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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与政府关系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8 06:22:4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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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民国初期(1912-1927年)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初创时期,出现了第一批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在复杂纷乱的时局下,北洋政府教育部通过立法、任命校长等方式对高校进行宏观管理,并拨款支持高校办学。高校的内部事务则由高校“自治”,政府“松控”,从而在政府与高校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的互动关系,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得以形成和确立,高校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观今鉴古,研究当时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对推进当今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关键词]民国初期;政府;高校;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92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5)01010408
  民国初立,在中国存在了数千年的封建统治覆灭,而处于北洋政府统治之下新建立的民国,依旧是内外交困、时局混乱、民贫国弱。不过,在此时创立的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却呈现出一股强劲的新风,“出乎意料”地取得了令世人尊敬、甚至至今无法超越的光辉成就,而这种现象与当时政府与大学之间客观地形成的一种相对科学的政校关系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如今,推进政校关系的改革、实现“管”“办”“评”分离已成为社会共识,在这场改革中,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必然仍是其核心问题之一,是高校组织功能实现的关键因素。观今鉴古,本文旨在研究民国初期(即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12—1927年)政府与高校的关系,并分析与高校成就之间的联系,对推进当今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一、民国初期大学与教育部
  研究民国初期大学与政府的关系,首先有必要考察当时的大学以及政府对大学施加影响的教育部的基本状况。
  (一)民国初期现代大学的形成及其成就
  民国初期中国的大学,多源于清末洋务派与维新派创立的新式学堂。新式学堂虽“忠君”“尊孔”,强调“中体西用”,属于中国封建传统教育的范畴,但从其教育制度及教学内容、管理方法等方面来看,已具备了很多近现代大学的要素,体现出较明显的过渡性特征,成为中国现代大学的雏形。
  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创建的共和政体从根本上撼动了中国传统的社会思想文化体系,作为一场“大规模的民众教育”,“我四万万同胞如新婴儿新出于母胎,从今日起为新国民,道德一新,学术一新,冠裳一新,前途种种新事业,国民之新责任也。”[1]社会文化思想的革新,为新式学堂向近现代大学转变提供了社会基础条件。民国初期,以蔡元培为代表的一批教育志士把握了世界高等教育的脉搏,教育部发布一系列教育法令,极大地促进了这一转变进程。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推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且影响深远的改革,受其鼓舞,教育家群体在更多的学堂和大学进行了卓越而成功的实践,并最终实现了新式学堂向真正大学的根本性转变。
  民国初期,经过教育家群体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已初具规模。在原有新式学堂基础上组建了多所“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才”的大学,各类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的高等专门学校、高等师范学校也纷纷建立,三者共同构成了民国初期大学的基本类型,今天我国主要的知名大学多源于此。根据民国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大学概况,1918年国立大学有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山西大学3校,私立大学有朝阳大学、中华大学、明德大学、中国大学、武昌中华大学5校,另有直辖高等专门学校5所、各省公立高等专门学校47所、私立高等专门学校28所。1926年7月,有国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20所,公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48所,私立高等专门以上学校24所。[2]199-203各类高校已达92所,在民国初期可谓已具相当规模。
  民国初期的大学在混乱不堪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却取得了世人共知、至今无法超越的非凡成就,出现了一批成就斐然的高水平的大学、一批极具时代精神和家国情怀的教育家、一批灿若星海潜心学术的学术大师,显示出了独特的气质和魅力,学者杨东平说:“中国高等教育的童年是丰富、烂漫和充满活力的。”这一时期的大学批判地继承了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传统,又吸收了西方大学自由自治的精神文化精髓,提倡学术自由、兼容并包,显示了独特的大学精神。
  (二)动荡时局中的教育部
  1912年1月3日南京临时政府组建后,1月9日成立教育部,取代了清末的学部,新的教育部“管理全国教育学艺及历象事务,监督全国学校及所辖各官署”,蔡元培任首任教育总长。
  民国初期的教育部人员不多,部制简单,权责较为明晰,甚至办公条件也十分有限。蔡元培担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教育部无办公场所,他询问大总统孙中山,得到的回答是:“此须汝自行寻觅,我不能管也。”后来,在时任江苏都督府内务司长马相伯的帮助下,借南京碑亭巷内务司楼上房屋3间房间为办公处。蔡元培“亲诣大总统领印,白巾咫尺,裹一方寸物,乘人力车往返”。北洋政府统治后,蔡元培赴北京任职,在清朝学部旧署(铁匠胡同)办公。
  教育部依南京参议院议决官制,最初暂设参事3人,负责起草法令,机构有承政厅、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社会教育司,每司下分设几科管理相应事务。1912年8月,临时大总统令公布《修正教育部官制》,承政厅改为总务厅,1914年7月《修正教育部官制》经国会通过正式施行,规定“教育部直隶于大总统,管理教育、学艺及历象事务。教育部置总务厅及下列各司: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社会教育司”。[3]287其中专门教育司掌管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等事项。1918年12月7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分科规程》,规定,总务厅事务由秘书管理,分置编审处及文书、会计、庶务四科;普通教育司分四科,主要负责师范学校事项、中小学及蒙养园事项、实来学校事项;社会教育司设二科,主要负责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通俗礼仪、戏剧等事项。“专门教育司设置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分掌各项事务。第一科所掌事务如下:一、大学事项;二、与大学相当之学校事项;三、学位及称号事项;四、博士会事项。第二科所掌事务如下:一、专门学校事项;二、与专门学校相当之学校事项;三、历象事项;四、不属于他科所掌事项。第三科所掌事务如下:一、外国留学生事项;二、国语统一会事项;三、医士、药剂士开业试验委员会事项;四、各种学术会事项。”[4]77-78由此可见,民国初期,政府主要通过教育部的专门教育司实施对大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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