 家。现已办理小摊点备案卡 家,小餐 饮小作坊登记证 家,未办理手续 家。

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食品经营户环境卫生意识有待提加强。经过近几年的食品安全宣传,经营者都已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每年办理健康证,承诺诚信经营,但是有的小作坊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环境的卫生重视程度不高,地面、墙面不够干净,个人衣着不够整洁,卫生状况不佳,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巡查能力有待提升高。一是食品协管员缺少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时只能凭感官检查食品药品是否在保质期,颜色气味是否正常,对于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无法检查,不利于实现巡查工作的效果。二是为保证食品协管员业务素质,任命的是村干部担任食品协管员,但是村干部都是一人兼数职,工作任务多,对于食品安全工作有时兼顾不到位。三是南凤山、荆蒲兰社区等农村集市上的小摊点流动性强、变化性大、数量多,仅靠本社区的一名食品协管员很难管理到位。

3、办公设施有待完备。缺少办理小摊点备案卡的电脑和巡查交通工具的办公设施。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社区喇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的作用,采用挂条幅、贴标语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 高食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和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共建食品安全城的良好氛围,有针对性加强食品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提高食品经营者和群众食品环境卫生意识,改善食品经营生产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提高食品协管员工作水平。一是区食安办应多组织有关食品行业专家、工作人员对社区食品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其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意识,增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实际技能,提高业务综合素质。二是根据社区范围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数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量,适当增加食品协管员人数。

3、提供办公设备。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应提供规范化的办公设备,以方便开展工作和提高工作效果。与上级机关沟通争取给予配备办理小摊点备案卡的电脑、巡查交通工具等办公设施,提高食品协管员工作效果和效率。

4、加强食品抽样检测。社区食品协管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检测设备,无法对小作坊小摊点等食品经营单位加工出售的商品和农村聚餐上的食品进行检测,无法辨别其是否添加违法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不利于提高食品安全巡查效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加工出售的食品和农村聚餐上的食品的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镇、村食品协管员,以便食品协管员开展配合工作,加强对食品 经营单位的巡查和农村聚餐的指导效果,提高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篇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现状,积极推进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4户(均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产品涉及4大类15个品种,食品加工小作坊16户;
各类食品流通经营户342户(企业14户,个体工商户328户);
各类餐饮单位165户(小型餐饮单位125户);
餐具消毒包装企业1户;
农药、兽药经销点29户,生猪屠宰场、加工点4个;
农贸市场1处。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足本县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下,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渐趋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大的安全事故。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食安委的领导力量,由县长亲自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2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分别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监管职能部门分别与所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同时,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佛坪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佛坪县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确保从农产品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保障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认真开展农药、兽药监督检查,严防高毒性农药销售。安排专人在定点屠宰场内驻场检疫检验,确保市场肉食品供应安全。各镇兽医站严格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从源头阻断危害人民健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加强食品规范生产,完善食品生产流程,严格关键控制点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对果酒、蜂蜜等重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加大对生产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对养蜂示范户引导和规范生产、销售行为,促进了全县蜂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以粮、油、肉、乳制品为重点,进行食品市场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乳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问题乳制品以及不合格乳制品行为。以县城及各镇小餐饮店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沟油”。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加大巡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监部门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对新办证的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店进行现场审查,不达标准不予核发许可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和年度审验者一律按新发证的要求增添硬件设施,严格审查把关,不达要求者不予换验证。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进购食品索证验收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了操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及时印发《猪肉和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检查整治。二是组织开展了学校、医院、机关、工地食堂等专项整治,对问题较多的2家建筑工地食堂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三是开展了土特产品专项检查整治,突击对土蜂蜜养殖大户、土蜂蜜加工企业、土特产经营户进行检查,对疑似有问题的土蜂蜜进行抽样送检,确保全县土特产品安全放心。四是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小餐饮专项整治,对个别卫生条件差,多次检查没有整改的小餐饮店进行了处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度上墙、送法上门等形式,不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和科技之春平台以及电视、网络、电话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次,培训700余人,强化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保持着目前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企业(经营户)规模小、设备简陋,监管难度大。调查发现,时令蔬菜由农户散种零卖,市场流通的大部分蔬菜、瓜果从西乡、汉中等地外购。小作坊占加工企业的80%,个体经营户占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的96%,小餐饮经营户占餐饮服务企业的76%,这些小作坊、个体工商户、小餐饮摊点虽然方便、快捷,但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卫生条件较差设备简陋,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二)食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缺乏社会责任感,自律意识差,唯利是图,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

(三)部分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由多部门分段管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建立时间不长,存在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部分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有推诿扯皮现象。

(四)监管工作不到位。虽然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但企业(经营户)时有懈怠,仍存在一些不到位的现象:一是销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食品。二是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销售记录不全、不规范。三是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数量、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在执法上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五是监管网络不健全,对进入市场的新鲜蔬菜检测、餐饮业泔水流向以及农村小商店、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等方面监管仍需加强。

(五)监管力量仍显不足。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手段落后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共识。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使食品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道德诚信意识,鼓励广大群众摒弃不良饮食习惯,增强食品的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三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食品安全教育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形成全县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监管体制,夯实监管责任。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到位,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其次,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建立联动和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下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

(三)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食品企业(经营户)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建立健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二是建立食品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户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对诚信守纪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公开曝光,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诚信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经营户)失去生存空间。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渎职及不作为的,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极大地调动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企业(经营户)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及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农家乐餐饮服务机构等关键环节日常监管毫不放松,特别是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农村、县城蔬菜市场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经营户)严惩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五)整合检测资源,实现食品检测设备共享。对现有的检测资源摸清底子,整合组建设备设施齐、技术水平较高且与各监管部门独立平行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安委会领导下进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管理、风险检测评估和信息发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选配优秀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执法程序、能力水平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投入力度,配备相应的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等,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整合食品安全执法资源,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篇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备受人们的关注。2015年10月1日开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了更好的宣传《食品安全法》,让百姓吃得放心,德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围绕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展开调研,对辖区内小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从现场情况看,餐饮店的前后场卫生状况有待提高,少数小餐饮店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需要广大群众引起关注! 一、基本情况 德隆乡位于那坡县中南部,距县城17公里,东与坡荷乡、南与百合乡、西与下华乡、北与城厢镇接壤;
总人口1.8万多人,地理位置比较优越,交通便利。那坡至平孟国防公路经过乡政府所在地德隆街。辖区内共有18家小餐饮店,主要以米粉店为主。

多年来,那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注重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措施,创意举措,在各乡镇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乡镇的小餐饮店都安装三防设施且达到明厨亮灶,打造整洁、有序的就餐、操作间环境,对每家小餐饮店评定量化等级,为人民群众保障了舌尖上的的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小餐饮企业自身存在问题。一是小餐饮企业设施设备不完善,如冷藏、消毒设施欠缺。二是规范操作技能差,如消毒不严格,卫生行为不规范等。三是居民住宅楼内小餐饮服务单位多,且在居民楼内,容易产生油烟污染。四是店面经营的稳定性差,小餐饮企业生命周期较短,转手律高,《小餐饮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持有者和实际经营者出现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五是进货渠道混乱,无进货台帐,索证索票不全。有的是从集贸市场进货,有的是小食品市场进货,甚至有的购进“三无”食品,经营者常只考虑价格因素,而忽略了对食品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

(二)小餐饮从业人员存在问题。一是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层次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二是下岗职工、夫妻档的较多,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三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食品安全意识差。四是部分小餐饮从业人员未着洁净的工作衣帽,未办理健康证明,缺乏食品卫生知识。

(三)当前小餐饮监管存在问题。一是食品监管体系亟待健全,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一条龙”监管不够到位。三是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难度大。目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量与其服务人口数量不相符合,要对其食品制作、保存、食用过程、环境卫生进行长时间监管,不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还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难度。

(四)部分消费者自身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消费者重价格、轻餐饮食品安全,未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二是消费者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或者餐饮单位未建立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容易导致一些“三无”食品进入餐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有我们国家小餐饮历史形成的原因,也有我们中国人消费习惯上的原因,也有我们监管法规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我们监管力度上的原因,还有我们小餐饮行业特点上的原因,要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规范管理。一是严把小餐饮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小餐饮等级现场核查表》的要求,对申请开办的小餐饮单位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对无证小餐饮业主,下达书面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书面劝告后仍然无证经营的,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大对餐饮安全监管的投入,充实监管队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餐饮业主、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增强餐饮服务者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逐步实现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印制餐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标准规范宣传单并发放,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

(三)加强巡查,督促整改。一是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有的放矢,以未获《小餐饮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餐饮店,以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为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完善制度,严格惩处。完善12331举报热线,大力推进小餐饮行业整治规范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篇四】 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及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民意调查显示,包头百姓对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给予高度评价,总体满意度达86.7%。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理顺监管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地方政府负总则、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一是研究制定了包头市食品安全战略实施规划,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二是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意见》、《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文件,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市、旗县区、乡镇(苏木)三级责任体系,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以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使涉及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许可、认证、检查检验检测、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信誉公示和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制度在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得到进一步落实。此外还把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乡下聚餐大篷车、食品加工小作坊等纳入了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同时加大对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今年,截至8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从总体上看,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监管工作呈现有序可控的局面。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力度。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农村牧区、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集贸和批发市场、农牧家乐旅游点、建筑工地及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小超市、小饭桌、烧烤摊点、无证照黑窝点等重点对象,蔬菜水果、粮油、肉、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小食店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同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评价体系、追溯体系、应急处理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包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办法》,实现了考核指标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制定出台了《包头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了追溯点产品生产信息、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同时出台《包头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了我市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建立完善餐饮食品诚信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数据库档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此外,通过在全市乡镇、社区、行政村划分193个网格责任区,职责明晰、分级管理、持续完善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建成,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民意调查显示,25.4%的受访群众遇到不安全食品的侵害时会选择自认倒霉,说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消费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同时,调研中发现,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的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一些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业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相关证件不齐全、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不足,检验检测设备有待进一步完善。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食品抽检任务不能按要求如期进行,已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农贸市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不足,特别是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现有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部分设备在精度和灵敏度上已无法达到现今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要求,并在设备总体投入方面已落后自治区其他盟市。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民意调查显示,有近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食品安全风险最高的业态是小型餐饮企业、小摊贩、小作坊、小饭桌及网络订餐,最高的是小作坊达到69.7%。调研中了解到,有相当数量的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小饭桌、小食品店及备案幼儿园,大多分布在学校、医院、单位和居民社区周边,存在加工间面积小、厨卫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餐具消毒不达标、餐厨废弃物整治不规范等问题,因地点分散、监管难度大,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调研中还发现,目前我市对餐饮具洗消企业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个别洗消黑作坊未能及时被发现,导致一些洗消不合格餐饮具流入市场,对消费者造成潜在的健康危害。

(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调研中了解到,由于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面宽,监管技术水平有限,全市食品安全很难做到严格依法高效监管。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网格监管责任区无人值守,处于应付状态。一些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年龄老化,部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满足监管工作的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食品安全法中部分处罚条款执行不到位。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的九种情形起步处罚金额为5万元,这样的起罚金额规定体现了足够的惩处和震慑作用。但调研中了解到,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如监管中发现有的超市和餐饮企业经营超过有效期食品,依法最低应罚款5万元。但由于违法主体生产经营规模小、获利薄,即使作出处罚决定,也存在履行难、执行难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这一处罚规定各级政府普遍存在执法困扰的情况。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要求,习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多亿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的紧而又紧”。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作为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的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业者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及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提高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及旗县区政府要依法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要配置和更新食品快速检验检测和专业检测设备,提高我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对检验检测能力薄弱地区和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对进入农贸市场的本地及外阜农畜产品(水产品)、蔬菜农药兽药残留物等的检验检测能力,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高公众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知晓率。要继续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追,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的实施,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促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不断强化监管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依法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的作用,合理调动各方面监管力量,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各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严控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事故。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依法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要坚决依法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严格落实和我市食品安全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实际,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年龄老化等问题。要加大食品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切实提高技术监管能力。

(五)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市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我市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处罚规定时遇到的问题,加强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尽快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有效解决一些违法主体生产经营规模小、获利薄,起罚数额高、处罚难度大的问题,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起到效果。

【篇五】 为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常委会副主任任小娟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学校、超市、餐饮店、农贸市场、生产基地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等,通过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监管责任逐级增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监管责任;
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食安委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共管共治局面。

(二)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社会共治氛围良好。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专题解读、视频展播、有奖问答、“五进”、“法律大篷车”、“12331”等主题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大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三)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督能力持续提升。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制、工作记实制、工作报告制、政务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
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双随机”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目前,各级政府成立了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除通江县外均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市20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监管所(站、办),核定了1-3名编制。全市聘请了2565个村(社区)协管员和信息员,初步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完成了103个乡镇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同时,整合农检、质检、药检、粮油等检验检测资源,成立了秦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并将投入资金2800万元分别在恩、南、通、平建设检验检测分中心,有力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

(四)突出重点狠抓整治,食品安全高压凸显。一是突出整治重点。以涉及民生的大众食用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周边、餐饮业、超市、农贸市场、零售摊点、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场所,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摸排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388件,查处各类问题196起,没收物品货值金额19万元,处罚没款576万元,刑拘16人,逮捕11人,起诉25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产业基础薄弱。全市食品行业呈“多、小、散”的特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按食品安全规范生产经营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

(二)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6306家,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仅841人,且从事食品监管的人员仅占三分之一;
专业人才匮乏,相关专业人员363人,占比仅40%;
执法设备和检验检测手段落后,大部分农贸市场、大型餐饮企业缺乏快速检测设备。目前,大多数乡镇食药监管站(所)没有执法装备及检验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弱。

(三)监管责任还未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层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没得到较好落实,尽管食安委组成部门按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但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监督整改到位,导致监管的“问题”束之高阁。又如部分乡镇(街道),政府没有建立健全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的综合协调机制,对自已辖区内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小作坊、小经营、小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等工作制度也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尤其是小型生产 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欠缺;
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三、几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及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且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
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那些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对违法分子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加大对查处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以案学法、以案说法,达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 进一步发挥食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领导机构作用,切实抓好涉及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各责任单位既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监督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政府应本着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厘清负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执法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空白区域和交叉职责的监管,防止推诿扯皮,进而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大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 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齐配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注重监管问题的整改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现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大力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信用水平,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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