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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幼儿教师培训政策的比较研究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3 06:05:36     阅读:


  [摘 要] 教育政策法规在促进中美两国幼儿教师培训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幼儿教师培训政策,发现其文本展现、财政投入、教育机构和培训评估等方面都有些许异同,这些异同可为我国幼儿教师培训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与启示。例如,尽快制订落实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幼儿教师培养工作;增加幼儿教师培训财政投入,开启农村倾斜政策;完善幼儿教师培训机构体系,衔接职前职后教育;建立幼儿教师培训评估机制,保证教师培训质量等。
  [关键词]幼儿教师培训;政策法规;中国;美国
  [中图分类号] G4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3-0145-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3.028
  幼儿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基础教育的奠基石,是国家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多数国家都为本国的幼儿教育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其得到快速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幼教工作者认识到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教育改革的视野扩展到教师专业发展上,即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断探索幼儿教师培训。例如,201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8年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计划(2018—2022年)》等。而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其幼儿教师培训的改革与发展更为深入,其文本颁布、经费投入、培训机构和监管评估等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走在世界前列,可为我国幼儿教师培训带来一定的启示。
  一、中美幼儿教师培训文本的比较
  (一)相同:幼儿教师培训有法可依
  中美两国重视教师培训的法规建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颁布了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运用其引导与规范作用,实现幼儿教师培训有法可依。美国早在1998年《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中,就要求幼儿教师参加职前培养,社会及政府必须为其提供培训项目[1]。2007年《开端计划》修订后,幼儿教师在职培训得到关注,其中规定,每一个全职幼儿教师都要有一个个人专业发展计划。这时许多州为切实落实《开端计划》,强制要求具有学位的教师参加学前班课程[2]。经过前几年的积淀,2009年美国幼儿教师培训政策开始转型,由概括笼统转向细致入微,分别出台《通过经济复苏投资法案来提高幼儿教师的高质量专业发展》《NAEYC专业发展标准自我审视工具书》《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文件,为教师培训的资金投入、培训目标和评估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在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幼儿教师作为我国公民,其受教育权被多项法律保护,得到具体落实。例如,1983年《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中,提出对未经专业训练的幼儿教师实施有计划的培训[3]。此后,教育部、财政部在2011年发起“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进一步为幼儿教师培训提供法律保障。近期,《教师教育振兴计划(2018—2022年)》更是将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纳入近5年的目标任务之中,彰显了其重要地位[4]。
  (二)相异:政策文本的发布者、侧重点
  1.政策文本的发布者。美国是分权制国家,现有的幼儿教师政策均由非政府的、享有极高认可度的权威机构制定的。例如NAEYC(全美幼儿教育协会,世界最大幼教组织,致力于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和教师质量)、NCATE(全美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专门培养高质量的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NBPTS(全国教学标准委员会,独立非盈利组织),他们所颁布的政策会对美国各州产生影响,各州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采纳。而中国作为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家,与美国存在完全相反的现状,所有政策的制定均来自党组织和国家各级权力机关,依靠宣传教育、思想工作、组织工作、部分团体和个人表率等形式,影响和带动群众贯彻执行,更具统一性[5]。
  2.政策文本的侧重点。中美有关幼儿教师培训的政策相对较少,大都并含在大教育类,缺少针对性,相比之下,美国远多于中国。就美国而言,其政策倾向针对教师培训中某一具体问题,例如《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中,提出通过教育发展经济,联邦政府明确提出拨款395亿美元用于发展学前、初级、中级、高等教育[6]。而我国的教师培训政策更强调解决整体性问题,比较概括而全面,例如《关于师范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虽对教师培训经费有了明确记述,但并未具体到投放比例、如何投放等细节。
  二、中美幼儿教师培训财政的比较
  (一)相同:财政投入逐年增长
  通过对比中美幼兒教师培训财政投入的历史,可以发现其总体趋势是由少到多的过程。美国作为由50个州组成的联邦国家,在经费补助方面,分为联邦及州政府两个层级。联邦政府方面,从1990年开始,教育经费逐年上升,1999年达到6 468亿美元,增幅超过50%。其后,2001—2008年间,经费由421.7亿美元上升至600亿美元,奥巴马执政期间更是投入了1 500亿美元的教育补助[7]。其中《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有专门针对幼儿教师培训的财政投入明细,在2002年投入高达30亿美元,2003年再次上升至40亿美元[8]。州政府方面,以俄亥俄州的坎顿慈善姊妹基金会为代表(The Sisters of Charity Foundation of Canton),该基金会在两年内募集200万美元,以资助幼教机构提高品质,供幼儿教师在职进修[9]。
  在我国,1996《关于师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教师培养经费有一定规定。首先该文件肯定了财政拨款对师范教育的作用,是教育投入的主渠道。其次,明确了要使师范教育的财政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保证身处师范院校的教师工资逐步增长。最后,要求中央政府继续设立师范教育补助专款,地方相应设置师范教育专项基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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