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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群部工作制度:党群制度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03 18:51:46     阅读:

同煤集团 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 党 群 部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六年 豁口煤业党委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第二条:每月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四落实,有学习记录。

第三条: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第四条:每年组织两次党员培训(党课),每次不少于1天。

第五条:每季度对全矿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研究部署。

第六条:每半年对工会、共青团、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进行一次研究部署。

第七条: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和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第八条:每年对全公司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做出处理 第九条:每年发展一到两批新党员,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组织发展工作要向生产一线和科技要员倾斜。

第十条:每年“七一”要做好党内的评优表彰工作,并组织好庆祝、纪念活动。

第十一条:书记、副书记每半年向党委做一次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每半年听取一次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负责对中层干部的培养、考核,并提出任免、奖惩意见。每半年听取一次职能部门关于干部考察情况的汇报。

第十四条:负责向上级党委推荐后备干部,并做好后备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上级党委做好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七条:加强党的各级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同煤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党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责任人 公司党委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党组织负有指导职能。公司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党建工作负全责,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

三、责任内容 (一)公司党委和党委成员责任范围:
1、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党建工作。把党的建设作为党总支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各党小组的工作汇报,讨论党的工作,研究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党总支成员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写好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同时,重视和支持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3、发挥党委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协助、监督作用。经常通过党组织了解干部和员工的思想动态,听取他们对公司重要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党委成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支持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委的决议,做好党的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党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
重视和关心党务干部的使用、培训;
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开展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 党委党办责任范围: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同煤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委的建设的状况,根据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协助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以“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作风、好业绩”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5、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定期分析员工的思想状况,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的质量。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责任考核 1、党委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2、党委执行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考核应与每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的考评工作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党内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4、 各部室应将贯彻落实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

五、责任追究 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责成改正、谈话诫勉、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形式,由主管部门分别追究其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工作不到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司党委应及时进行谈话提醒,促其改正。对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调整。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公司党委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1.1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结合公司及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1.2定期听取公司党委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党委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1.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1.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1.6选举党委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1.7讨论撤换、罢免不称职的党委委员;

1.8讨论本公司、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员工生活福利等工作。

2、党委委员会议 党委委员会议一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2.1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党员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2讨论公司党委的年度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

2.3讨论本公司、本部门的重大问题(重大问题是指人员工作变动、班组长任免、奖金分配方案,对党员员工各类综合先进评选、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定期分析党员和员工的思想状况,制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2.5讨论决定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

2.6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转正,并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2.7讨论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女工等工作;

2.8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和内容;

2.9讨论班子自身建设等问题。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由党小组长召集党小组成员活动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3.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文化业务知识;

3.2讨论贯彻公司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

3.3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督促党员按时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

3.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3.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6检查党员联系群众的工作情况。

4、党课 总总支党课每月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1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教育;

4.2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4.3对党员进行党在近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4.4编写党课教材要注意联系党员思想实际,适合党员教育特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授课后,组织党员联系自己思想实际进行认真讨论,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4.5党课教育形式要生动活泼,方法要灵活多样,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民 主 生 活 会 制 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委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月召开一次。

三、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5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委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发现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要求重新召开。

五、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针对本支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员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六、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七、党委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八、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党员、干部、员工提出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各支部应当用书面形式如实上报到公司党委。党委按照规定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平等的原则。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①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②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符合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③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委党员大会进行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委大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④组织考察。召开党委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⑤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
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的规定,妥善处理。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间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党的组织活动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党员活动日的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周开展一次,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的周四下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应另找时间补上。

二、党员活动日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2、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每个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

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活跃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专题讲座、领导辅导专题讨论、特殊党课、电教网络、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方式进行。

三、党员活动日的要求 1、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支部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员活动日的思想性和实效性。

2、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各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党员学习制度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进行正规化,系统化教育的培训,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现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培训制度。

一、 指导思想和目的 培训党员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为依据,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为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增强开拓精神,改革精神、献身精神,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

二、 学习内容 根据上级的要求,培训内容主要是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形势的需要,确定培训的内容。

三、 学习方式和时间 培训党员分为脱产、半脱产和业余三种形式进行,以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和半脱产培训由党委负责,也可选送上级党校培训,支部负责业余培训党员,党员都要接受党组织的培训,每个党员全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76课时。

四、 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党员培训计划的落实。为使党员培训计划落实,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培训列入议事日程,要有人分管党员培训的工作,把党员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

2、从效果出发,确保培训质量。在党员培训过程中,主要抓好几点:一是师资落实。无论哪一级培训党员(含党课)授课人都要认真备课,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吸引力,达到入耳入脑的目的。二是参训人员落实。党员要积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党组织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分期分批地组织党员参加培训。三是时间落实。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保证培训时间,防止走过场。

3、严格考核,确保培训全面完成。考核的内容是:参训率为100%,培训时间为100%,考试成绩及格率为100%。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应根据从严治党的原则,做出相应的处理。

党员电教片播放收看制度 一、党委要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选择地播放电教片。

二、在公司党建工作以及党员组织生活中,要利用电化教育的优势,把电化教育同其他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回播放和固定播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电教设备的作用。

三、加强播放的计划性、针对性,力争做到党员每月能看二部党员电教片。

四、在电教片播放工作中要做到播放前有准备,播放后有讨论,播放点必须有“一薄,一卡”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记录薄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信息反馈卡。

五、不得把文化娱乐片和党员电教片一起播放,严禁播放不健康淫秽的录像片。

六、党委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党员的电教片收看工作。

七、在收看过程中要及时组织广大党员认真讨论,做好记录工作。

八、要及时填写信息反馈卡,将党员观看电教片后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党委办公室。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1)召开党委委员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总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

(2)召开党委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①党委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
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

(3)召开党委委员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

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党委预审。

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党委预审合格后,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经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党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公司党委大会讨论。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委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党委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委。

6、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核定推荐名单,向党支部推荐;
3、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逐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引入发展党员竞争机制,通过知识测试、演讲、民主测评等形式,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提供展现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党委结合现实表现,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发展;
对行为与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暂不发展。

发展党员流程图 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 党支部同申请人谈话,建立入党人档案。

↓ 申请入党人撰写自传,思想汇报。

↓ 团组织推优,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

↓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

↓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报告。

↓ 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 党委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 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程序:统计人数→宣布发展名单→申请人汇报→介绍人、党小组介绍情况→支委会介绍情况→党员发表意见→申请人表态→表决、决议。

↓ 党支部向党委呈报《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

↓ 党委做好审批准备:认真审阅材料(志愿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报告、群众评议记录、短期集中培训材料)→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 党委审批。

↓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一年。

↓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递交转正申请书。

↓ 党支部审察。

↓ 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 党委-审批。

↓ 材料归档。

“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一、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的指导思想:
1、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需要。

2、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是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的需要。

3、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

二、党员“责任区域”的主要内容:
1、党员要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要热情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上级领导和本单位的近、远期工作重点、目标和要求。

3、要积极地协助公司党、政领导做好“责任区”内的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要负责地做好“责任区”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联系、培训和考察工作。

5、要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反映“责任区”内员工的思想、要求和意见。

三、“党员责任区”的范围划分:
1、一般根据党员所在部门或科室来划分。

2、可以按党组织的要求指令性安排责任区域。

3、也可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以及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在党员自愿的基础上,由党支部与党员共同商定责任区域的范围。

四、“党员责任区”活动的检查、考核办法:
1、“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工作情况由党总支负责检查考核。

2、党委制定一份《区域责任活动情况表》,此表由党员每季度填写后上报党总支。

3、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评议会,由党员各自进行汇报,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互评,党总支负责做好汇总。

4、党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党员责任区”活动的群众评议,由“责任区”的员工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一般可在所在部门内进行。党委负责综合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情况后,要及时将意见转告党员本人,还要在党员会上做专题研究和反馈。

5、党委要及时将“党员责任区”活动情况做好汇总工作,并将其引入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争先创优制度 为使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活动深入开展,达到加强党的建设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共产党员都应该积极参加争选创优活动。

二、按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的标准,制定本支部和个人年度规划及措施,上报党委备案,同时,按照规划抓好落实工作。

三、党支部对争先创优活动每一个年度进行一次检查,对照标准和目标,检查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四、党委半年初检,年终总评。每年“七一”为争先创优年终总评。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五、评选“先优模”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原则,首先由党支部评选,报党委审查批准。评选名额由党总支决定。

六、上级党委表彰的“先优模”,由党委在各支部评选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七、党支部要把争先创优活动纳入日程,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要建立争先创优活动档案,保证这一活动有组织、有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为公司建设创造安定、廉洁的政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制度。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党纪政纪,推进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党内外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从严治党、严肃执纪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原则。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责任 第六条 公司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责任 (一)对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指示和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三)领导本公司的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领导查处本公司管辖的党员和干部违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六)组织党风廉政检查,每半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年底组织检查、总结;
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向公司党员通报有关情况。

(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交流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

第七条 党委办公室责任 (一)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三)定期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查分析,收集整理党内外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意见,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四)监督检查公司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参与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及时向公司党、政领导报告,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本人通报有关情况。

(五)对公司党员和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认真执行有关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有关规定。

(六)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第八条 党支部责任 (一)对本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负责。

(二)贯彻落实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了解分析本支部党风廉政情况,制定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配合党委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和违反行风规定等问题;
受理本支部党员对有关党风廉政问题和违反党、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五)进行党风廉政自查,及时向上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向党员或职工群众通报。

(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 工会、团委责任 1.经常听取党、团员、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2.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搞好群众监督。

3.配合党政抓好工会和共青团中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其他职能部室要主动配合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第三章 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党风廉政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1.公司党委书记 ①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②对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③对下属支部的书记和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④对公司行政副职领导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2. 公司各党支部书记 ①对本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②对本党支部委员的党风廉建设政负主要领导责任。

③对本党支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领导、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处理。

6.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 行政领导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行政正职领导对本公司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对行政副职和下属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行政副职领导对分管的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支持党总支做好有关工作。

2.加强对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效能监察等工作,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3.了解掌握行政管理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认真解决。

4.遵守政治纪律,廉洁从政,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 群众组织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责任范围 工会(分工会)主席、团总支(支部)书记应对本组织和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协助、配合同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及下一级组织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结合本职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3.经常听取和了解职工群众,团员青年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引导职工群众、团员青年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支持和协助党组织检查、处理党员和干部违纪问题,纠正不正之风。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 每个党员都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己奉公,严守党纪、政纪、法纪,在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部都要认真执行有关党风廉政的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不廉洁行为作斗争,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 第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本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公司各党支部每年应向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党群办书面报告一次本支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第十七条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任期目标之一和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织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征求党内外意见,各级领导干部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第二十条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开展“五好党支部”和“文明单位”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十一条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考核使用干部和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干部的考核评议、提拔使用和评先推优,须提前书面征求党委办公室的意见。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抓党风廉政工作不力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也不得推荐评选个人荣誉。

第五章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党组织和责任者,要视情况进行处理;
对在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了严重问题的,要追究该组织和责任者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追究责任的,可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批评教育;

(二)责令作出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责任者,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应由上一级党政组织根据情节轻重,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处理。

(一)对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未贯彻落实或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不按原则和规定选人用人,在党风廉政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对已发生的违纪案件,瞒案、压案、拖案、干扰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对责任范围内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纪律制裁负有领导责任的;

(六)责任范围内出现有关党风廉政其它严重问题的,应比照上述条款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由于党组织和责任者的严重官僚主义或失职渎职行为,以致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组织和责任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

第二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责任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 为促进我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不准滥用职权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准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干部任用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办事。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谋取私利。

五、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红白事借机敛财。

七、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准弄虚作假,多开多报。

八、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坚持原则。不准捕风捉影、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拨弄是非,搞小团体活动。

九、党员干部要一心为民。不准对员工借故刁难、态度粗暴、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吃拿卡要,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不准玩忽职守、迟到、早退、擅离岗位。

意见箱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能动性,积极性,参与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公司研究决定设立意见箱。

一、意见箱的设置 意见箱设立在公司办公楼门厅和调度室门口。

二、投诉意见范围及形式 1、所有员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的提出有关公司发展建设、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利建议和意见;
举报“三违”行为;
反映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

2、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我们提倡员工使用真实姓名,以便尽快调查,解决问题。

三、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每周二、五开启。意见箱必须完好无损上锁。

2、意见箱由党委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3、每次开启意见箱,必须有两名人员进行开启,对箱内的意见不能翻阅,进行现场密封。

4、密封后的意见直接汇报公司董事长或党委书记;
根据签署的意见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相关部门对于领导的批示要制定措施,拿出方案,限期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在专业例会上进行通报或向全体员工公布。

6、意见箱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意见的内容,提及员工的姓名。如发现泄密,罚意见箱管理人员每人100元;
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行政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有效意见的奖励 对有效的建议或意见由董事长或党委书记批示奖励意见,党委办公室负责当面兑现,严格保密。如泄密按第三条第6项处理。

五、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一定要虚心接受群众反映的意见,不准打击报复,借故刁难,不准恶意损坏意见箱,凡有以上两种行为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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