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班子述职报告 > 内容

国家民委、教育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0 06:11:42     阅读:


  ■到2005年,使民族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比例达到50%左右
  ■积极鼓励和支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兴办和支持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等类专业实行“宽进严出”政策,凡取得初中毕业文凭者,可不限年龄免试入学
  国家民委、教育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起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族职业教育体系,到2005年,使民族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学生数的比例达到50 %左右。
  《意见》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要而有效的手段。
  我国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众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要顺利地进行西部开发,必须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意见》指出,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努力探索符合民族特点和民族区域特点的发展路子,建立能够主动适应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具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在现有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适用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教育网络,力争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使初中阶段的毕业学生普遍掌握一两项脱贫致富的实用生产技术;在经济相对较好地区使农村初、高中阶段的毕业学生普遍掌握适应农村产业化需要的生产技术,使之获得“绿色证书”。到2005年,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兴办一批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每个县(旗)應首先办好一所。
  《意见》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现阶段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努力探索符合民族特点和民族区域特点的职业教育办学路子。职业教育应以高中阶段为重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初中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前职后的各种职业培训。在办学形式上灵活多样,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学年制与学分制结合,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集体、个人兴办和支持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企业承担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鼓励和支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兴办和支持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要推进现有招生制度、职业教育证书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牧等类专业实行“宽进严出”政策,凡取得初中毕业文凭者,可不限年龄免试入学,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发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意见还要求各地在保持与普通学校同样拨款水平的基础上要逐年增加投入,中央拨给各省、自治区的城乡职教补助费,要划出适当比例用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在地方财力中所占比例要逐年提高。
  (据新华社)

《国家民委、教育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国家民委、教育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