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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科技工作科学发展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30 06:22:51     阅读:


  一、“十二五”以来高校科技工作回顾
  2011年以来,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总体部署,结合科技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的同步实施,在教育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加强战略性思考、系统性部署和创造性操作”的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宏观设计和政策引导,重点推进了六项工作。
  第一、编制发布了《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高校科技工作的核心是推进两个结合,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是由关注数量的扩张转向关注内涵和质量的提高;必须特别强调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是高校科技工作的本质要求,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是高校科技工作的主攻方向,体制机制改革是提高高校科研质量的根本动力。规划明确了“以强化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主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协同创新为战略选择,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坚持把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作为本质要求,坚持把推进协同创新作为战略选择,坚持把加强原始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坚持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强大动力”的基本要求,确定了“科技综合实力和原始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国际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显著增强,高校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共性技术有效供给能力、科技人才队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基地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根据目标要求选定了四个方面的战略重点,并且制定了包括“组织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2011计划、加强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培育和建设、统筹部署科技体制改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行动计划,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是“十二五”期间高校科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高校科技战线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用规划的思想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制定并组织实施“2011计划”。
  为落实胡锦涛同志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历时近一年制定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于2012年3月联合印发,5月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实施。“2011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实施“2011计划”,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行动。
  “2011计划”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推进高校八个方面的机制体制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通过任务牵引和中心建设推动转变高校创新发展方式,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全面开放的原则。一是面向各类高校开放,只要具备协同创新的基础、具有强烈改革意愿、能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均可参加;二是广泛汇聚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分层实施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统筹规划,设立校级协同创新计划,在具有优势的领域组织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支持地方政府设立“省级2011计划”,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当地产业和企业组建协同创新体,推进协同创新。支持行业产业部门组织和引导高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实施协同创新项目,联合支持协同创新活动。在此基础上,国家每年评审认定一批“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形成分层实施、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
  “2011计划”的实施坚持择优认定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明确有针对性的建设要求、准人条件和评审标准。在高校充分培育的基础上,每年择优遴选出符合“国家急需、世界一流”要求、具有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具备良好机制体制改革基础的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为推进“2011计划”的实施,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了全国范围的宣讲活动。2012年5月下旬到7月初,在各地教育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在全国各地共组织了32场宣讲报告,753所高校的4500余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研讨与交流。2012年7月中旬到9月初,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推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为主题,先后组织召开了北京地区高校、农林类高校、综合性高校、工科和行业类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人文社科领域的6个专题研讨会,交流不同类型协同创新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细节。三是广泛调研,重点推进。先后考察了60多所高校,听取120余所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筹备情况汇报,参加了40多所高校组织的培育启动和战略研讨活动,重点推进了多个前期基础较好、有一定新思路的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工作。四是研究制订了认定方案。抽调高校有经验的专家成立“2011计划”认定工作研究小组,在充分研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家认定细则》等工作文件以及2012年度的认定工作方案并启动了认定工作。
  第三、建立科技部、教育部两部协作机制。
  和科技部建立两部之间的工作会商机制,共同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我们落实《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又一工作抓手。在两部领导的支持下,教育部、科技部于2012年7月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合作协议”。协议围绕“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推进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校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促进高校科技平台建设与共享、提高高校科研国际合作水平”五方面确定了十八项重点工作,并就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达成一致。在协议签署前后,我们就一直围绕协议内容组织两部合作项目的实施,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共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共同编制了《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产学研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共同和江苏省签订了两部一省“关于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撑江苏省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合作协议”,推动东南大学、苏州大学等参与南京无线谷、苏州纳米园建设。二是共同推动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印发了《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与科技部联合批复了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10所高校成立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并对首批10个研究院提供了1亿元的经费支持。三足开展学科交叉中心调研工作。联合科技部基础司对浙江大学和同济大学进行调研,充分了解两校在建立学科交叉研究机构方面已有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对两部联合支持学科交叉中心的建议和需求。四是共同推进高校科学家工作室的建设。组织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形成了高校科学家工作室后备专家库,已有两个高校科学家工作室在首批六个中入围。五是推进科技资源的共享。组织“中华民族健康与疾病遗传资源共享平台”和“轨道交通基础数据与知识服务平台”两个基础数据平台,对照国家平台标准要求进行自查,争取将两个基础数据平台纳入国家平台。对全国40多所“985”、“211”部属高校大型仪器装备设施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分类梳理和深入分析,为高校大型仪器装备设施平台纳入国家平台做好前期准备。六是共同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两部共同组织对全国8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评价,新评审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9家。组织开展“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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