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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在“思想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06 06:19:49     阅读:


  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能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文章围绕这一主题,探讨了多媒体案例教学法的作用、组织实施的方法,并论述了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应体现的两个结合。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多媒体 案例教学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称为“基础”课)是高校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实践证明,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法是完成这一任务的良好举措。
  
  一、在“基础”课中使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是“以理统帅例,用例说明理”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基础”课中采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案例教学法,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作用。
  (一)有利于促进“基础”课理论联系实际,实现知和行的统一。
  “基础”课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较强的理论性,教师既要讲清理论,又要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进行科学地分析和解答。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编一些典型案例,设计出能吸引学生探究的问题,引导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领悟理论精髓,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式,可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最终实现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知行合一的目标。
  (二)有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现代教育学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教师要着眼于培养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多媒体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强调的是“学”,在教学方法上要求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参与、主动发现、主动探索,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同时,学生作为案例讨论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都有一份责任,当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不仅积极性提高,参与意识增强,而且真正实现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
  (三)有助于发挥学生个性,提高学生能力。
  传统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多媒体案例教学营造出一个民主、平等、宽松的探讨氛围,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学生被置于一个实践者的境地,总是带着问题思考,使他们的个性得以发挥,观察力、想象力、记忆力、判断力、逻辑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得到全面提升。
  
  二、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中的组织实施
  
  “基础”课教学中,组织和实施多媒体案例教学法主要包括三个过程:选择制作阶段,组织讨论阶段,评价归结阶段。
  (一)选择确定案例阶段。
  多媒体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是教学的主线,课堂的导入、讲解、讨论、点评、归结等具体过程都围绕案例来展开,它也是学生获得认知的载体。所以,要在课堂上成功地运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法,课前对案例的选择和制作是起始性和关键性的环节。
  一方面,精挑细选是前提条件。目前在多媒体案例教学中存在一些错误的做法,如把搜集的案例照搬到课堂,生硬地播放给学生,或盲目地使用与教学关系不大的案例等,出现案例充斥滥用,忽视理论阐释等不良倾向。教师必须选择与课程特点、教学内容及要求、教材体系紧密相关的,且针对性、真实性、时代性、准确性、典型性的综合性强的案例。
  另一方面,加工制作是必备的。教师除了对自己已有的案例资源进行选择外,还需要进行再创造,即在掌握了大量的文字案例和视频案例基础上,围绕教学需要,进行严格的、艰苦的再加工,自己制作一些优秀的课堂多媒体教学案例。如围绕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运用互动式教学,使课件具有科学性、易操作性、教育性和艺术性。只有对材料进行适当的剪接、重组、调整、添加等,才能拥有优秀的多媒体案例。
  (二)组织讨论阶段。
  通过阅读Word文档或观看视频了解案例后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多媒体案例教学法的主体和核心环节。讨论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讨论时一般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教师应事先设计好讨论的实施方案。例如,是个人随机发言,还是分小组准备,各组推举代表发言?什么是讨论的最佳顺序?如何让讨论有起有伏?如何给讨论一个精彩的结尾?在讨论中如果冷场该如何处理?讨论的时间如何控制?等等。
  其次,创设轻松和谐的自由讨论的氛围。在讨论过程中,要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鼓励不同观点的辩论,不单纯地去追求一种正确答案,而是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个教学案例所涉及的问题都必须由学生们自己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只要说得有道理,能把自己的观点阐述清楚,表达明白,就是有能力的表现。讨论中涉及的社会现实问题,教师不应回避,在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理直气壮地坚持真理;对学生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教师不应该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应引导学生分析错误的实质及产生错误的原因。
  最后,组织和引导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学讨论的实质,就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认识、情感等方面的交流过程。讨论中教师要注意控制主题和情绪,既要紧扣主题,克服冷场、跑题的现象,又要善于拓展,不用自己的思维定式去影响学生,积极营造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环境氛围,使讨论热烈、轻松、自然。教师要发挥自身的组织、引导和调控作用,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组织和讨论,启发学生讨论,切忌发号施令和批语指责。对于部分不爱发言或很少发言的学生,教师要和颜悦色地启发,开拓他们的思路,逐步消除他们的自卑感,使他们明确自身的主人翁地位,从而产生积极参与讨论的责任感。
  (三)点评归结阶段。
  要求学生点评归结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教师可以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点评归结,如:学生自由发言点评,陈述讨论结果,提出疑难问题,或者教师抽查学生进行点评。同时,教师也可以根据自己进行点评,将观点进一步深化、拓展。
  
  三、多媒体案例教学应体现两个结合
  
  虽然“基础”课采用多媒体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能力,受到学生们的广泛赞誉,但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运用时,应体现两个结合:
  (一)多媒体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要有机结合,凸显“基础”课深刻的思想性和较强的理论性的特点。
  对“基础”课而言,多媒体案例教学法的确是一种提高教学实效的好方法,但它并非完美无缺。因为通过案例分析学到的知识有时是零散的、不系统的,而且,运用多媒体案例教学法,教师和学生往往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讲授教学法虽然有一定的弊端,但它能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大量系统的知识,便于教师控制教学进程。因此,要想取得教学的最大实效,必须把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有机结合,在全面掌握思想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二)多媒体案例教学要体现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体现课程的特点。
  “基础”课是一门新课,它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融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案例教学应尽量做到既具有道德的说服力,又能体现法律的约束力,教师要引导学生从道德与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剖析,提高学生运用道德、法律理论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刘书林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考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4.
  [2]陶国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授课中的三个转换[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9).
  [3]肖文燕,张宏卿.当前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时代感与现实性问题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学报,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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