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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规划专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30 06:09:00     阅读:


  【摘 要】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城镇规划专业教育存在专业定位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人才培养模式雷同等问题,应从人才供给、需求角度出发进行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改革,注重从目标的超前性、培养的核心性和办学的层次性三个方面完善城镇规划专业教育。
  【关键词】 城镇规划专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
  我国城市规划建设事业历经风雨,从3年不搞规划、规划专业取消或合并,到“规划就是鬼话”的流言和城市就是大农村的不满,再到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简称《城乡规划法》)的颁布施行,规划领域从城市向城乡拓展,规划“龙头”地位确立,北京奥运会规划、上海世博规划成就的展现……这一路走来可谓跌宕起伏。当前,我国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不断扩大,城镇规划涉及领域不断延伸。正如芒福德所说的,“真正改变城市规划的是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我国“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科学发展观的履行,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都市圈的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开展……这一切都将使城镇规划专业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战略的选择。
  一、现有城镇规划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1952年开始设立城市规划专业至今,已有约60年的发展历史,其专业的知识体系、课程体系、教育评估体系等是作为建筑学之中的“工学”门类来进行构建的。城镇规划专业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专科层次。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使得城镇规划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职业需要已经远远超出了以“建筑学”为专业主体的传统内容。因此,相对于新的城镇规划专业,现有的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重视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与设计的教育和训练,使得学生在城市社会、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知识不足。比如始终强调“城市是扩大的建筑”这一设计理念。
  2、重视规划技术手段和工具运用的教育和训练,使得学生在政策理解、法律运用、沟通协商等人文素质方面的能力不强。一方面表现在相应的课程缺乏,另一方面表现在训练或实践缺乏。
  3、缺乏乡村自然、社会、经济等理论知识。由于学科发展长期以来都以城市的规划与设计为对象,不仅导致乡村理论研究十分薄弱,人才培养也局限于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在目前的新农村规划与建设中,就是沿用城市规划与设计的方法和思想。
  二、我国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改革的思路
  基于专业教育和社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在改革中,要紧紧把握城镇规划专业教育过程中的三个特性。
  1、目标的超前性
  教育是一种素质的培养,也是一种理想的建立。目前,我国的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滞后于实践,因此无法对社会形势的变化做出及时而正确的判断和积极回应,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应改变城镇规划专业教育过于务实的教育模式,避免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泥沼。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一个专业的定位,其发展目标不但要准,而且应具有适当的目标超前性,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才能具有相对持久的适应性。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套在城镇规划专业教育上,就是“三分技术,七分理想”,而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本身就存在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城镇规划要建立理想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基于现实的博弈,成就不同地域的规划方案。
  2、培养的核心性
  国外城市规划的发展和变革给予我们的启示可以归结为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每一个发展和变革都有其深刻的政治和经济背景。虽然国外规划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已由早期的偏重美学、偏重工程设计的训练,逐步向重视社会科学的训练发展,虽然当前城市面临的矛盾越来越错综复杂,且这些矛盾均折射到城市物质空间中,但并不意味着城镇规划学科要研究所有的社会经济关系并解决所有的社会经济问题。城镇规划,作为一个学科、一个行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解决城市建设乃至未来城市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如果规划什么都是,也许它什么都不是”。在专业教育中要明确城镇规划“以谁人为本,谁以人为本,人以谁为本”等关键性问题。在重新审视和定位学科的核心与本质后,应牢固树立“城市规划学科拓展应该立足于巩固空间问题这个基石”的观点。因此,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超前,但其内核不能变。
  3、办学的层次性
  教育是社会的教育,人才是社会的人才,人才的需求是社会需求的折射,教育是满足社会需求的反应。从这点来说,学校是供给方,而社会是需求方。不同地域、资源条件下的供给方培养出来的产品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而各个需求方对于产品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基于这种差异性,不同学校的城镇规划专业办学必须要办出自身的特色,以特色求生存,根据社会的需求确定专业的设置和发展,并集中优势资源创新办学。与此同时,《城乡规划法》提出的城乡统筹规划的理念和关注民生的要求,极大地扩展和延伸了城市规划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也对规划教育的层次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城镇规划专业教育改革的相关措施
  在认清专业办学的三个特性的基础上,城镇规划专业教育的改革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在人才供给方面,注重目标定位,重视人才培养层次分工
  中国地域辽阔,不同的气候、风俗习惯、社会经济背景、地形地貌等都为城镇规划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给多层次办学提出了要求。不同地域的学校,其专业办学历史及依托的平台不同,可以通过明确的专业定位,包括类型定位、培养规格定位和服务面向定位,形成一定的办学模式和专业特色。例如,哈尔滨建筑大学注重寒地规划,重庆大学注重研究
  山地规划,华南理工大学重视热带地域的研究,三峡大学重视移民环境的研究等。同时,应避免因毕业生就业市场定位模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人才培养模式盲目向重点大学看齐,从培养计划到教学效果上的貌合神离而造成“千生一面、千校一面”的不良教育局面,并且可以从根源上避免“千城一面”现象的产生。
  2、加强专业评估及专业继续教育,搭建沟通需求方和供给方的桥梁
  虽然目前的学校专业评估明确了核心课程,满足了城镇规划专业基本的办学要求,但评估的覆盖面还很小,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果用一把尺子来度量全国的城镇规划专业教育,不仅会有失偏颇,也不利于各校办出特色。因此,宜在明确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加大专业指导委员会对各开办学校本专业的指导,扩大专业指导委员会对于各校城镇规划专业办学的影响力。同时,对于已经通过专业评估的学校,其培养的专业人才在注册规划师的准入以及相关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形成一定的导向性。
  3、在需求方面,健全行业管理机制,为专业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规划作为一个传承文化和现状继承性很强的行业,随着各地不当政绩观以及好高鹜远目标的畸形追逐,规划的科学性与建设的现实性渐行渐远,城镇规划“望梅止渴”的功能越来越强。可以预见,人们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会越来越高,未来城乡建设公众参与以及利益的诉求会大量增加,对建设性浪费的批评也会越来越多,提高城镇规划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种社会共识。目前,大量的城镇规划毕业学子由于种种体制上的原因而无法进入到最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去发挥效用。因此,应健全行业管理机制,从体制上为城镇规划专业人才进入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加以明确,为城镇规划专业的学生拓展就业渠道,为专业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结语:
  教育改革下的城镇规划专业站在了新时代的起点上,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是当前城镇规划专业教育必然的选择和共同的追求。
  参考文献:
  [1]杨俊宴.城规专业学生能力结构的雷达圈层模型研究[C]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2011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2]尼格尔·泰勒.1945年后西方城市规划思想流变[M].李白玉,陈贞,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赵万民,等.关于“城乡规划学”作为一级学科建设的学术思考[J].城市规划,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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