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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核定工作的回顾与思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8 06:09:52     阅读:


  [摘要]科学的教师配置、合理的师生比是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工作中存在着编制部门对中等职业教育缺乏认知、缺乏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编制模式及办法、编制核定标准更新滞后,各地各部门落实不够、教师数量缺口大、内部存在结构性失衡等问题。应当尽快制定符合时代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充分考虑其影响编制标准的特有因素,增加中等职业学校在确定教师编制方面的自主性,考虑专业性质不同的学校教师编制标准。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 编制
  [作者简介]刘晓(1982- ),男,山东淄博人,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成人教育研究所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李晓(1981- ),男,浙江安吉人,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浙江 杭州 310014)
  [中图分类号]G71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02-0010-04
  
  学校教师编制的实质即学校的人力资源配置。科学的教师配置、合理的师生比,是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前提。随着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步伐的加快以及职业学校改革的深入,教师编制管理成为职业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中等职业教育的当代实践要求其在学校人力资源配置上要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尤其是在中职规模迅速扩大的今天,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核定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高当前资源利用效率并合理进行教师编制标准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的政策回顾
  
  (一)1952年颁布的《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与《中等技术学校(包括专业学校)试行组织编制规定》
  1949~1951年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中等技术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学校数由原来的561所增加到794所,在校学生数从77095人增加到290446人。在这些学校中,有2/3是原来的职业学校,它们的培养目标不明确,学校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需要脱节,学校师资短缺,力量分散,而新建起来的学校,也缺乏全国统一的规划,它们都面临着如何制定发展规划和适应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对职教师资的需求等问题。鉴于此,国家开始对中等技术学校进行调整,并先后颁发了《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1952年)和《中等技术学校(包括专业学校)试行组织编制》(1952年),对中等技术学校的人员编制进行了规范。
  1952年颁布的《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首先,对学校领导及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了规定,指出学校设校长一人,必要时可设副职;大行政区或省(市)直接领导的学校的校长,由主管业务部门遴选并报请各该级人民政府批准任命。学校设置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一名,由校长遴选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必要时均需设副职。学校设有两科以上者,设科主任。学校设有工厂或农场等实习场所者,应指定教员或委派专人领导,并应选聘企业或业务单位中的优良技术工人或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教师。其次,对中等技术学校的兼职教师和实习教师作出了规范,提出学校的技术课应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并由各主管业务部门从自己企业或业务单位的技术人员中聘请兼职教师。同年10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技术学校(包括专业学校)试行组织编制》又对中等技术学校的人员编制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指出中等技术学校每班为50人左右,教员(包括助理教员)每班按2.5~3人配备,不同科类的学校,教职员工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不尽一致。如工业学校设有实习工厂者最高不超过1∶6.5,未设实习工厂者最高不得超过1∶7,农林学校最高不得超过1∶7.5,卫生学校最高不得超过1∶8,等等。
  (二)1954年劳动部颁布《关于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
  我国从1953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时期,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较快,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家机关共需补充的各类高等和中等学校毕业的专门人才约为100万人,同时,中央工业、运输业、农业、林业等部门需要补充的熟练工人约为100万人。为适应这五年的需要,并为第二个五年计划进行必要的准备,国家开始有计划地调整扩大和开办各类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首先对中等技术学校的人员作出了新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办学质量。1954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的《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规定:技工学校设正副校长,校长以下设秘书一职,及教导科(处)、总务科(处)等工作机构。设专用实习工厂,由教导科(处)领导。实习工厂设若干职能组,协助实习工厂负责人组织生产实习。同时对教职工与学生配备的比例作出规定,指出技工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编制定员表,定员表须经主管产业部的批准。教职员工与学生配备的比例,一般为1∶6~1∶11,其中教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由各产业部门自己编定。
  (三)1961年劳动部制定《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草案)》
  进入20世纪60年代,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转入全面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根据党的“八大”通过的决议和“二五”计划的要求,教育部制定了第二个五年教育发展计划,提出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有相应的增加,积极创造条件补足科学技术上的缺门专业,国家开始对教育事业管理权限进行下放,改变了过去的只由中央部门或教育部门为主办学的状况,开始出现了中央各部门举办,地方产业部门、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举办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举办等多种渠道办学的局面。特别是许多厂矿企业单位和县(市)均举办技工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有的由企业自行投资或由地方有关部门、单位联合集资办学。这种“大跃进”式的发展使教育事业计划失去控制,到1958年底,中专学校由1957年的728所,学生48.2万人,猛增到2085所,学生达1083万人;技工学校由144所,增至417所。1959年8月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后,在“反右倾,鼓干劲”的口号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又持续地大发展,到1960年上半年,学校发展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峰。面对这种大规模发展带来职业教育人员管理滞后的现状,1961年劳动部制定了《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草案)》,具体编制标准见表1。
  
  (四)1985年国家教委、人事部颁布《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不断壮大和提高。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中共中央1985年5月27日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从改革教育体制入手,改革管理体制,调整教育结构,改革与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改革劳动人事制度,以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配合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1985年9月12日,国家教委、人事部根据中央“精简机构,紧缩编制,提高工作效率,合理使用人员”的指示精神,制定颁布了《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对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作出了如下规定:
  
  (五)1986年劳动人事部颁发《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
  基于上述相同原因,1986年4月2日,劳动人事部颁发《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对技工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出如下规定:技工学校的机构,一般可设学校办公室、教务科、政治工作科、总务科和实习工厂(场、店)。实习工厂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任务较重的学校可增设财务科。技工学校各级领导班子的人数,可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校长1人,副校长l~2人,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专职正、副书记在内共3~5人。每个科、室一般设正、副职1~2人,任务较重的科、室可增设副职1人。具体人员编制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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