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材料 >  入团申请书 > 内容

多维视野中的大学生权利保障措施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3 06:08:12     阅读:


  [摘要]保障大学生的权利,是社会法治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实践对学校管理提出的要求。本文试提出一些解决存在问题的思路: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关键的理论问题,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大学生自身增强权利意识,加强对高校管理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关键词]大学生权利保障申诉制度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2X(2006) 03-0068-04
  
  从教育发展历程来看,实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实现高等教育管理与运行机制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特点和趋势。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的同时,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是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重要内涵,是高校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和重要标志。近年来,教育领域的法治建设有了较大的进步,对于大学生权利的保障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然而,诚如一些学者所归纳的,目前的大学生权利保障工作中尚存在许多不足。这里试提出一些切实保障大学生权利的思路。
  
  一、 大力推行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众所周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至上,强调作为个体的公民对行政权力的服从,形成以权力吸收权利的权力本位。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融入整个计划的框架下。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高教管理体制也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政府与高校之间和高校内部依然保持着原有的行政管理观念和模式。对于如何“维护学生的权益”依然重视不够,单纯以行政手段管理学生的惯性依然非常大,从而导致了一些无视学生权利主体地位和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
  目前,高校体制的改革尚应进一步深化,大力推行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由法律法规来规范高校管理秩序,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最终规避对大学生合法权利的侵害。为此,高校管理者应该提高意识、转变观念。首先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学校管理者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其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进而应该树立法治精神,法治的主要价值是以人为中心和归宿。保障和维护正当、合理的个体权益,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核心内容。高校管理必须认知和贯彻法治理念,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生、调处纠纷、维护权益的观念与习惯。同时应加强两点认识:其一,在我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的今天,衡量高校管理工作好坏与成败的标准,将不仅仅是效率的高低,同时还要看其能否实现对人的正当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其二,切实履行高校自身的义务,尊重和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并不构成对高校发展的制约,相反却是高校进一步健康发展的保证。从保护学生权利基点出发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可以维持学生与学校的良好的信任关系,减少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摩擦,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障碍及事后提起争议的可能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率。
  
  二、 尽快解决一些基本而又关键的理论问题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目前理论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高校的管理权力与大学生权利的法律限度是什么?换言之,高校管理权力的法律限度有多大?大学生的具体权利应该是哪些?关于此问题的分析框架,学界似乎有一倾向,认为应先理顺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对此本文不敢苟同。其一,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与义务,确定了法律关系有助于明确权利与义务,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有别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确定了两个主体的法律关系,仍然未能充分说明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从实证角度看,权利-权力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是最复杂的。”[1]其二,大学生的权利有些并不必然包含在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之中,有些权利是处在法律关系之外的,或者是没有特定的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对方的。正如前苏联著名的法理学家雅维茨指出的,“权利可以有许多种,一般权利与法律义务相适应……这些权利也应该包括在相应的法律事实就产生的权利,但是它们的实现不必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并且不具有确定的义务人”。[2]其三,许多人认为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那么其特殊之处所产生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呢?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法律关系理论并未能给予很好的回答。
  在笔者看来,从高校权力和大学生权利的基础入手似乎是较为合理的分析框架。高校管理权力的基础和来源在于高校的社会职能和国家教育权的行使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高校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确定大学生的权利同样应该分析其权利基础。法哲学理论告诉我们,要拥有一项权利必须基于某种事实,或者是源于某种情势(situation),或者由某个拥有权利的人(当局或有权力的人)的授予。于前者,我们可以问:“是什么给了你权利?”于后者,我们可以问:“是谁给了你权利?”[3]也就是说,人的权利并非凭空而来,也并非由某些人所授予,而是根植于一定的基础和具有一定的正当性的。因此,要分析某些人应该具备的权利,必须从分析其权利的基础入手。权利的基础包括道德基础、经济基础、文化基础、心理基础、权力基础、法律基础。不同的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体,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因其基础的不同而拥有不同的权力或权利。同时,“从哲学上说,权利(这里所说的权利是包括权力,笔者注)既不纯粹是一种实体范畴,又不单纯是一种观念范畴,而是一种价值范畴和关系范畴”。[4]高校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的限度如何,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既是一个事实问题,也是一个价值问题。对此问题的解决,应当既体现现代先进教育理念,同时又根植于中国实际,既解决现实中较急迫的问题,又考虑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和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趋势。[5]
  随着权利基础的变化,权利的内容也应该有相应的变化。为顺应我国社会的法治发展进程和当前高教改革全面深化的形势,高校学生权利应该适当地拓展。以下是当前大学生应该增加的两种权利:(1)知情权。大学生有权获知学校所为的和自己权益相关的有关法律信息和事实信息。提出大学生应拥有知情权是基于两方面的理由:一是随着大学生普遍实行缴费上学,上大学具有了一定的接受教育服务消费的性质,知情权理应是大学生的合理权利。二是知情权有控权价值。公权力天然具有扩张性,要防止权力滥用,就必须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必须以知情为前提,否则监督、制约、控权等都是一纸空文。没有知情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制约权力。因此,教育部门、学校的有关规章的内容、学校的发展规划、做出某些较大决定的事实前提、具体的操作手续等都应该让学生了解。学校应当把这些信息主动地传递给学生,并为学生了解信息提供协助。(2)学习权。“简单说,学习权是一种要求完善和发展人格的权利。从教育理论上说,学习权强调了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从法学理论上说,学习权强调了受教育权利主体在享受教育权利时的主动性与自由性。正因为学习权远远超出了‘接受教育’的含义,所以它被认为是当今世界教育法学理论的主要成果,是对受教育权利的重大发展和突破。”[6]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学习化社会的到来,学生的学习权必将得到重视、确认和实现。学习权本身同样是一个发展性的概念,其内涵将逐步扩展和深化。同时,学习权对于大学生的意义,较之于中小学生是大不同的。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更拥有学习权的基础和价值。结合我国的实际,当前的大学生学习权应包括下面这些具体权利:要求权,即对学校教育设施等物质条件,对良好的教师和良好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要求权;对学校、教师中止影响其学习的一切行为,提出获得适当补偿的要求权。选择权,即在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下,自由选择选修课与部分必修课的任课教师,自由转学、转专业的权利。参与权,即对学校的管理有一定的参与权。监督权,即对于教学情况和学校的管理拥有进行评价和监督的权利。

《多维视野中的大学生权利保障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多维视野中的大学生权利保障措施.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