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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民族教科书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5 06:09:19     阅读:


  摘 要:少数民族教科书产生于清末民初民族教育的转型过程中,并通过“普通化”和“专门化”的发展路径从现代教科书群体中分化出来。在现代民族学校中使用的,以少数民族为阅读主体的《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和《满蒙汉三文合壁教科书》分别代表了民族教科书发展的“复线”路径。它们的产生从实践的角度定义了现代民族教科书以阅读主体的民族身份为基本标识,以复合“少数民族文化”和“国民统一文化”的二元内容为概念的第一属性,以民族语言为其第二属性。作为少数民族教科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民族教科书的定义不但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明确的逻辑起点,更是通过概念的“内容第一属性、语言第二属性”沟通了教科书研究领域的“民汉”二元体系,为民族教科书搭建了广阔的研究平台与互动的对话空间。
  关键词:民族教科书;普通化;专门化;国民统一文化;民汉二元体系
  中图分类号:G4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5)02-0050-04
  在清末“新政”兴学之前,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并没有近代的普通学校。在聚居集中、人口较多、文化传统保存完整的地区如满、蒙、藏、回,除了宗教教育之外,世俗教育影响微弱,只有少量的社学、义学等儒学启蒙教育机构及准备科考的书院;在居住分散、人口较少、交通闭塞的苗夷文化区内,很多少数民族甚至没有书面语言文字,所以少数民族教科书是伴随着现代民族教育而出现的。与普通汉文教科书的发展有区别,民族教科书几乎没有经过复杂的积累与传播过程,它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是简单而迟滞的,是以统合为目的的近代少数民族教育转型过程的一个成果,是从现代教科书群体中分化出的一类以“少数民族”为阅读主体的教科书类型。它从产生之初就以“复线”发展的方式,从实践的角度定义了少数民族教科书。
  一、“复线”路径:民族教科书产生的基本过程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制度,在民族地区推行教育均质化,促进传统民族教育的现代转型,形成了民族教育“普通化”和“专门化”的双向发展模式。所谓普通化,即将居住分散、人口较少、无独立语言文字(主要指书面)的边疆民族教育纳入所在省区的普通教育发展轨道,遵照中央政府制定的普通教育法规制度设立学校、进行教育行政管理,组织课程教学活动。“专门化”即将部分居住集中、人口较多、传统文化保存完整且原有独立语言文字的民族,如蒙、藏民族的教育单列出来,在遵循中央政府基本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下,从政策的制定、行政管理权制,到课程设置、教科书使用都与普通教育区别开来,实行专门管理。
  民国在继承了清王朝的大部分领土和人口时,也将晚清对民族教育“双向”发展的策略延续了下来。清末民初的民族教育就是在“普通化”与“专门化”两种发展路径中逐步完成由传统到现代转型的。同理,现代民族教科书伴随民族教育发展而来,也就形成了“普通化”与“专门化”复线发展的过程,这也是近代民族教科书产生的基本特点。
  1. “普通化”路径:以《简易识字课本》和《国民必读课本》为例
  民族教科书的普通化历程起始于清末“新政”兴学,主要发生在云贵、两广等地的南方“苗夷”文化区、西北“回文化区”的民族教育转型过程中。这些文化区要么集中位于清朝的西南、东南边疆地带,要么分散于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地带,或毗邻英、法殖民地缅甸、越南、印度,或接壤俄国势力范围。主要生活着苗、瑶、壮、布依、白、侗、傈僳、傣、景颇等信仰佛教民族,和维吾尔、回、东乡、保安、羌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新政”兴学期间,清政府将这些边疆少数民族的教育化约在了相关省区内的普通教育当中。这些省区设立的新学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据《奏定学堂章程》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如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初级师范、两等小学堂和中学堂,另一类是“以招收当地土著为主,尤以招收逼近边界之土著为主中之主” [1 ]的简易识字学塾——“土民学塾”。
  在普通教育机构中都遵照《奏定学堂章程》规定进行课程设置,与内地汉族地区并无差别,统一实施国民教育,教科书以商务印书馆出版为多。在以“兴学为安边计”为目的设立的“土民学塾”内,由于这些少数民族的学生多数没有使用广泛、成熟的书面语言,学生学力水平也较低,所以根据清学部《简易识字学塾章程》规定,教学科目以国文为主科,又据《清实录·宣统政纪》,强调土民学塾要以习礼、谈话、算术、体操、唱歌、农业六科为辅 [1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并没有开设辅助科目。这些学塾中普遍使用的教材为学部官编、图书局统一的教科书:《简易识字课本》和《国民必读课本》,学习汉语的书面和口头语言,间或教授珠算或笔算 [1 ]。除了云贵边疆地区的“土民学塾”,在新疆省内,主要为维吾尔、蒙古、哈萨克等少数民族设立的简易识字学塾、汉语学堂、官话学堂也都使用1909、1910年颁布的《简易识字课本》及《国民必读课本》。只是由于新疆路途遥远,课本未能按时颁发,后购《绘图字方》数千部散发各地识字学塾使用 [2 ]。
  辛亥革命以后,这部分边疆民族地区的传统教育转型为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在办学宗旨、课程设置、办学主体、办学模式等方面逐渐形成了以“国民教育”为特征的现代学校体系。这些学校依据民初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各科教科书务必合于共和国宗旨”,初等小学教授国文、算数、修身、体操、图画,高等小学加设历史、地理、格致等科目,教科书则一般选用商务印书馆所编 [1 ]。另外,“土民学塾“改为土民初等小学校,在教育宗旨、教学内容、课程安排、教学方式、学籍管理上均与当时的初等小学等同,并且逐渐与当地其他公立学校融合。这两本教科书逐渐退出了民族学校的课堂,但却在“苗夷文化区”和部分回文化区内形成了民族教科书“普通化”的一条路径。在这条路径中,民族教科书无论语言和内容都与内地汉族地区没有差别,唯一的区别就是阅读主体的民族身份和品种单一、数量稀少的使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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