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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的比较教育“问题法”浅析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6 06:06:28     阅读:


  摘摘要:布莱恩·霍姆斯(Brain Holmes)是英国著名的比较教育学家,他认为比较教育的任务就是探讨解决教育问题的各种方法,通过对一定变量的分析和控制,来预测教育改革的相应结构。因此,他提出了问题解决法。霍姆斯的问题发在比较教育领域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文章在分析问题法的理论基础、步骤的基础上,阐释了对问题法这一研究方法的思考。
  关键词:霍姆斯 比较教育 问题法
  
  一、“问题法”的理论基础
  
  1、杜威的反思性思维理论和波普尔的假设演绎法与问题解决法
  在杜威的思想里,问题分析是反思性思维理论的一个步骤。而这些步骤的每一部在波普尔的关于研究探索的假设演绎法中都不明确。证实是杜威问题解决法的一个重要部分。相反,波普尔强调科学家要尽力辩驳或证明假设的虚假。但是,他们都认为假设是解决特定的问题的方法,然后考虑为了检验假设正确与否,应该区别和描述特定问题下的环境。
  因此,霍尔姆斯认为杜威的问题解决法和波普尔的假设推理法能被有效地统一在一起,并且他把他们的这些思想整合在比较教育研究的一个范式中。霍尔姆斯把这个范式叫做问题法或问题解决法。
  
  2、波普尔的批判二元论与问题解决法
  波普尔的“批判二元论”中包含着两项重要的法则:导源于“证伪主义”的规范性法则和导源于“社会改良主义”的社会性法则。霍尔姆斯将规范性法则改为规范模式,将社会性法则改为制度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又设计了两种模式,即精神状态模式和自然模式。
  霍尔姆斯认为,按照这四种模式去研究一个国家,有助于研究人员正确地预测某项教育政策在实践中的背景。霍尔姆斯在制度模式中的对教育制度内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制度的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的描述这一方面的观点很独特,是掌握问题解决法的关键。
  
  3、韦伯(Max.Weber)的理想典型模式与问题解决法
  汉斯(Hans)在1949年发表的《比较教育:教育的因素和传统的研究》一书中,着重说明了决定各国教育的各种因素。汉斯的比较教育思想和方法中的核心就是他的民族性观点。霍尔姆斯深受他老师汉斯的影响,认为他所探索的理想的典型的民族模式,有利于比较研究新旧民族问题。但他又指出,用教育传统去造就一个理想民族是不现实的。他希望用科学主义的方法借助于一种理论工具来建构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精神状态,这个工具就是马克思·韦伯的“理想典型模式”。
  
  二、“问题法”的基本步骤
  
  霍姆斯认为,问题法使比较教育研究中最恰当的一种方法,他在1981年发表的《比较教育:对方法的一些思考》一书中,论述了比较教育的问题解决法包括以下五个步骤或要素:
  
  1、问题的选择与分析
  霍姆斯认为,由于比较教育的工具性特点,比较教育研究者应将主要的兴趣放在当前的问题上,特别是多数国家共同存在而又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有两大类:一是教育内部的问题,如各国课程体制比较;二是教育与其他社会领域相关的问题,如对几国教育投资问题的比较研究。他认为应主要从有关人口、科技、经济等重要的社会特征入手,对教育问题进行预备性分析。他还特别强调在选择、分析和思考问题时,要有较强的理智性。
  
  2、提出政策建议
  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着许多共同的教育问题,但解决办法在各国却是五花八门,各不相同。霍尔姆斯认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是多样的,每一种方法本身就是一种政策或策略的选择。比较教育学者在研究中不要像决定论者那样企图找到普遍适用的法则,应当根据问题的背景和对问题特定的研究,去分析哪些政策和方法更适合于特定地区和环境。
  
  3、相关因素的鉴别与验证
  霍尔姆斯指出,要选择科学的政策或解决方法,关键是识别同问题相关的所有因素,并用这些因素去识别、验证有待研究的教育问题的基础结构。他认为验证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对基本条件和背景的验证,即详尽的描述和分析教育制度及其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背景因素;(2)确定其中的决定性因素;(3)对这些决定性因素做出认真地评判。
  
  4、逻辑的预测可能有的结果
  即在综合分析各国教育问题的基础上,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解决某一教育问题提出最佳的解决办法,并作出某种切实的预测。霍姆斯指出,问题法的最终结果在于预言,而不是描述;比较教育研究的目的是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和方案。因此,研究者不应仅仅满足于对各国教育现状的一般性或者详尽的描述上,也不应只是停留在对各国教育现状成因的分析和解释上,他们应在综合分析各国教育问题的基础上,对某一国家或地区解决某一教育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或作出某种切实的预言。在霍姆斯看来,预言就是在明确问题、分析验证的成因和各种可能解决办法之后,提出最佳的问题解决方案。
  
  5、比较和验证预测得出的结果
  验证是一种需要洞察力的工作,需要批判性的分析和严谨的叙述。验证应注意三个方面:详尽地描述、分析教育制度及与其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背景,筛选出与具体问题紧密相关的决定性因素,严肃评判这些决定性因素。把问题法用于教育规划时,针对某个教育问题,为了达到一定的政策目的,提出多种政策措施,通过问题法的前四个步骤,即可预测出某项政策措施是否可行。霍尔姆斯强调对预测结果与实际情况发展的比较研究,认为这样可以有一个修改的机会,使研究模式更完善。把问题解决法用于教育规划时,针对某个教育问题,应该提出多种政策措施,并且预测各自的效果。
  由上述可见,霍姆斯的问题法,实质上是一种演绎法,主张研究应当从问题开始。关于问题的选择,则根据研究者自身的文化背景而定,即选择在自身所属的文化中认为重要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或选择具有国际重要性的问题。霍尔姆斯的问题法使比较教育学的方法又还原到科学的一般方法上去了,使比较教育学具有一种准自然科学以及预测科学的性质。
  
  三、对霍姆斯“问题法”的思考
  
  霍尔姆斯在他的科学方法论框架下,进一步吸收了杜威的反思性思维理论以及社会学相关理论,特别是韦伯的理想典型模式,同时根据自己独到见解,构建了比较教育研究的操作方法,即著名的问题解决法。
  问题解决法应该说在比较教育研究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由于霍尔姆斯的理论体系涉及面很广,体系庞大,而且由于他是理科出身,许多话语晦涩难懂,不能很明了的提炼出他的精华部分,这就影响了他的方法论的广泛应用。同时,霍尔姆斯的问题解决法存在不少问题,在四模式的建构以及问题法的每一步骤中都存在着实际的问题或逻辑上的问题或逻辑上的困难。比如,他在选择资料时采用的“有用”标准,以及在预测阶段对许多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程度的主观判断,都是很难达到相互主观性的。尽管霍姆斯想把比较教育的新发展纳入他的框架,但并未成功地提出具体的操作技术。另外,杜威强调的是人在解决问题时的尝试错误过程。因此,尝试错误可以说是问题法的内在属性。但是,霍在把问题法操作化和结构化过程中却忽视了反馈这个因素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增俊. 比较教育学[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2]王承绪. 比较教育学史[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
  [3]陈时见,徐辉. 比较教育的学科发展与研究方法[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4]方彤. 试论霍尔姆斯比较教育方法论的形成过程[J]. 比较教育研究,1994(1):7
  [5]祝怀新. 民族性概念与霍姆斯比较教育方法论[J]. 浙江大学学报,200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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