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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9-27 18:13:23     阅读:

XX经开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思路,压实主体责任,净化市场环境。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
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
以科学监管为支撑,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有效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传教育,动态掌握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的指导督促。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牵头科室:食品药品监管科) (二)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一批带病运行的企业,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全覆盖进行许可专项清理。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或存在食品生产安全隐患的,依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牵头科室:食品药品监管科)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未取得销售冷藏冷冻食品许可经营范围的行为;
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
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
严查食品冷藏冷冻库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
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未取得许可备案的行为;
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
严查从业人员未落实健康管理制度的行为;
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或散装熟食原材料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切实解决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设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信息标注、超许可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牵头科室:食品药品监管科) (五)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景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多部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执法检查等协调联动机制,与执法科建立联动机制, 从重从快查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牵头科室:食品药品监管科)  (六)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校园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网站、公众号、媒体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科室:食品药品监管科) (七)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组织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开展自查,同时对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有效整改。(牵头科室:质量技术监管科) (八)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牵头科室:执法科) (九)加大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查处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围绕此次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加大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虚假广告宣传、违法有奖销售、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科室:执法科) (十)加强信用信息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中产生的行政处罚和随机抽查等信用信息,在规定的公示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合肥”向社会公示。(牵头科室: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抓实抓好,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扎实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形势,根据区域特点,结合疫情防控,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二)突出排查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
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
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
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 从严从重处理,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聚焦解决本区域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坚持属地监管原则,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坚持横向到拐,纵向倒边无死角巡查。以结果为导向,防范专项整治走过场。市场监督检查要做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以目标为导向,防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面向基层群体、重点领域,广泛宣传,形成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科室于6月23日前报送工作推动阶段性情况小结,9月20日前报送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XX,电话:XX-XX。

附件:1.关于成立XX经开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全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关于成立XX经开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治 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抓实抓好,进一步推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效,根据合肥市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XX经开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局  长 副组长:XX  副局长 XX  副局长 XX  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科。办公室成员由区市场局食品药品监管科、办公室、市场监管科、质量技术监管科、执法科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 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项 目 数    量 出动执法人员、检查人员(人次)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者(户次)   其中:
  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社会餐饮   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食堂   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单位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   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个)   发现风险隐患(个)   其中:已完成整改风险隐患(个)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场次)   培训从业人员(人)   监督抽检食品及相关产品(批次)   责令改正(户)   立案查处(起)   结案(起)   罚没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公斤)   吊销许可证(户)   取缔无证经营者(户)   移送司法案件数(件)   信息公开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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